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犯罪构成四要件、犯罪构成三阶层、犯罪构成两阶层理论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02
刑法中的犯罪构成理论:四要件、三阶层与两阶层的深入剖析
犯罪构成是法律体系中的核心概念,它涉及犯罪的四个关键要素,即法硕中的四要件:主观要素、客观要素、犯罪主体和犯罪客体,它们共同塑造了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基础。
三阶层理论详解
- 构成要件该当性
- 主观构成:故意、过失、认识错误,这些都是犯罪心理层面的考量。
- 客观构成:行为人、危害行为、结果及因果关系,强调行为的实质和影响。
- 违法性
- 违法阻却事由: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被害人承诺等,它们为犯罪设定合理界限。
- 有责性
- 故意、过失、事实认识错误,以及责任阻却事由如刑事责任年龄、能力等,评估犯罪者应负的责任。
两阶层理论的精要解析
在法考视角下,犯罪构成分为两个层次:
- 客观违法构成要件
- 主体与行为:自然人与单位的行为主体,作为与不作为的区分,以及义务来源的多样化。
- 危害结果与因果关系
- 介入因素分析,以及在无法查明案件中的责任认定,如“同时犯”的复杂性。
- 违法阻却事由:详细探讨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构成条件。
- 主观有责构成要件
- 故意、过失、事实认识错误的深入探讨,以及责任阻却事由的考量。
两阶层理论将构成要件该当性和违法性结合,形成更精炼的犯罪构成分析框架。
每个理论细节丰富,涉及大量实例和理论争议,深入理解这些概念对于理解和应用法律至关重要。在实践中,我们需要灵活运用这些理论,对每个案件进行具体分析。如果你对某个点有疑问,欢迎一起探讨,共同提升法律认知。
答:三阶层说:随着近年深入的研究最终采取了德国日本刑法的观点,采用犯罪构成三阶层学说:即犯罪构成该当性,违法性和有责性。违法性是阐述客观要件以及排除客观上犯罪构成事由的,有责性是阐述主观要件以及排除主观方面犯罪构成事由的。并在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全面采用。在07年的《刑法学》第三版里,...
答:你好 法考中刑法这门学科是一门比较重要,相对来说也比较有难度的这么一个学科,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刑法中涉及很多不同的理论学说,犯罪论就是其中一个。刑法关于犯罪论的理论学说大概有这么三种:四要件说、两阶层说和三阶层说。厚大的刑法导学已经开始了一周了,今天小编简单地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角度...
答:(1)犯罪构成该当性。犯罪构成该当性也称构成要件符合性,是指构成要件的实现,即所发生的事实与刑法条文规定的内容要相一致。具体来说该当性中包括了行为主体、危害行为、犯罪对象、危害结果、因果关系几个要素。(2)违法性。违法性要求犯罪行为不仅是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而且实质上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行为...
答:四要件归罪是平行的,同时用四要件考量一个行为,而三阶层是递进的,一个要件一个要件的排除,就类似扒皮一样,一层一层的考理,其中一层不符合,那就不用往下评价了,该行为即不构成犯罪,当层层下来,都符合,该行为即构成罪。一、四要件:四要件是我国从前苏联刑法理论中介鉴过来的,目前在我国...
答:高铭暄:论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的合理性暨对中国刑法学体系的坚持【内容提要】主张取消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推翻现行中国刑法学体系的观点是不可取的。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是一种历史性的选择,具有历史合理性;符合中国国情,具有现实合理性;逻辑严密、契合认识规律、符合犯罪本质特征,具有内在合理性;与德日三阶层犯罪论体系...
答:二、新的“构成要件”具体要素的完善 需要强调的是,在构建新的犯罪构成模式的过程中,必须坚持开放原则,积极吸收三阶层模式的先进成果。除了客体、主体要素基本不用变动外,尤其需要注意在下列两大要素中吸收德日刑法三阶层模式中的先进成分:(1)客观要素的局部完善 第一因果关系理论的完善。传统中国...
答:因为三要件理论还比较新,所了解的人不是很多。所谓三要件,大约是“符合性,违法性,有责性”。也有说是“犯罪主体、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二者结合起来,就是主体的符合性,行为的违法性,结果的有责性。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这四要件和三要件有什么区别呢?区别很大,四要件理论认为构成犯罪的...
答:因为三要件理论还比较新,所了解的人不是很多。所谓三要件,大约是“符合性,违法性,有责性”。也有说是“犯罪主体、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二者结合起来,就是主体的符合性,行为的违法性,结果的有责性。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这四要件和三要件有什么区别呢?区别很大,四要件理论认为构成犯罪的...
答:这是三阶层理论,我们国家是四要素理论为依据的法律。成立犯罪,除了必须具备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以外,还要求行为人具备有责性。1、构成要件该当性,也称构成要件符合性,是指构成要件的实现,即所发生的事实与刑法条文所规定的构成要件相一致。2、违法性是指犯罪不仅是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而且是实质...
答:已经有了刑法分则的条文,为什么法律人还要学习四要件? 一、犯罪四要件或是三阶层,都是犯罪论体系的一种。犯罪伦体系并非《刑法》天然就该有的构件。英美法系的法学具有高度的水准,但他们没有刑法总论,更加没有一个教义学上的犯罪论体系。 换句话说,犯罪四要件和三阶层,都必须阐释自己之于刑法的意义,必须证明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