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学生运动会的组委员会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08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学生运动会的报名

1.第一次报名(项目报名)2013年11月1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参赛代表团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学生运动会(中学生组)第一次报名表》(见附表01),一式两份分别邮寄至: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竞赛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西路8号院上地科技大厦4号楼602,邮编:100085)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第十二届全国学生运动会(中学生组)筹备办公室、上海市学生体协联合秘书处(上海市中山西路1245弄1号2号楼508室, 邮政编码:200051 ) 。2.第二次报名(篮球、排球、足球预赛报名表)第二次报名按本规程要求和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制定下发的预赛《竞赛规程》中有关要求执行。3.第三次报名:田径、游泳、武术、乒乓球、健美操的运动队(员)报名表、团部组成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于2014年5月10日前分别邮寄至: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和上海市教委第十二届全国学生运动会(中学生组)筹委会办公室。学校出具的运动员适宜参加所报项目比赛的《健康证明》于2014年5月10日前邮寄至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各代表团填报各项报名表时,统一用电脑打印,并附本代表团所有人员(含团部、运动员、领队、教练员等人员)贴有一张二寸免冠照片的中运会存查表;用特快专递邮寄到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第十二届学生运动会(中学生组)筹备办公室(地址:同上,以当地邮戳为准)。一经报名不得更改。每次报名(含第一、二、三次)时,代表团未按要求报寄报名材料的,均被视为报名手续不全,主办单位不予接受报名并不予公示。凡未经公示的报名表,其报名运动员均不允许参赛。 1.技术代表、仲裁委员会主任、裁判长于正式比赛前3天报到。2.技术官员、仲裁委员会委员、裁判员于正式比赛前2天报到。3.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团部组成人员于正式比赛前2天报到(具体报到日期将另行通知)。运动员报到时需交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健康证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以上证件不全或不符者不允许参加比赛。4.为保证本届中运会的顺利进行,各代表团在报到时需向组委会一次性交纳“抵押保证金”1万元人民币。技术代表、仲裁,田径、游泳项目的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各部主裁判和田径竞走裁判员、球类项目的裁判长、副裁判长及主要裁判员均由主办单位选派。其余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型综合性体育运动会申办和筹办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4号)的精神,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决定将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和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合并为全国学生运动会(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运动会),每三年举办一届,每届按大学生组、中学生组分类,同时同地举行。原计划2014年举办的第十二届全国中学生运动会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学生运动会,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承办,2014年8月18日至23日在上海市举行。本届运动会只设中学生组,比赛项目为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武术、健美操、兵乓球8项,同时举办科学论文报告会、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选等活动。请各地教育、体育、共青团等部门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以育人为宗旨,突出学校特点,做好参加中学生运动会的组队、集训和科学论文报告会的论文撰写等各项工作,共同把第十二届全国学生运动会办好。

经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学生运动会筹备委员会的基础上,正式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学生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
袁贵仁 教育部部长
杨 雄 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上海市市长
执行主任:
郝 平 教育部副部长
翁铁慧 上海市副市长
副 主 任:
冯建中 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
傅振邦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李逸平 上海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秘 书 长:
王登峰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司长
宗 明 上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执行秘书长:
郭建军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年体育司司长
杜汇良 共青团中央学校部部长
杨立国 教育部学生体协联合秘书处秘书长
苏 明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任
李毓毅 上海市体育局局长
夏科家 共青团上海市委书记
副秘书长:
续 梅 教育部办公厅副主任
廖文科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巡视员
张 智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年体育司副司长
刘培俊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副司长
张燕军 教育部学生体协联合秘书处副秘书长
王 平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郭 蓓 上海市体育局副局长
刘 刚 共青团上海市委副书记
委 员:
孙霄兵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
张泰青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副司长
胡延品 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
