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中国土地法大纲规定土地分配办法是什么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22
1947年《中国土地法大纲》规定的土地分配办法是

1947年《中国土地法大纲》规定的土地分配办法是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中国土地法大纲规定:1、彻底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2、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3、保护民族工商业的发展;4、设立人民法庭。中国土地法大纲颁布后,各解放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又颁布了补充条例。通过土地改革,废除了封建土地制度,挖掉了帝国主义和国民党政府的统治基础,巩固了根据地;农民分到了土地,为了保护自己的革命果实,组织人民武装,建立人民政权,并积极参加人民解放军;农民的革命热情被激发出来,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解放战争的胜利奠定了物质基础。土地法大纲的意义不但肯定和发展了1946年五四指示中提出的将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的原则,而且改正了其中对地主照顾过多的不彻底性,成为一个在全国彻底消灭封建剥削制度的纲领性文件。公布与实行总结了中国共产党二十多年土地革命基本经验教训,是一个正确的土地纲领,体现了土地改革的总路线,调动了农民革命与生产的积极性,对保证战争胜利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中国土地法大纲》第六条 除本法第九条乙项所规定者外,乡村中一切地主的土地及公地,由乡村农会接收,连同乡村中其他一切土地,按乡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幼,统一平均分配,在土地数量上抽多补少,质量上抽肥补瘦,使全乡村人民均获得同等的土地,并归各人所有,中共中央注:在平分土地时应注意中农的意见,如果中农不同意则应向中农让步,并容许中农保有比较一般贫农所得土地的平均水平为高的土地量。在老区半老区平分土地时,应按照一九四八年二月二十二日中共中央关于在老区半老区进行土地改革工作与整党工作的指示进行。

1947年中国土地法大纲规定土地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
根据1947年《中国土地法大纲》第六条规定,除本法第九条乙项所规定者外,乡村中一切地主的土地及公地,由乡村农会接收,连同乡村中其他一切土地,按乡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幼,统一平均分配,在土地数量上抽多补少,质量上抽肥补瘦,使全乡村人民均获得同等的土地,并归各人所有。
注:第九条,若干特殊的土地及财产之处理办法,规定如下:
(甲)山林、水利、芦苇地、果园、池塘、荒地及其他可分土地,按普通土地的标准分配之。
(乙)大森林、大水利工程、大矿山、大牧场、大荒地及湖沼等,归政府管理。
(丙)名胜古迹,应妥为保护。被接收的有历史价值或学术价值的特殊的图书、古物、美术品等,应开具清单,呈交各地高级政府处理。
(丁)军火武器及满足农民需要后余下的大宗货币、资财、粮食等物,应开具清单,呈交各地高级政府处理。

扩展资料:
1947年7月,人民解放战争进入了第二个年头,为了配合军事上的反攻形势,调动解放区乃至全国农民的革命热情,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来支持解放战争,中共中央决定彻底进行农村土地改革,消灭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平分土地的政策。
为此,1947年7月17日,中共中央工委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村召开了全国土地会议。参加全国土地会议的有中央工委主要负责人刘少奇、朱德、董必武等以及各根据地领导人共一百余人。此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制定土改政策的有关法律。
会议在刘少奇的主持下,分析研究了中国土地制度和以往土改的经验,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大纲》规定,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没收地主的土地和财产,征收富农的多余土地和财产, 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并分给地主同样的一份。
同年10月10日,《中国土地法大纲》由中共中央批准公布实行。此次会议另一项重要内容是:为保证土改的彻底进行和纯洁党的队伍,提高党的战斗力,决定结合土改普遍整顿党的组织。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1947年7月17日 召开全国土地会议 废除封建土地

法律分析:规定彻底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规定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规定保护民族工商业的发展;规定设立人民法庭。中国土地法大纲颁布后,各解放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又颁布了补充条例。通过土地改革,废除了封建土地制度,挖掉了帝国主义和国民党政府的统治基础,巩固了根据地;农民分到了土地,为了保护自己的革命果实,组织人民武装,建立人民政权,并积极参加人民解放军;农民的革命热情被激发出来,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解放战争的胜利奠定了物质基础。

法律依据:《中国土地法大纲》 第九条 若干特殊的土地及财产之处理办法,规定如下:

(甲)山林、水利、芦苇地、果园、池塘、荒地及其他可分土地,按普通土地的标准分配之。

(乙)大森林、大水利工程、大矿山、大牧场、大荒地及湖沼等,归政府管理。

(丙)名胜古迹,应妥为保护。被接收的有历史价值或学术价值的特殊的图书、古物、美术品等,应开具清单,呈交各地高级政府处理。

(丁)军火武器及满足农民需要后余下的大宗货币、资财、粮食等物,应开具清单,呈交各地高级政府处理。

第六条 除本法第九条乙项所规定者外,乡村中一切地主的土地及公地,由乡村农会接收,连同乡村中其他一切土地,按乡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幼,统一平均分配,在土地数量上抽多补少,质量上抽肥补瘦,使全乡村人民均获得同等的土地,并归各人所有。



  • 1947年中国土地法大纲规定的土地分配办法是
    答:土地划分是指为满足土地管理工作的需要所确定的地块所属地域上的空间层次。根据我国国情,划分的空间层次应与行政管理系统相一致。(一)城镇地区土地划分 首先按各级行政区划的管理范围进行划分土地,城镇可划分区和街道两级,在街道内划分宗地(地块)。当街道范围太大时,可在街道的区域内,根据线状地物,...
  • 1947年《中国土地法大纲》规定的土地分配法是按什么来分配的
    答:寺院、学校、机关团体的土地所有权和乡村在土地改革以前的一切债务;以乡或村为单位统一分配土地,数量上抽多补少,质量上抽肥补瘦,所有权归农户所有。 土改前的土地契约、债约一律缴销;工商业者的财产及其他营业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本法公布前已平均分配的地区,农民不要求重分,可不重分。
  • 1947年的《中国土地法大纲》
    答:1947年7—9月,中国共产党在河北平山县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与1947年10月10日公布。基本特点是:不但肯定了“五四指示”中关于“没收地主土地分给农民”的原则,还修改了对某些地主照顾过多的条款,同时也避免了历史上犯过的“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政策错误。其主要内容...
  • 1947年全国土地会议通过的土地法案
    答:中国土地法大纲颁布后,各解放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又颁布了补充条例。通过土地改革,废除了封建土地制度,挖掉了帝国主义和国民党政府的统治基础,巩固了根据地;农民分到了土地,为了保护自己的革命果实,组织人民武装,建立人民政权,并积极参加人民解放军;农民的革命热情被激发出来,促进了社会生产...
  • 四七年土改后的土地性质
    答:1947年《中国土地法大纲》的颁布。 《大纲》中规定: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这表明农民成为新的土地所有者。这次土地改革承认土地私有,没有要求建立公有制度。土地性质为:农民所有制
  • 解放战争时期,中共中央制定和颁布土地改革的文件有哪些?
    答:1、《中国土地法大纲》该大纲共16条。其中,第一条明确:“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第十一条明确:“分配给人民的土地,由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2、《关于公布中国土地法大纲的决议》1947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正式作出《关于公布中国土地法大纲的决议》,要求...
  • 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在哪里提出的
    答:解放战争期间,随着中国人民和美蒋反动派的矛盾成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进行土地改革的条件越来越成熟。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将减租减息的政策改为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政策。1947年10月颁布的《中国土地法大纲》,是一个彻底的反封建的土地纲领。
  • 1947年7月至9月在谁的主持下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
    答:刘少奇。1947年7月中共中央工作委员会召开全国土地会议,9月通过了《中国土地法大纲》,10月10日由中共中央正式公布施行。其主要内容是,规定彻底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规定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规定保护民族工商业的发展;规定设立人民法庭。中国土地法大纲颁布后,各解放区人民政府根据...
  • 中国土地法大纲中国土地法大纲意义
    答:中国土地法大纲,作为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法律文件,它在1946年五四指示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将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政策。大纲修正了之前对地主权益处理的不足,旨在实现全国范围内的彻底废除封建剥削制度,确立了全面的土地改革纲领。它的出台和实施,是中国共产党多年土地革命经验的总结,标志着一个...
  • 1947年解放区为什么要实行土改政策
    答:一、社会主要矛盾决定。解放战争时期,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中国人民同代表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国民党反动派的矛盾。二、革命形势的要求。即彻底消灭封建剥削制度,满足解放区广大农民的土地要求,调动广大农民的革命积极性,支援解放战争。1947年解放区进行土地改革的意义:一、解放区无地少地农民分得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