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什么标准的容器才可盛装危险废物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6-29
哪个法规规定危险废物不能露天存放

危险品运输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管理、消防安全法等。

前言 1 适用范围2 引用标准3 定义4 一般要求5 危险废物贮存容器6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与设计原则7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运行与管理8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安全防护与监测9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关闭附录A(标准的附录)附录B(提示的附录)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止危险废物贮存过程造成的环境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贮存的监督管理,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对危险废物贮存的一般要求,对危险废物包装、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中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附录B是提示的附录。本标准由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标准由沈阳环境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 1 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对危险废物贮存的一般要求,对危险废物的包装、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要求。1. 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危险废物(尾矿除外)贮存的污染控制及监督管理,适用于危险废物的产生者、经营者和管理者。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与本标准同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3-1996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15562.2-199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固体废弃物浸出毒性测定方法 GB/T1555.1-12-95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3定义 3.1 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3.2 危险废物贮存指危险废物再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和最终处置前的存放行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1一11一26批准   2002一07一01实施3.3 贮存设施指按规定设计、建造或改建的用于专门存放危险废物的设施。3.4 集中贮存指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中所附设的贮存设施和区域性的集中贮存设施。3.5 容器指按标准要求盛载危险废物的器具。4一般要求 4.1 所有危险废物产生者和危险废物经营者应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也可利用原有构筑物改建成危险废物贮存设施。4.2 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4.3 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在贮存设施内分别堆放。4.4 除4.3规定外,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入容器内。4.5 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4.6 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4.7 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毫米以上的空间。4.8 医院产生的临床废物,必须当日消毒,消毒后装入容器。常温下贮存期不得超过一天,于摄氏5度以下冷藏的,不得超过7天。4.9 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本标准附录A所示的标签。4.10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在施工前应做环境影响评价。5危险废物贮存容器 5.1 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废物。5.2 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材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5.3 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5.4 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衬里要与危险废物相容(不相互反应)。5.5 液体危险废物可注入开孔直径不超过70毫米并有放气孔的桶中。6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与设计原则 6.1 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选址6.1.1 地质结构稳定,地震烈度不超过7度的区域内。6.1.2 设施底部必须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6.1.3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并经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 在对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场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重点考虑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可能产生的有害物质泄漏、大气污染物(含恶臭物质)的产生与扩散以及可能的事故风险等因素,根据其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区类别,综合评价其对周围环境、居住人群的身体健康、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影响,确定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与常住居民居住场所、农用地、地表水体以及其他敏感对象之间合理的位置关系。6.1.4 应避免建在溶洞区或易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如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影响的地区。6.1.5 应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6.1.6 应位于居民中心区常年最大风频的下风向。6.1.7 集中贮存的废物堆选址除满足以上要求外,还应满足6.3.1款要求。6.2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仓库式)的设计原则6.2.1 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6.2.2 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6.2.3 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6.2.4 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6.2.5 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五分之一。6.2.6 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6.3 危险废物的堆放6.3.1 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厘米/秒),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6.3.2 堆放危险废物的高度应根据地面承载能力确定。6.3.3 衬里放在一个基础或底座上。6.3.4 衬里要能够覆盖危险废物或其溶出物可能涉及到的范围。6.3.5 衬里材料与堆放危险废物相容。6.3.6 在衬里上设计、建造浸出液收集清除系统。6.3.7 应设计建造径流疏导系统,保证能防止25年一遇的暴雨不会流到危险废物堆里。6.3.8 危险废物堆内设计雨水收集池,并能收集25年一遇的暴雨24小时降水量。6.3.9 危险废物堆要防风、防雨、防晒。6.3.10 产生量大的危险废物可以散装方式堆放贮存在按上述要求设计的废物堆里。6.3.11 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能堆放在一起。6.3.12 总贮存量不超过300Kg(L)的危险废物要放入符合标准的容器内,加上标签,容器放入坚固的柜或箱中,柜或箱应设多个直径不少于30毫米的排气孔。不相容危险废物要分别存放或存放在不渗透间隔分开的区域内,每个部分都应有防漏裙脚或储漏盘,防漏裙脚或储漏盘的材料要与危险废物相容。7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运行与管理 7.1 从事危险废物贮存的单位,必须得到有资质单位出具的该危险废物样品物理和化学性质的分析报告,认定可以贮存后,方可接收。7.2 危险废物贮存前应进行检验,确保同预定接收的危险废物一致,并登记注册。7.3 不得接收未粘贴符合4.9规定的标签或标签没按规定填写的危险废物。7.4 盛装在容器内的同类危险废物可以堆叠存放。7.5 每个堆间应留有搬运通道。7.6 不得将不相容的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7.7 危险废物产生者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经营者均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三年。7.8 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7.9 泄漏液、清洗液、浸出液必须符合GB8978的要求方可排放,气体导出口排出的气体经处理后,应满足GB16297和GB14554的要求。8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安全防护与监测 8.1 安全防护8.1.1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都必须按GB15562.2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8.1.2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周围应设置围墙或其它防护栅栏。8.1.3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8.1.4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理。8.2 按国家污染源管理要求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监测。9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关闭 9.1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经营者在关闭贮存设施前应提交关闭计划书,经批准后方可执行。9.2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消除污染。9.3 无法消除污染的设备、土壤、墙体等按危险废物处理,并运至正在营运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场或其它贮存设施中。9.4 监测部门的监测结果表明已不存在污染时,方可摘下警示标志,撤离留守人员。10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与监督。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对危废贮存容器做了规定;医疗废物承装容器应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的规定。