王定华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司长
申继亮 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副司长
周 为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副巡视员
葛振江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副司长
周 坚 教育部督导办副主任
陈瑞武 驻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副局长
万丽君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副巡视员
宋尽贤 中国教育学会体育卫生分会理事长
薛彦青 教育部学生体协联合秘书处副秘书长
张 剑 中国教育电视台党委书记、副台长
林奇青 中国教育报刊社纪委书记
姜 鸣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王思政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戎之勤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秘书长
王志伟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秘书长
金 梅 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陈 臻 上海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金为民 上海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小溪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
滕俊杰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艺术总监
瞿介明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江小民 上海市审计局巡视员
范宇飞 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
沈山州 上海市旅游局副局长
鲁建平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副局长
周 晓 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副主任
徐 威 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
李雷鸣 上海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顾振华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市食安办副主任
杨引明 上海市气象局副局长
顾金龙 上海市消防局副局长
王建军 上海广播电视台党委副书记、副台长,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
冯 军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总经理
王吉杰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赵 峻 上海铁路局副局长
邵伟中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何剑鸣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
徐 辉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陈礼明 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谢毓敏 上海市浦东新区副区长
程霄玉 上海市黄浦区副区长
朱成钢 上海市徐汇区副区长
陈志奇 上海市长宁区副区长
景 莹 上海市普陀区副区长
鲍英菁 上海市闸北区副区长
李国华 上海市虹口区副区长
黄 红 上海市杨浦区副区长
陶夏芳 上海市宝山区副区长
杨德妹 上海市闵行区副区长
李 原 上海市嘉定区副区长
蒋仁辉 上海市青浦区副区长
叶茂林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戈金亭 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
韩俊兰 河北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张文栋 山西省教育厅厅长
侯 元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厅长
王庆东 辽宁省教育厅副厅长
战高峰 吉林省教育厅副厅长
牧 童 黑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
沈 健 江苏省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厅厅长
鲍学军 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
江 春 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刘剑津 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郭奕珊 江西省教育厅副厅长
张志勇 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
刁玉华 河南省教育厅副厅长
刘传铁 湖北省委高校工委书记、教育厅厅长
王 键 湖南省教育厅副厅长
郑庆顺 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
秦 斌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厅长
廖清林 海南省教育厅副厅长
钟 燕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巡视员
何 浩 四川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李 涛 贵州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罗嘉福 云南省教育厅副厅长
刘伯清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王海波 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
王嘉毅 甘肃省教育厅厅长
庞晓玲 青海省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董宏伟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副巡视员
赵德忠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厅党组书记
高继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靳丽娟 香港学界体育联会董事会主席
龚志明 澳门教育暨青年局学校体育暨课余活动事务处处长
组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竞赛部、大型活动部、活动部、新闻宣传部、信息技术部、行政接待部、安全保卫部、卫生保障部、财务审计部、市场拓展部、志愿者总队等12个部门,主要成员名单如下:
办 公 室
主 任 : 刘培俊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副司长
王 平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张燕军 教育部学生体协联合秘书处副秘书长
