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洪武四大案是哪四大案?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6-27
明初四大案指哪几个案件?

著名的“明初四大案”,即经济 领域的“空印案”和“郭桓案”,政治领域的“胡惟庸案”和“蓝玉案”.


郭桓案是明太祖朱元璋严惩户部侍郎郭桓等吞盗官粮的重大案件。

洪武十八年(1385年)三月,御史余敏、丁廷举告发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官吏李或、赵全德等与户部侍郎郭桓、胡益、王道亨等通同舞弊,吞盗官粮。明太祖令审刑司拷讯,牵涉礼部尚书赵瑁、刑部尚书王惠迪、兵部侍郎王志、工部侍郎麦至德等,发现除侵吞宝钞金银外,仅贪污税粮及鱼盐等即折米二千四百余万石。于是,赵瑁等皆弃市,自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皆处死。供词牵连各布政使司官吏,系狱拟罪者数万人。

此案令核赃株连之人遍天下,中产以上民家被抄杀者不计其数。为防止矛盾扩大,明太祖乃手诏公布郭桓等人罪状,而将原审法官右审刑吴庸等处磔刑,以平众怨。


空印案
此案发生在明初洪武年间。明初,每年布政司、各府州县官吏前往户部核对钱粮、军需供给等事,因路途遥远,往往带着事先开好的空印文书(即加盖印章的空白公文),以备急用。此事习以为常。但是洪武十五年(1382年),明太祖朱元璋知道此事后大怒,怀疑其中有弊,责令严查空印案。凡是与此案有关的部门及地方官员一律处以死刑,助理官员处以杖一百,戍边。受牵连者达万人以上。
案例分析、在《大明律》中规定:对于受财枉法的“枉法赃”,从严惩处,一贯以下杖七十,八十贯则绞;对于监守自盗,不分首从,并赃论罪,满四十贯即处斩刑;对于执行监察职务的“风宪官”的御史,若犯贪污罪比其他官吏加重两等处刑。像明朝这样用严刑惩治贪官污吏,在历史上是空前的。
胡惟庸案
又称“胡狱”,发生在洪武年间。胡惟庸,定远(今属安徽)人,早年跟随朱元璋起兵,洪武六至十三年间任丞相。其间权倾朝野,专权结党。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朱元璋以擅权枉法罪判处胡惟庸等人死罪;十九年与二十三年又以胡惟庸通倭、通元罪追杀其余党,连坐被诛者达三万余人。朱元璋还乘机废除中书省制度,罢除丞相官职,直接统领六部。
案例分析、明朝统治者在采取废除丞相制度,不准后宫与宦官干政等措施以外,用杀戮的手段大肆铲除权臣宿将,虽然暂时解决了皇帝和权臣之间的矛盾,却滋长了宦官专权。
蓝玉案
又称“蓝狱”。发生在洪武二十二年(1393年)。蓝玉,定远(今属安徽)人,早年随朱元璋起兵,勇敢善战,功绩显赫。洪武二十年(1387年)任大将军,二十年封凉国公。明太祖朱元璋比之为汉代卫青、唐代李靖。但蓝玉却恃功骄横,夺占民田,多行不法行为。洪武二十六年,锦衣卫告其谋反,结果被族诛,牵连致死者达一万五千余人。
案例分析、《大明律》规定:“若在朝官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者,皆斩,妻子为奴,财产入官”。明律的这些规定,都是为了防止臣下结党以削弱君主集中的专制制度。明王朝统治者为了达此目的,不惜滥杀无辜。

楼主,我知道的就这三件望采纳 梃击案

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5月,一男子手持木棒,突然出现在太子朱常洛居住的慈庆宫门前。他将守门太监一棒打倒,冲进门内,直闯太子寝殿,太监们慌忙将他捉住。神宗吩咐,将嫌犯送交皇城保卫部门审问,巡视皇城的御史刘廷元审问后向神宗报告。原来嫌犯名叫张差,家住蓟州井儿峪,行为癫狂,但相貌言谈颇为狡猾,应该严加讯问。神宗又吩咐送交刑部复审,刑部郎中胡士相复审后,认为张差确实是个疯子,并判了斩刑。提牢主事私下里套问张差,张差供出是宫里的太监将他引到慈庆宫门前的,提牢主事将这个口供转告给刑部侍郎张问达。