  • 盛装医疗废物的包装物或容器达到多少时应封口
    答:盛装医疗废物的包装物或容器达到3/4时应封口。
  • 包装费矿渣飞灰含有毒有害物质需使用25公斤编织袋包装是正确的吗
    答:不正确。废矿渣、飞灰、炉渣等有毒有害物质包装方式应该为吨袋或全开 口铁桶。如果使用25公斤编制袋包装,极易破损,会造成危废迁移扩散、二次污染。
  • 危险废物运输车辆要安装哪些装置
    答:(3)零星的感光材料废物、废铅酸蓄电池、废矿物油、废镍镉电池等收集运输可使用具备零星化学品运输资格的小型箱式车辆,其中液态废物或者含有液体的废物应使用专用容器盛装。(4)医疗废物道路运输的车辆应符合GB19218的要求。运送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的专用车辆不得运送其他物品。危险废物道路运输专用车辆应每年开展一次污染...
  • 医疗废物管理规范
    答:1. 法律分析:医疗废物需根据其类别进行专门包装,确保包装物或容器符合国家关于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且在盛装前需进行检查,避免破损、渗漏等缺陷。2. 法律要求: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应分类收集,药物性废物在少量情况下可混入感染性...
  • 固废管理制度范本固废管理制度
    答:9、4.2.3 危险废物收集容器的配备要考虑危险废物特性与盛装容器的化学相容性 4.2.4 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定期对生产现场的危险废物进行回收处置4.2.5 各单位试验室产生的废化学试剂,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收集处理,严禁随意排放。10、4.3 普通废物的收集和处理各生产车间设置固定的普通废物存放点。11、不可...
  • 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多少时?
    答:没具体的数据规定,要看容器容积,装到90%差不多,便于封口为主。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废物共分五类,并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医院废物是指医院所有需要丢弃、不能再利用的废物,包括生物性的和...
  • 环保部规定危险废物标识式样是什么?
    答:危险废物标识是:产生、贮存危险废物的单位及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要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附录A的规定设置危险废物标志;收集、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要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警告标志;医疗废物...
  • 轧钢厂临时存贮危废物有哪些方式和地点
    答:轧钢厂临时存贮危废物有各中心、车间设立危险废物临时存放点,并有醒目的危险标志。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盛放容器要有识别标志,必须分类储存、禁止混放,易挥发、液体、半固体的危险废物必须按规定装入容器内存放,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编织袋盛装。
  • 医疗废物管理相关知识
    答:(二)包装容器或包装物在使用前应检查有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三)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及时用扎带封口扎紧。六、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高压蒸汽灭菌,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七、生活垃圾用黑色塑料袋盛装,...
  • 盛装化学试剂的瓶子按危险废物处理吗
    答:盛装腐蚀性,有毒性,强酸强碱,放射性等物质的容器属于危险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