副主任 : 卢 逊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体育处处长
王从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体卫艺科处处长
华爱军 教育部学生体协联合秘书处办公室主任
成 员 : 赵靖茹、柏 丹、何 斌、潘幼群、陈 杰、徐 新、徐皓刚、徐悦廷
竞 赛 部
部 长 : 杨立国 教育部学生体协联合秘书处秘书长
姚颂平 上海市学校体育卫生联席会议办公室副主任
副部长 : 王晓毅 教育部学生体协联合秘书处竞赛部部长
王龙龙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体育处调研员
胡 红 上海市体育局青少处处长
成 员 : 赵俊杰、刘 铮、程 洁、林 红、周齐佩、蒋 胜、倪 伟、刘瑾、杨玉娟、秦振海、唐行晨、高山青
大型活动部
部 长 : 滕俊杰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艺术总监
万丽君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副巡视员
副部长 : 梁建敏 上海市艺术教育委员会秘书长
成 员 : 王美意、蒋萍芳、黄孙巍、蒋 倩、张新初、鲍向群、陶 冶
活 动 部
部 长 : 刘培俊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副司长
王 平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副部长 : 仲立新 上海教育报刊总社社长
赵靖茹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体卫艺科处副处长
成 员 : 许 弘、赵玉平、张 煜、季乐蔚、孙 宏、吴永安、徐 浩、陈志飞、顾力丹、郭 莹、李 闻
新闻宣传部
部 长 : 续 梅 教育部办公厅副主任
刘培俊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副司长
徐 威 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
薛彦青 教育部学生体协联合秘书处副秘书长
副部长 : 曹荣瑞 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副秘书长、宣传处处长
谭方正 教育部办公厅新闻处处长
成 员 : 刘海元、张 磊、冯 艾、唐洪平、金声涛、曹 刚、万姗姗、洪卫林、严旦华、许喆哲。
信息技术部
部 长 : 戎之勤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秘书长
副部长 : 王明政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信息中心主任
成 员 : 胡璎琦、朱宇红、王媛媛、滕 毅、华 晨、章 擘
行政接待部
部 长 : 周 晓 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副主任
王志伟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秘书长
王 钢 中国中学生体协专职副主席
副部长 : 高 军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综合处处长
卢晓明 上海市学生活动管理中心主任
张荣生 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信息处处长
成 员 : 张 汉、胡济群、殷以杰、王 艳、徐 尔、汪小剑、屠剑平、王蔚、刘华、李志伟、田睿芳、黄晓琳
安全保卫部
部 长 : 陈 臻 上海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副部长 : 王立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学校后勤保卫处处长
曹 军 上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
成 员 : 赵 杰、张 旭、陈冬平、尹 捷、钱荣恺、 宋 毓
卫生保障部
部 长 : 瞿介明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顾振华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市食安办副主任
副部长 : 丛海鹰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体卫艺科处副处长
何智纯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应急办副主任
沈伟涛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餐饮监管处处长
成 员 : 胡佳蓉、陆威达、马宏赟
财务审计部
部 长 : 金为民 上海市财政局副局长
江小民 上海市审计局副局长
副部长 : 王家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财务处处长
吴小蕾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计处处长
成 员 : 毕升华、周 琳、蒋 凌、方建德、张又新、田子飞
市场拓展部
部 长 : 王 平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副部长 : 王从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体卫艺科处处长
赵春彦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董事长助理
陶轶妍 教育部学生体协联合秘书处商务部副主任
成 员 : 许松涛、黄 峰、胡 雪、黄丽娟、张业飞
志愿者总队
部 长 : 刘 刚 共青团上海市委副书记
副部长 : 刘树新 共青团上海市委青年志愿者工作部部长
成 员 : 王 婷、王晓春、徐 睿
科学论文报告会学术委员会
主 任 : 刘培俊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副司长
宋尽贤 中国教育学会体育卫生分会理事长
薛明扬 上海市大学生体育协会主席
副主任 : 王 平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郭为禄 华东师范大学副校长
秘书长 : 卢 逊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体育处处长
张 芯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卫生处处长
执行秘书长 : 陈永利 中国教育学会体育与卫生分会秘书长
汪晓赞 华东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院长
秘 书 : 刘桦楠、王秋辰、孙 朋、金 燕、姜 斌
资格审查委员会
主 任 : 杨立国 教育部学生体协联合秘书处秘书长
副主任 : 陈瑞武 驻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副局长
执行委员 : 王龙龙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体育处调研员
王晓毅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专职副主席
委 员 : 赵俊杰、程 洁、贺 鸣、郭 飞、胡京敏、张思思、曹 源、司尚泰、赵 兴
纪律监督委员会
主 任 : 王登峰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司长
副主任 : 杨立国 教育部学生体协联合秘书处秘书长
陈瑞武 驻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副局长
刘培俊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副司长
委 员 : 王晓毅、王龙龙、赵俊杰、程 洁、贺 鸣、郭 飞、胡京敏、张思思、曹 源、司尚泰、赵 兴、罗 健、杨玉强、柳学林、姜征明、李连江、徐 敏、于长菊、林小美、张国强