事情传开后,很多朝臣都怀疑是郑贵妃和他的哥哥郑国泰阴谋策划借张差之手伤害太子。御史过庭后发文给蓟州地方官,命他们查明张差在井儿峪老家的情况。蓟州知州戚延龄经过调查认为张差在家里就已经得了疯癫病。张问达采纳刑部员外郎陆梦龙的意见,下令刑部十三司对张差进行会审。参加会审的其他官员都知道事关重大,不敢深究,惟独陆梦龙审问得特别认真。张差供出给他引路的太临是庞保、刘成两人,这两人对他说:“打死小爷(指朱常洛),有吃有穿”。庞保、刘成都是郑贵妃手下的太监,再往下查,势必牵连到郑贵妃。

神宗朱翊钧已经25年不见群臣了,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他不出面就无法收拾。于是,他召见大学士方从哲、吴道南及文武百官,拉着太子朱常洛的手对他们说道:“这个儿子很孝顺,朕特别喜欢他。你们这些宫外的臣子,不要动不动就散布流言,离间朕父子!”他回头对朱常洛说道:“你有什么话,就在这里对他们统统说出来。”朱常洛对百官说道:“张差是疯癫之人,赶快把他处决算了。我父子何等亲爱!外面议论纷纷,都是不应该的!再议论下去,你们就是心目中没有国君的臣子,还害得我要成为不孝的儿子了!”神宗导演了这一幕父子双簧,群臣无话可说,“梃击”一案也就不了了之。



红丸案

泰昌元年(1620年)8月,明神宗朱翊钧当了48年皇帝后死去,朱常洛即位,史称明光宗。郑贵妃怕朱常洛对她报复,连忙想法讨好朱常洛。朱常洛当太子时,身边有两个姓李的选侍,号称东李西李。朱常洛特别宠爱西李,郑贵妃首先拉拢西李,她出面提议立西李为皇后,西李则提议封她为皇太后以作为报答。郑贵妃又挑选了8个美貌的女子送给光宗。朱常洛沉溺于女色,身体一下子垮下来。

他吃了宦官崔文升进的泄药,一天要拉三四十次,人眼看着就要不行了,鸿胪寺丞李可灼自称有仙丹,治得了朱常洛的病。朱常洛一听说是“仙丹”,十分欢喜,连忙叫太监召李可灼进宫送药。李可灼进的药是一种红色的丸子。朱常洛吃了一颗,病情好像有了缓解,一再夸奖李可灼:“忠臣!忠臣!”下午三点多钟,朱常洛又吃下一颗红丸,想不到,第二天黎明,他就死掉了。算起来,明光宗朱常洛前前后后只当了一个月的皇帝。

明光宗朱常洛暴死,朝中大哗。人们指责崔文升是郑贵妃的心腹,他故意用泄药,伤了朱常洛的元气,其罪不在张差之下。又指责李可灼结交宦官,妄进红丸,是导致朱常洛死亡的元凶。最后两人同时被处死,红丸案也没有能够进一步追查。



移宫案

乾清宫是内廷的正宫,只有皇帝皇后能够居住。光宗朱常洛病危时,住在乾清宫,西李随住。朱常洛临终前,召大臣入宫,西李见大臣们来了,带着朱常洛的长子朱由校避进内房。朱常洛吩咐群臣,封李选侍为贵妃,西李在里面听见了,唆使朱由校出来向父亲请求封李选侍为皇后。朱常洛当时没有答应,在场的臣子们对西李的做法十分不满。

光宗朱常洛死后,西李仍住在乾清宫不走。她把朱由校带在身边,企图挟皇太子以自重。群臣求见皇太子,西李的亲信太监们挡在门前,不让他们进宫。兵部右给事中杨涟挺身而出,厉声斥责道:“你们这些奴才想干什么?我们都是受皇帝召见的,皇帝晏驾了,你们敢造反不成!”太监们这才让开。西李把朱由校藏在自已房里,不让出来。大学士刘一问:“太子到哪里去了?”太监们都不答话。东宫伴读王安走进房内,哄西李道:“太子出去一下就回来。”他把朱由校带到宫门口,西李又反悔了,叫太监把朱由校带回来。太监们上前拉住朱由校的衣服,朱由校一时也没有了主意。这时,杨涟上前将太监斥退。群臣簇拥着朱由校来到文华殿,随后又回到慈庆宫住下,准备登基。

