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的法律过程,市长的任命是怎么样一个过程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31
在中国,一部法律出台的过程是怎样的?

1.起草部门起草法律草案(一般由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国务院各个部委、军委底下的解放军四总部等起草)
2.国务院和军委起草的需要通过国务院常务会议及军委会议通过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法律案
3.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审以后,一般就交到法律委进行法律草案的统一审议,挂到网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由法工委做具体的法律草案修改工作
4.然后二审通过、或者三审通过,取决于常委会委员审议过程中意见多不多,最多的物权法上了六次常委会,最后第七次上会的时候才表决通过


  要市级人大投票通过
  你觉得法律能顶个球用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八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五)选举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县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县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代表依照本法规定联合提名。

  第二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县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时,候选人数可以多于应选人数,也可以同应选人数相等。选举办法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九)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十二)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的职务;

  • 第几届几中全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政协会,还有什么会?几年一次?_百度...
    答:一年一次全会,五年为一届。人大、政协、党委都是一样的 比如,2008年,十一届一次 2009年,十一届二次 2010年,十一届三次 2011年,十一届四次 2012年,十一届五次 2013年,十二届一次 2014年,十二届二次 以此类推,明白否?当然有特殊情况时也有不到届就换成新一届了 ...
  • 以近期通过的法律为例,说明我国立法的程序
    答:这是在网上找的--你结合反分裂国家法就可以完成作业 程序是民主的保证。合理、完善的立法程序,是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保证。根据立法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的基本程序,包括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案的表决、法律的公布四个阶段。(一)法律案的提出1.有权向全国人大...
  • 我国国家公务员调配的基本形式是
    答:行政执行的行政和管理人员按照法律实施的总和行政决定的行政和社会的预期目标:全面的目的强制性的灵活性特点的原则。过程的准备阶段,实施阶段的最后阶段行政指令的法定权力的统一指挥果断和有效的准确的应变合理的方式授权管理命令的书面命令会议行政控制的新政,使用一定的手段,孔子的领导者,指挥现代化的通讯指挥衡量实施的...
  • 我国历代的改朝换代是怎样进行的?
    答:“蜕变过程”加剧,处于“国家‘法治秩序’与‘礼治秩序’、‘德治秩序’、‘人治秩序’、‘宗法秩序’等交错并存德‘多元混合秩序’这样一种格局,”[5]在这一时期,国家权力逐步向上收缩,因此,国家法在乡土社会仍然松弱,在国家法深入乡土社会的过程中,因国家法律逻辑不同于乡土社会的生活逻辑,仍然遭到不同程度的...
  • 2002年4月15日,陕西佳县刘国具乡第十五届人大代表会议依法选举产生了...
    答:很明显,佳县县委免去刘张雄、任命张根生的做法不仅违反了陕西省地方法规,也严重违法了。但这件事的最后结果是,在“两乡长治政”1年半之久后,合法选举的乡长刘张雄被迫辞去乡长之职,结束了“二虎相争”的局面。这件丑闻虽发生在佳县,但它却对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带来了严重的挑战。国家的《宪法》第...
  • 在法律运行过程中什么是法律实施和实现的基本途径
    答:在法律运行过程中什么是法律实施和实现的基本途径是:法律遵守。法律遵守,也称守法,是指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以法律作为自己行动的守则,按照法律行使权利(职权),履行义务(职责),是人们将法律施行于自身的活动。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
  • 如何加强地方政府的职能和职权?
    答:须创新思维。地方公共性问题产生和演变的方式显现出新特征,曾经行之有效的做法无法有效应对层出不穷的新问题。地方政府只有创新治理方式和治理工具,才能有效提升应对能力。一是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来实施,使地方治理能力创新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二是...
  • 过程与结果那个更重要
    答:党的十六大报告将“法律化”改为“规范化”,使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具有更加的广泛性。而“程序化”的增加,则说明我们党在民主政治的建设中,不仅注意结果,更关注运动的过程,而且,只有关注过程的科学性,才能保证结果的科学性。 世界上的事是复杂的,不同的事物有不同的程序要求。就比如去年比较流行的一本保健医生谈...
  • 列举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
    答:D司法责任原则 司法责任原则,是指司法机关或司法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而采取的一种责罚制度。--卢云主编、王天木副主编:《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368-374页。为了保障法律得到正确的适用,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
  • 在我国,广义的法律和狭义的法律分别是指什么?具体怎么区分?
    答:1、广义法律:指中国法律的整体,即国家机关以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总和。2、狭义法律: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不包括宪法在内。二、内容不同 1、广义法律:人类在法律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精神财富和习惯、规范、制度等,它包括观念形态的法律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