公婆房子给儿媳,假如老人不在了,夫妻离婚,赠予房子儿子有没权力分割?
您好,离婚时儿子能否分割该房屋,需要分情况讨论。
(1)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公婆婚后赠与儿媳的房屋,即便房屋只登记在儿媳一人名下,该房屋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儿子有权主张分割该房屋。
(2)如果公婆在将房屋赠与儿媳时明确约定该房屋是对儿媳个人的赠与,该房屋就属于儿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该房屋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如果儿媳希望该房屋作为其个人财产的,可以有如下选择:公婆和儿媳之间签订赠与协议约定该房屋是对儿媳个人的赠与;儿子与儿媳之间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约定该房屋为儿媳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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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公公婆婆在生前明确把房子赠与儿媳一个人的,就是儿媳的个人财产,即使两个人离婚了,儿子是不能分配这个房子。
答:公婆名下的房子如果婆婆去世了要过公婆名下的房子如果婆婆去世了要过户给儿子呢那工头名下的房子呢,如果婆婆去世了要过户给儿子呢,那么只要取得公公的同意就可以了。
答:(3)如果老公先于公公婆婆去世,且老公有兄弟姐妹,那么老公应得的继承份额由他的子女代位继承(不管有几个子女,只能代老公的位,分到其中一份)。(4)如果老公先于公公婆婆去世,作为丧偶儿媳,只有在老公死后对公婆尽到主要赡养义务,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否则没有遗产分配权。
答:从婚姻家庭法律关系上讲,他们之间并无扶养、赡养的权利和义务,一般情况下,彼此之间不发生法定继承关系,即无论丧偶与否都不能使儿媳、女婿成为公婆或岳父母遗产的法定继承人。但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大多数家庭的老人还需要子女或其他亲属提供家庭供养,居家养老在一段时间内仍然是我国养老的主要方式。...
答:如果这个房子的户主是你公公婆婆的名字,那就可以确定房子是他们的,你们结婚以后你公公婆婆不让你们住,你们去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也很难给你们立案,因为,你公公婆婆完全有权利使用自己的财产,让你们住是亲情,不让你们住是他们的权利!
答:第三,你父母如果有钱装修,不如用来给你自己买房,付首付来的实在。最后,总有那么一些喷子说你不该计较,什么还没结婚就想离婚。我就呵呵了。男方要是不计较,为什么要女方装修,但却不在房本上加女方名字呢?不也是怕分财产吗?对吧!有人可能会说,公婆的房子当然不加儿媳妇的名字。那公婆的房子...
答:当然是有的,因为如果父母没有遗嘱保证他们的产权归属你们 那么这个房子就是属于所有的有继承权利的人 会非常麻烦的
答:分不到。房产所有权人是公公婆婆的,与儿子儿媳无关,无非是让儿子儿媳共同居住而已,儿媳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去主张分割!
答:公公婆婆的房产要过户,给女儿不给儿子,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毕竟是老人的财产,他想给谁就给谁?虽然你觉得老人做的不对,只能让你的丈夫和公公婆婆谈一谈,看看能不能兄妹俩平均分?婆婆这么做,也许是向着女儿,也许是你们有做得不到的地方,老人可能伤心了,综合各种原因吧!只能是好好谈谈,或者...
答:老公父母的遗产,老婆有在以下情况时有继承权,如果老公已经过世,老婆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做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老公的父母遗产。在老公在世的情况下,如果是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老婆是没有权利继承老公父母的遗产的。但老婆在以下情况下享有是夫妻共同财产:1、老公是适用法定继承,继承...
答:公婆不会无缘无故把你们赶出去,毕竟老了要靠你们养老,是不是你们做什么事让老人不高兴了,你们是和老人一起住还是自己单住在这套房里。要是和老人一起住,就要好好反思一下,哪里做的不好,承认错误请求原谅。如果是单住老人还能撵你们走,这问题肯定小不了。那更要怀着诚恳的态度去拜见老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