经过这一番短兵相接的争斗,群臣对西李更加愤慨,纷纷上书,要求西李搬出乾清宫。西李仗着自己从小把朱由校带大,派太监去叫朱由校,企图通过他来压制群臣。西李派出的太监被杨涟挡在麟趾门前,杨涟对他说:“殿下在东宫时是皇太子,现在已经是皇帝了。选侍有什么资格召见皇帝?你去传这个话,将来秋后算帐,即使不能把选侍怎么样,你却在劫难逃。”太监听他说得义正辞严,只得转身走了。

第二天,群臣齐集慈庆宫外,要求朱由校下诏,令西李搬出乾清宫。杨涟提议由首辅方从哲进宫去催促朱由校,方从哲为人比较软弱,说:“迟搬几天也没什么要紧的。”杨涟说:“皇长子明天就要登基为天子,哪有天子住在太子宫里,反让一个选侍住在正宫里的道理!两宫圣母如果活着,也得夫死从子,选侍算个什么人,竟敢如此欺侮天子!”杨涟还表示:“今天要是选侍还不搬出乾清宫,我们死也不走!”其他朝臣也高声附议。在这种情势下,西李只得搬到鸾宫居住,鸾宫是宫女养老的地方。西李这一搬,说明她在政治上再也不能有所作为了,移宫案到此才告结束。

空印案·洪武九年(1376)
郭桓案·洪武十八年(1385年)三月
胡惟庸案·起于明洪武十三年(1380),终于二十五年
蓝玉案 ·洪武二十六年(1393)
(胡惟庸案与蓝玉案合称胡蓝之狱)

