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郭佩政执行人物被后方车辆撞到身亡,家属是否可向该单位索要赔偿金?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17
河北辅警郭佩政因公殉职,其家属将会得到怎样的补偿?

辅警半个小时前还在汇报工作,半个小时候却传来了因公殉职的消息,这样的新闻让人感到非常惋惜。事故的原因是因为当时该辅警正在处理一起违法停车的事件时候,后方的一辆车子突然冲了过来,最终导致这名辅警在事故中上升。2020年11月9日,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廊坊支队大城大队辅警郭佩政在纠处一起违法停车过程中,突被后方偏离正常行驶路线的车辆撞击,因公殉职。

一、郭佩政半个小时前还在汇报工作。郭佩政的声音留在了高速交警廊坊支队勤务值守群里。凌晨1点多,他还在报送路况信息:
“我们驾驶冀O1232警车巡逻至京台高速济南方向129公里处,目前我大队辖区天气晴,道路通行正常,无事故无压车。汇报完毕。”
但是36分钟之后,这个认真尽责的小伙子就永久的离开了人世。

二、辅警殉职怎么补偿。人民警察被评为烈士、因公牺牲的,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但是辅警,因为不是正式的警察,所以是否能按照正常的警察标准得到国家抚恤,这是很多人比较关心的问题。如果辅警和用人单位属于劳动关系,但是不在编制, 那么辅警如果因公身亡的话,只能按照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三、工伤保险相关规定。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辅警是作为警务辅助人员,是没有事业编制的,由用人机关直签的合同员工,和通过招警或者公务员考进去的警察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辅警殉职前半小时还在汇报工作,他是在处理违法停车过程中出了交通事故牺牲的。

就在近日,网上流传着一则“河北33岁辅警殉职”的消息,这个消息也在网上引发了争议。那么,这件事情究竟是怎样的?其中是否有隐情?下面,我就给大家简单地介绍一下这件事情的前因后果。
这件事情发生于十一月九日凌晨2时31分,当时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廊坊支队大城大队辅警郭佩政在纠处一起违法停车过程中,突被后方偏离正常行驶路线的车辆撞击,因公殉职。
据官方的消息,郭佩政同志1987年6月出生,2012年6月参加高速交管工作,先后在高速交警沧州支队吴桥大队、廊坊支队大城大队就职。201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被高速交警总队评为2018-2019年度先进辅警,2020年抗击疫情先进个人。

值得一提的是,高速交警廊坊支队勤务值守群里保存下了他最后的声音,十一二月九日凌晨1时55分,他用响亮坚定的声音报送路况:“我们驾驶冀O1232警车巡逻至京台高速济南方向129公里处,目前我大队辖区天气晴,道路通行正常,无事故无压车。汇报完毕。”然而,就在36分钟后,这位辅警就永远地离开了我们。
事实上,今年前八个月已经有207名民警牺牲,其中有102人是辅警。那么,辅警因公牺牲之后,家属会得到怎样的补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总而言之,对于这起事件,也是一件让人悲伤的消息。

郭佩政半个小时前还在汇报工作,半个小时候却传来了因公殉职的消息,这样的新闻让人感到非常惋惜。事故的原因是因为当时该辅警正在处理一起违法停车的事件时候,后方的一辆车子突然冲了过来,最终导致这名辅警在事故中丧生。2020年11月9日,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廊坊支队大城大队辅警郭佩政在纠处一起违法停车过程中,突被后方偏离正常行驶路线的车辆撞击,因公殉职。

一、郭佩政是一个恪守职责的人。

郭佩政的声音留在了高速交警廊坊支队勤务值守群里。凌晨1点多,他还在报送路况信息:

“我们驾驶冀O1232警车巡逻至京台高速济南方向129公里处,目前我大队辖区天气晴,道路通行正常,无事故无压车。汇报完毕。”

但是36分钟之后,这个认真尽责的小伙子就永久的离开了人世。

二、关于辅警殉职补偿的规定。

人民警察被评为烈士、因公牺牲的,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但是辅警,因为不是正式的警察,所以是否能按照正常的警察标准得到国家抚恤,这是很多人比较关心的问题。如果辅警和用人单位属于劳动关系,但是不在编制, 那么辅警如果因公身亡的话,只能按照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三、根据工伤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辅警是作为警务辅助人员,是没有事业编制的,由用人机关直签的合同员工,和通过招警或者公务员考进去的警察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家属可以向该单位索要赔偿金。因为郭佩政死亡和这个单位有直接的关系,所以家属可以申请赔偿。

可以,这是在执勤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属于工伤,单位是要给相应的赔偿金的。

可以索要。辅警是在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理应得到赔偿,单位应该对家属表示慰问跟给一些赔偿金。

辅警郭佩政执行人物被后方车辆撞到身亡,家属是可以向该单位索要赔偿金的,毕竟辅警是在工作期间去世的,是属于工伤范围的。

  • 辅警殉职前半小时还在汇报工作是怎么回事?
    答:9日,高速交警总队廊坊支队大城大队的辅警,在纠处一起违法停车时,被后方偏离正常行驶路线的车辆撞击,不幸因公殉职,年仅33岁。处理违章事故时被后面冲上来的车辆狠狠撞击之后不幸身亡。后方车辆偏离正常路线行驶才撞上了辅警,如果是按照正常状况进行驾驶,不会发生这样让人心痛的事件。在事故发生时候,他...
  • 辅警惨遭不幸,意外身亡,涉事人员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答:这件事情发生于十一月九日凌晨2时31分,当时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廊坊支队大城大队辅警郭佩政在纠处一起违法停车过程中,突被后方偏离正常行驶路线的车辆撞击,因公殉职。据官方的消息,郭佩政同志1987年6月出生,2012年6月参加高速交管工作,先后在高速交警沧州支队吴桥大队、廊坊支队大城大队就职...
  • 河北33岁辅警殉职前仍在汇报工作,我国每年因公殉职的辅警有多少?
    答:这件事情发生于十一月九日凌晨2时31分,当时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廊坊支队大城大队辅警郭佩政在纠处一起违法停车过程中,突被后方偏离正常行驶路线的车辆撞击,因公殉职。据官方的消息,郭佩政同志1987年6月出生,2012年6月参加高速交管工作,先后在高速交警沧州支队吴桥大队、廊坊支队大城大队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