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分口粮田有没有法律规定啊
我国现行的法律并没有农村人口口粮田的规定。你提到的口粮田指的是两田制的一种。
两田制发起于山东平度农村,是将承包地分成口粮田和责任田。口粮田按人口平分,一般是每人0.4-0.6亩,只负担农业税;责任田按人口及按劳分配。或者以村 委会名义进行招标承包,除了负担农业税,还要缴纳一定的承包费。
这种制度给地方政府较大的土地支配权,损害了不少地区农民的利益。1997年以后,中央政府不允许两田制的存在,地方政府逐渐收敛了 两田制的推广。
两田制在向全国推广过程中,由原来农民自愿实施,变成了强制推进,变成纯粹向农民征收更多承包费。农村干部也借此中饱私囊,偏离了原本的初衷,值得我们每个人深思。
新增人口的土地当然可以从这些到期的承包地中解决。不需要什么材料,这是有法律依据的。如果村里不解决,可以到乡镇和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去反映。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
(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
(二)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
(三)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
案例中所说的到期的承包地便是村集体的机动地。
第三十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此条的意思说明新娶媳妇也是新增人口,她也可以在婆家村里取得土地,但她取得土地以后,在娘家的土地则应该交回娘家的村里。他们与新生子女没有差异。这里面还提到了减人减地的情况。
对新增人员的土地小范围的调整,不需要按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中规定的经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这只是叫“小调整”。
由此可见,农地新增人口的土地调整是有法律依据的,上面这个案例,提到了如果村集体有未分配的土地,需要实行增容增地,减人减地的原则。
但对于村里没有尚未分配土地的情况下,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土地也已经不是按人均分配了。这其中是不是要调整,目前尚无全国通用的法律依据,国家只有指导原则:“长期稳定承包关系”。
有法律法规的,
现在已经不再提倡两田制的划分了,你想问什么可以细说一下
答:双重户口双块口粮田不合法。我国现行的法律并没有农村人口口粮田的规定。口粮田指的是两田制的一种。两田制发起于山东平度农村,是将承包地分成口粮田和责任田。口粮田按人口平分,一般是每人0.4至0.6亩,只负担农业税,责任田按人口及按劳分配。或者以村委会名义进行招标承包,除了负担农业税,还要...
答:1、“一个农村里,全村的耕地必须全部平均分配给村民只能吗”:不是必须,只是可以。没有明确规定。2、农村的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按照法律规定,对于村里的土地如何使用、如何分配、如何处置,村集体有决定权:既可以先按人口每人分一部分口粮田然后余下的土地承包、也可以不分口粮田全部承包、也可以全部...
答: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 只要你的朋友一家的户口还在该集体组织,就应该分得土地.而该村子做出收回土地的决定也必须按照相关的程序进行,即村民代表大会等会议进行投票表决.所以,你朋友的这件事有可能就是个别村民和村里的领导私下做的决定,这是不合法的.可以和村里领导协商,以上提及的只是大概的根据.如果协商...
答:口粮地和承包地的区别在于:口粮地(即基本口粮田)作为农民每家每户的自留地可以承包给承包商,但承包地不一定是口粮地,有可能是农村集体用地而非个人自留口粮地。以下为口粮地和承包地的定义:1、口粮地:在农村,只要有农村户口,村里就会分一定面积的土地,一般是一部分为固定的土地作为基本口粮地平均...
答:人不可以有两份口粮田在中国有名文规定,一个人只能有一份口粮田
答:法律主观:口粮田的土地使用证不能办理,承包人只能在承包后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在农村,对于有农村户口的人,村里会分一定面积的土地,一般是一部分为固定的土地作为基本口粮地平均分给村里人,若有剩余用地,村民可自由承包土地,交纳承包费。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国有土地和...
答:(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四)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五)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六)将承包...
答:法律主观:农村户口没土地的办法: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其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土地承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且任何人不得非法予以侵害。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
答:农村口粮田是没有土地使用证的,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如果该口粮田属于二轮承包地,可以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在农村,只要有农村户口,村里就会分一定面积的土地,一般是一部分为固定的土地作为基本口粮地平均分给村里人。 农村口粮田有土地使用证吗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如果...
答:农村户口 在迁入地集体组织没有给予土地分配,迁出地集体组织无权收回原集体成员土地,包括宅基地,口粮承包地.以及集体组织的所有福利待遇份额.在交接过度完成后,迁入地分的适当的土地 迁出地集体组织方可收回已迁出集体成员土地使用权,口粮田.否则该集体组织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迁入城市户口 已经享受市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