空印案
应该说这确实是一个冤案,然而其影响之广,范围之大,实在罕见。
我们先说一下这个案件发生的时间,根据《刑法志》记载,此案发生在洪武十五年(1382),但根据此案当事人的记载,真实发案时间是在洪武九年(1376),目前这一问题尚未得到确认,本文采用洪武九年的说法。
案件的缘由是这样的,明朝规定,各地每年都要派人到户部报告地方财政账目,而地方账目必须跟户部审核后完全相符,这一年的地方财政计划才能完成。如果对不上,即使只是一个数字,账目就必须重新填造,更让人为难的是所有重修账册必须要盖上原衙门的印章才算有效。
这个规定在现在看来似乎不难执行,但在当时可就难了。
要知道,当时没有高速公路,也没有铁路,各府各县必须派使者带着账册去京城。这些使者的首要条件是身体好,因为这一路上是很辛苦的,没有汽车火车让你坐,你得骑马、坐船、再骑马,某些时候你可能还要搞些登山运动。
比如你是广西某地的官员,要想到京城,最快也得一两个月。就算你年初一就出发,到京城起码也是早春三月了。满头大汗跑去户部,一核对,错了一个数字。
行了,啥也别说了,兄弟你打马回去吧,我等你。
于是又是一路狂奔,先骑马,再坐船,回去改了账册,盖了公章。我去也!
这就是四个月过去了,转眼已是夏天,赶到京城,又见面了。
兄弟你终于来了,我等你好久了,接着来吧。
这位运气不好,核对后发现还是有地方错了,啥也别说了,还是回去吧,下次过来记得穿多点衣服啊,这边冬天冷!
于是又赶回去,赶回来,这回核对上了,可差不多快到第二年了,你也别回去了,在这过年吧,计划又该重新做了。
基本情况就是这样,如果总怎么折腾,谁也受不了。经过分析,官员们发现,关键问题在于盖印这个环节,因为纸笔都是现成的,账册错了改就是了,但印是不能让你带的,你把印拿走了,官老爷总不能拿萝卜刻印盖公文吧。当时在街头私刻公章的生意还是没几个人敢做的,于是他们灵机一动,带上事先预备好的盖过印信的空白文册不就行了吗?
就这样,带空印文册成了当时一条不成为的规定,朝廷上下都知道,除了一个人例外。
很不幸的是,这个人正是朱元璋。
洪武九年,朱元璋突然发现了这个所谓的秘密,就在自己眼皮底下,官员们竟然敢搞这些名堂!
他震怒了,他认为自己做了一回冤大头,于是他派遣官员对此事进行了详尽的调查。
按说只要一调查,这个问题是不难解释的,其实即使是他派去调查的官员也清楚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但是一个奇怪的现象出现了,事情的缘由大家都知道,可就是没有人说。
于是就出现了这样的滑稽场景,问话的官员也知道,回答的官员也知道,只有朱元璋不知道。
这个现象不难解释——官员们害怕。
如果上书辩解,很有可能被认为是同党或者包庇,这个黑锅谁背得起。
就在此时,一个勇敢的人站了出来,值得敬佩的是,他并不是在职官员,而只是一个平凡的生员。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只是一个老百姓。
这个人叫郑士利,他没有任何背景,没有任何靠山,只是凭借自己的勇气,只是为了说出真相。
他利用当时平民可以直接上书的渠道给朱元璋写了一封很长的书信,这封书信在历史上也很有名,在书信中郑士利明确指出:空印文册所用的是骑缝印,并不是一纸一印,而钱粮数字不同,必须一一核对,所以很难确定。说明了空印出现的原因
其实郑士利不但敢于直言,也是个聪明人,他估计到朱元璋可能羞于认错,便在文章的最后,为朱元璋开脱,写道:其实您也是为了老百姓好,您是怕贪官污吏借机挪用这些空印纸,用来危害老百姓(恐奸吏得挟空印纸,为文移以虐民),您也是为了百姓好啊。
照郑士利的意思那就是:皇帝大人您也没错,大臣们也没错,当然小人我也没错,大家都没错,误会,误会啊!
朱元璋给他的赏赐是送去劳改。
因为郑士利把朱元璋看得过于简单了,朱元璋并不是一个糊涂的人,他也不是不肯认错的人。其实从他的无数耳目那里,他是很容易得知事实真相的。如果他连这个问题都搞不清楚的话,明朝的天下就不会姓朱了。
那么他为什么还要处罚这些官员呢?
真正的原因在他的心里。
朱元璋从来就不信任那些官员们,这与他从小的经历是分不开的,他深刻了解这些官员们营私舞弊的本事,在他看来,这些人是靠不住的,即使现在这些官员们为他干活。
综合各方面分析,空印案之所以给朱元璋如此大的触动,是因为他认为这些官员们轻视他的权力,居然敢于不向他请示就私下擅自盖印。这是藐视他的权威。
真是好大的狗胆!居然为了偷懒就私用权力,今天你们不经过我的允许,把印盖在文书上,要是容了你们,明天就会把印盖到我的头上!不整治你们一下是不行了。
郑士利被罚作苦工了,作为一个平凡的人,他没有机会见识皇家的威严,没有福气享受当官的荣耀,他一无所有,却凭借自己的勇气完成了他个人的壮举。由于他的英勇行为,这位即非皇亲国戚也非名臣将相的普通人被记入了明史。
相对于那些空印案中获罪的官员们,郑士利还是幸运的。
既然案件已经定性,那么接下来的就是处罚了,问题在于几乎全国所有的府县都存在空印现象,总不能把所有的府县官员都杀掉吧。
这又是一个难题,但在朱元璋那里,似乎没有他解不开的题目。
他总能做出别人想不到的事情,旁人认为他绝不可能把涉案的所有官员都杀掉,但他真的就这样做了。
官员们,无论你们在什么地方,不管是天涯还是海角,山地还是平原,所处的环境繁华或是荒芜,你们的待遇都是一样一样的。
在我们宣布处罚结果之前,先说一下当时全国的行政结构,全国共有十三个省,一百四十多个府,一千多个县,这些省府县的官员很多都与空印案有关。
处罚如下:主印官员全部杀掉,副手打一百杖充军。除此之外,连各省按察使司的言官也多有获罪者,理由是监管不力。