兴奋剂检测委员会
主 任 : 张燕军 教育部学生体协联合秘书处副秘书长
副主任 : 王龙龙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体育处调研员
程 洁 教育部学生体协联合秘书处竞赛部副主任
委 员 : 李 臻、林 凌
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委员会
主 任 : 廖文科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巡视员
副主任 : 王刚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专职副主席
委 员 : 刘海元、华爱军、许 弘
“优胜杯”评选委员会
主 任 : 王登峰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司长
苏 明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 : 刘培俊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副司长
王 平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张燕军 教育部学生体协联合秘书处副秘书长
委 员 : 王从春、王晓毅、刘海元、刘 铮、胡济群
学校体育博览会筹备组
组 长 : 王 平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副组长 : 胡璎琦 上海健生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 : 黄旭东、陈 健
学校体育工作座谈会筹备组
组 长 : 王登峰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司长
副组长 : 刘培俊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副司长
王 平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成 员 : 卢 逊、王从春、赵 宁、陈永利、刘海元、许 弘、林炊利



  •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学生运动会的比赛项目
    答:2.女子组(共18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3000米竞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学生运动会的闭幕式
    答:2014年8月2日晚第12届全国学生运动在上海落幕。整场闭幕式采取极具上海特色的浦江夜游方式进行。当晚7时30分,载着数百名运动员和教练员的3艘游轮从黄浦江十六铺码头驶出,在江面上巡游约一个小时。伴随着对运动会的精彩回眸,大家用一场聚会告别6天的难忘经历。 本届运动会共有来自全国各省区市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学生运动会的代表团人员
    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生体育代表团团部不超过12人组成,其中名誉团长1人,团长1人,副团长2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人,工作人员不得超过6人(包括联络员、医务人员、随团记者)。 运动员、领队、教练员合计少于30人的代表团,代表团团部人员只限报9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学生运动会的竞赛赛制
    答:田径、游泳1.田径、游泳项目的比赛均执行中国田径协会、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游泳竞赛规则》及相关的补充规定。2.报名不足3个单位或人数不足3人的项目,则取消该项目比赛(提前通知报名单位,可更改报名项目)。3.田径各项目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赛次及是否进行及格赛。篮球、排球、足球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学生运动会的奖牌榜
    答:最终上海、江苏、北京代表团分列奖牌榜前三位,但暂未见最终奖牌榜公布,此为2014年8月1日奖牌榜 名次代表团金牌银牌铜牌合计1上海24137442北京9128293天津943164江苏81410325广东7812276湖南463137浙江436138辽宁41389福建222610河南2215
  • 第十二届学生运动会纪念邮资片发行
    答:第十二届全国学生运动会将于7月28日至8月2日在上海举办。中国邮政定于运动会开幕当天发行JP190《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学生运动会》纪念邮资明信片1枚。第十二届全国学生运动会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团中央主办,上海市人民政府承办,是在原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和中学生运动会合并后首次举办的全国学生运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学生运动会的名次奖励
    答:分别颁发奖杯。对获得各项前3名的运动员发给奖牌,获得前8名的运动员发给成绩证书。篮球、排球、足球1.录取名次:分别录取男子组、女子组前8名。2.奖励:对获得前8名的运动队颁发奖杯,对获得前3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牌,对获得前8名的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三)武术1.拳术类:长拳、...
  •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学生运动会的相关规定
    答:1.预赛和决赛阶段,各代表队报到时,每人每天向大会交纳食、宿费人民币90元,不足部分由赛会补贴;2.主办单位所选派的技术代表、仲裁委员、裁判员的差旅费,均由承办单位负担。 各代表团自备6×9尺团旗两面,颜色不限。
  • 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什么时候开
    答:中学生运动会一般指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中学生运动会是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共青团中央共同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每3年举办一届,至今已举办十一届。从十二届开始,与大学生运动会合并举行,改称为“全国学生运动会”。因此,2014年举办的第十二届全国中学生运动会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学生运动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学生运动会的报名
    答:1.第一次报名(项目报名)2013年11月1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参赛代表团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学生运动会(中学生组)第一次报名表》(见附表01),一式两份分别邮寄至: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竞赛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西路8号院上地科技大厦4号楼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