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开小吃店的 只有食品经营备案证可以上美团外卖吗?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06
在美团上经营外卖,美团没要求我们办食品许可证,在食监部门查外卖平台时,对我店开出了5万的罚单

建议你缴纳罚款,政府对你开出的罚单和美团没有尽到监管义务是两件事,如果你认为你没有办理许可证是美团监管不严造成的,那么你可以举证来起诉美团,要求美团补偿你的损失。

有营业执照及食品生产许可证就可以加入美团。

1.首先,在手机里找到并登录美团,点击底部右侧“我的”,找到“我要合作”点击进入。
2.接下来选择要入驻的类型,是美食,还是外卖,还是综合类。比如点击综合商家入驻。在弹...
3.入驻分三步,第一步是注册点评管家,在弹出的界面中输入手机号,再点击获取验证码,点击立即注册。
4.接下来按照提示,下载点评管家并安装好。安装好后打开,点击立即入驻。
5.在弹出的商家入驻界面填入手机号,点击发送验证码,将短信收到的验证码填入。再输入密码,点击立即注册。
在出现的界面右上角点击跳过,接下来就到第二步认领门店,点击“请您认领您的门店,完成入驻”,在出现的界面中点击“继续入驻”
接下来出现选择门店,可以在搜索框输入自己门店的名称进行搜索,也可向上滑动界面找到自己的门店名称。找到后点击右侧的“选择”。
弹出确定对放框,点击确定。接下来就到最后的第三步了。有营业拍照的勾选“已办理好”,再勾选营业执照类型,填入注册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名称(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再点击营业执照附件,上传营业执照的照片。
再填入法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点击身份证附件,按要求上传三张证件照(正面,反面,手持证件照)。
如果没有营业执照,可勾选“暂时无法提供”,然后填入经营者姓名,身份证号码,上传三张身份证照片(同上)。
最后,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再点击“提交审核”就可以了。接下来自会有服务员打电话与您沟通。

加入美团外卖需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行业许可资质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经营许可证、登记备案凭证、核准证、行业综合许可证等)、法定代表人/商户负责人手持身份证件等。商户应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要上美团具体流程应该是这样的
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到乡镇食药所受理窗口递交下列有关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已设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复印件,新设企业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新设个体工商户提交《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个体工商户不申请字号名称的,可免交)。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1)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经营场所平面图》;
(2)租赁房屋的提交租赁协议,出租方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经营场所平面图》;
(3)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应分别提交下列材料,以及《经营场所平面图》:
①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②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③出租房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使用军队房产作为经营场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在《经营场所平面图》上用红色水笔勾勒出“从事食品流通的经营和储存的场所”。
(4)填写经营场所应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没有门牌号、房间号的,要明确参照物。
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
(1)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提交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外籍人员护照等)原件、复印件。
①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负责人
A.企业法人的负责人: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B.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
C.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D.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即理事长
E. 个体工商户的负责人:个体工商户业主
②新设企业还须提交负责人任命书(个人独资企业不需提交)。
A.企业法人负责人的任命书是指: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B.合伙企业负责人的任命书是指:全体合伙人的委派书
C.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的任命书是指:成员大会关于理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的选举决议
③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负责人。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外籍人员护照等)原件、复印件。
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从事食品质量检验或食品安全检查等工作的负责人员。
②申请人还须提交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合同》或《聘用意向书》。负责人兼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或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不需要提交《聘用合同》或《聘用意向书》。
③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
④食品经营者聘用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⑤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⑥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经营设施空间平面布局图》(应标明用途、面积、设备设施位置等,对于经营散装食品的,该布局图应体现出单独的销售区域);食品操作流程文件,如供货、销售流程等。
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1)食品经营企业和许可项目需要现场核查的食品经营者所需提交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进销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食品退市制度、食品存贮、运输制度、冷链销售制度等,并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从事食品批发的经营者还应当有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
(2)不需要现场核查的食品经营者,可将上述制度合并,根据相关要求制定。
⑧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⑨补充说明:
(1)委托他人申请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外籍人员护照等)原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在“申请人签字”处签字的,指定(委托)人应当在指定委托书的“其他委托事项及权限”处详细注明。
(2)关于许可申请人
①已设企业申请的,该企业为许可申请人;
②新设企业申请的,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申请人;
③企业新设分支机构申请的,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许可申请人;
④已设或新设个体工商户申请的,业主为许可申请人;
⑤不得作为许可申请人的情形:
A.许可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流通许可。
B.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流通许可。
(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申请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新设企业)、营业执照(已设企业)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经核对与原件无误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收取该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