这是名副其实的一扫光,平时都争谁官大,这下倒好,干个副职还能去当兵,正职就得掉脑袋了,真是所谓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在这次空印案中很多素有清廉之名的好官也被杀掉了,最有名的就是千古忠臣方孝孺他爹方克勤,这位仁兄在山东济宁干知府,为政清廉,平时肉都舍不得多吃,衣服上满是补丁,就因为他是主印官,糊里糊涂的没了脑袋。
但要说明的是,空印案中所杀官员的数目是有争议的,有些史料记载死者上万人,这应该是不准确的,因为朱元璋处理的只是掌印的官员,对副职他并未杀掉,朱元璋也并不是人们想象中的杀人狂,他是有着清醒的政治头脑的。杀光官员这种蠢事,他不会干的。
综合分析空印案,可以看出,此案和肃贪其实并无太大关系。官员们由于工作上的便利采取的一种变通手法,演变成了一件大案。而在大家都心知肚明且有人上书说明真相的情况下,朱元璋还接着处理此案,就值得我们深思了。
郭桓案
此案与上一案件不同,其中确实存在着贪污问题,但牵涉之广,影响之大在贪污案件中确属罕见,而此案中也确实存在着某些很多疑点。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洪武十八年(1385年)三月,御史余敏、丁廷举告发北平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官吏赵全德等与户部侍郎郭桓合谋贪污,在朱元璋的编的《大浩》中,详细列举了郭桓贪污的方式和数量,看了实在让人触目惊心。我们有必要列举一下(请仔细看,疑点就在其中),其贪污行为包括:
1.郭桓私分了太平、镇江等府的赋税,也就是说这些地方的钱粮朱元璋没有收到,全被郭桓私自吞掉了。
2.郭桓私分了浙西的秋粮,具体数字是这样的,当年浙西的钱粮是450万石,郭桓只交给了朱元璋200多万担,其余的他自己私分了。
3.郭桓等人在征收赋税的时候,巧立名目,创造性的征收多种赋税:包括水脚钱、车脚钱、口食钱、库子钱、蒲篓钱、竹篓钱、神佛钱等。
最后算出总账,他和同党一共贪污了2400多万石粮食。
这么看来,郭桓确实是胆大妄为,他勾结其他官吏贪污腐败,朱元璋也并没有放过他的同党。那么郭桓的同党是谁呢,经过朱元璋的追查,六部的大多数官员都成为了郭桓的同党!
他们包括礼部(礼法)尚书赵瑁、刑部(司法部)尚书王惠迪、兵部(国防部)侍郎王志、工部(建设部)侍郎麦至德等。请注意,这个名单很长,据《刑法志》记载,当时六部除上面所列高级官员外,所有侍郎(副部长)以下官员都被干掉了。
这也就是说当时的六部,每个部除了尚书(部长)一人,侍郎(副部长)两人(上文已列出者除外),所有的办事官员都被杀掉了。当时的部长真的成了光杆司令,官员们陷入了恐惧之中,见面的第一句话应该就是“你们今天死了几个?”其实到后来这个问题也不用回答,因为一个部里最多只剩下三个人。
这是中央官员,还有地方的经办官员,粮食是由省里送来的,往下查,就是各个府县,府县再往下,就是那些所谓的富户、粮长。这些人也大多被杀掉。
此案一共杀掉了三万余人,结果是“百姓中产之家大抵皆破”,算得上是把朝廷上下一扫而空了。
胡惟庸案
中国明太祖朱元璋借口丞相胡惟庸谋反,大肆株连杀戮功臣宿将的重大政治案件。与蓝玉案合称胡蓝之狱。起于明洪武十三年(1380),终于二十五年。明初,朱元璋对丞相胡惟庸专权擅政、结党营私、骄横跋扈的举动极为不满,采取种种方式对其制约。洪武十三年正月,有人上书告胡惟庸谋反,朱元璋遂以“枉法诬贤”、“蠹害政治”等罪名,将胡惟庸和涂节、陈宁等处死。胡惟庸死后,其谋反“罪状”陆续被揭发。朱元璋为肃清“逆党”,株连杀戮者达 3 万余人。前后延续达10年之久,朱元璋并作《昭示奸党录》布告天下。“胡党”而受株连至死或已死而追夺爵除的开国功臣有李善长、南雄侯赵庸、荥阳侯郑遇春、永嘉侯朱亮祖、靖宁侯叶踦等 1公、21侯。胡惟庸 被杀后,朱元璋遂罢丞相 ,革中书省,并严格规定嗣君不得再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说立者,处以重刑。丞相废除后,其事由六部分理,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中央集权得到进一步加强。
蓝玉案
洪武二十六年(1393),明太祖朱元璋借口凉国公蓝玉谋反,株连杀戮功臣宿将的重大政治案件。因蓝玉案被株连杀戮者,当时称之为“蓝党”。该案与胡惟庸案合称为“胡蓝之狱”。经两个案件发生后,明朝元功宿将已屠戮殆尽。
蓝玉,凤阳府定远县(今属安徽)人,开平王常遇春内弟。初隶常遇春帐下,有谋略,作战英勇,屡立战功。由管军镇抚积升至大都督府佥事。洪武十四年封永昌侯。二十年拜为大将军,屯蓟州。二十一年捕鱼儿海(今内蒙古东部贝尔湖)之战,杀北元太尉蛮子等,降其众,获马驼牛羊十五万余,焚其甲仗蓄积;又破哈剌章营,获人畜甚多。朱元璋对其宠遇甚隆,比之为卫青、李靖,封为凉国公。但蓝玉居功自傲,日益骄横跋扈。他蓄庄奴假子达数千人之多;乘势暴横,并仗势侵占东昌(今山东聊城)民田。当御史按问时,竟将御史鞭打后赶走。北征时私占大量珍宝驼马无算。回师夜经喜峰关,因守关吏未及时开门,竟纵兵毁关而入。他的所作所为,引起朱元璋不满。但蓝玉犹不收敛,擅定军中将校升降与军队进止,导致朱元璋数次责备。洪武二十六年,锦衣卫指挥蒋�告发蓝玉谋反,下狱鞫讯后,狱词称同景川侯曹震、鹤寿侯张翼、舳舻侯朱寿、定远侯王弼、东筦伯何荣及吏部尚书詹徽、户部侍郎傅友文等谋反,拟乘朱元璋藉田时发动叛乱。朱元璋遂族诛蓝玉等,并株连蔓引,自公侯伯以至文武官员,被杀者约两万人。朱元璋还手诏布告天下,并条例爰书为《逆臣录》。列名《逆臣录》者,有一公、十三侯、二伯。

著名的“明初四大案”,即经济 领域的“空印案”和“郭桓案”,政治领域的“胡惟庸案”和“蓝玉案”.

郭桓案是明太祖朱元璋严惩户部侍郎郭桓等吞盗官粮的重大案件。

洪武十八年(1385年)三月,御史余敏、丁廷举告发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官吏李或、赵全德等与户部侍郎郭桓、胡益、王道亨等通同舞弊,吞盗官粮。明太祖令审刑司拷讯,牵涉礼部尚书赵瑁、刑部尚书王惠迪、兵部侍郎王志、工部侍郎麦至德等,发现除侵吞宝钞金银外,仅贪污税粮及鱼盐等即折米二千四百余万石。于是,赵瑁等皆弃市,自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皆处死。供词牵连各布政使司官吏,系狱拟罪者数万人。

此案令核赃株连之人遍天下,中产以上民家被抄杀者不计其数。为防止矛盾扩大,明太祖乃手诏公布郭桓等人罪状,而将原审法官右审刑吴庸等处磔刑,以平众怨。

空印案
此案发生在明初洪武年间。明初,每年布政司、各府州县官吏前往户部核对钱粮、军需供给等事,因路途遥远,往往带着事先开好的空印文书(即加盖印章的空白公文),以备急用。此事习以为常。但是洪武十五年(1382年),明太祖朱元璋知道此事后大怒,怀疑其中有弊,责令严查空印案。凡是与此案有关的部门及地方官员一律处以死刑,助理官员处以杖一百,戍边。受牵连者达万人以上。
案例分析、在《大明律》中规定:对于受财枉法的“枉法赃”,从严惩处,一贯以下杖七十,八十贯则绞;对于监守自盗,不分首从,并赃论罪,满四十贯即处斩刑;对于执行监察职务的“风宪官”的御史,若犯贪污罪比其他官吏加重两等处刑。像明朝这样用严刑惩治贪官污吏,在历史上是空前的。
胡惟庸案
又称“胡狱”,发生在洪武年间。胡惟庸,定远(今属安徽)人,早年跟随朱元璋起兵,洪武六至十三年间任丞相。其间权倾朝野,专权结党。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朱元璋以擅权枉法罪判处胡惟庸等人死罪;十九年与二十三年又以胡惟庸通倭、通元罪追杀其余党,连坐被诛者达三万余人。朱元璋还乘机废除中书省制度,罢除丞相官职,直接统领六部。
案例分析、明朝统治者在采取废除丞相制度,不准后宫与宦官干政等措施以外,用杀戮的手段大肆铲除权臣宿将,虽然暂时解决了皇帝和权臣之间的矛盾,却滋长了宦官专权。
蓝玉案
又称“蓝狱”。发生在洪武二十二年(1393年)。蓝玉,定远(今属安徽)人,早年随朱元璋起兵,勇敢善战,功绩显赫。洪武二十年(1387年)任大将军,二十年封凉国公。明太祖朱元璋比之为汉代卫青、唐代李靖。但蓝玉却恃功骄横,夺占民田,多行不法行为。洪武二十六年,锦衣卫告其谋反,结果被族诛,牵连致死者达一万五千余人。
案例分析、《大明律》规定:“若在朝官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者,皆斩,妻子为奴,财产入官”。明律的这些规定,都是为了防止臣下结党以削弱君主集中的专制制度。明王朝统治者为了达此目的,不惜滥杀无辜。

胡惟庸案 中国明太祖朱元璋因丞相胡惟庸谋反,株连功臣宿将的重大政治案件。与蓝玉案合称胡蓝之狱。起于明洪武十三年(1380),终于二十五年。明初,朱元璋对丞相胡惟庸专权擅政、结党营私、骄横跋扈的举动极为不满,采取种种方式对其制约。洪武十三年正月,有人上书告胡惟庸谋反,朱元璋遂以“枉法诬贤”、“蠹害政治”等罪名,将胡惟庸和涂节、陈宁等处死。胡惟庸死后,其谋反“罪状”陆续被揭发。朱元璋为肃清“逆党”,株连杀戮者达 3 万余人。前后延续达10年之久,朱元璋并作《昭示奸党录》布告天下。“胡党”而受株连至死或已死而追夺爵除的开国功臣有李善长、南雄侯赵庸、荥阳侯郑遇春、永嘉侯朱亮祖、靖宁侯叶踦等 1公、21侯。胡惟庸 被杀后,朱元璋遂罢丞相 ,革中书省,并严格规定嗣君不得再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说立者,处以重刑。丞相废除后,其事由六部分理,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中央集权得到进一步加强。明代史籍中关于胡惟庸案的记载多有矛盾,因此关于其是否确实谋反,当时便有人怀疑,明代史学家郑晓、王世贞等皆持否定态度。
蓝玉案: 洪武二十六年(1393),明太祖朱元璋借口凉国公蓝玉谋反,株连杀戮功臣宿将的重大政治案件。因蓝玉案被株连杀戮者,当时称之为“蓝党”。该案与胡惟庸案合称为“胡蓝之狱”。经两个案件发生后,明朝元功宿将已屠戮殆尽。
蓝玉(?~1393),凤阳府定远县(今属安徽)人,开平王常遇春内弟。初隶常遇春帐下,有谋略,作战英勇,屡立战功。由管军镇抚积升至大都督府佥事。洪武十四年封永昌侯。二十年拜为大将军,屯蓟州。二十一年捕鱼儿海(今内蒙古东部贝尔湖)之战,杀北元太尉蛮子等,降其众,获马驼牛羊十五万余,焚其甲仗蓄积;又破哈剌章营,获人畜甚多。朱元璋对其宠遇甚隆,比之为卫青、李靖,封为凉国公。但蓝玉居功自傲,日益骄横跋扈。他蓄庄奴假子达数千人之多;乘势暴横,并仗势侵占东昌(今山东聊城)民田。当御史按问时,竟将御史鞭打后赶走。北征时私占大量珍宝驼马无算。回师夜经喜峰关,因守关吏未及时开门,竟纵兵毁关而入。他的所作所为,引起朱元璋不满。但蓝玉犹不收敛,擅定军中将校升降与军队进止,导致朱元璋数次责备。洪武二十六年,锦衣卫指挥蒋�告发蓝玉谋反,下狱鞫讯后,狱词称同景川侯曹震、鹤寿侯张翼、舳舻侯朱寿、定远侯王弼、东筦伯何荣及吏部尚书詹徽、户部侍郎傅友文等谋反,拟乘朱元璋藉田时发动叛乱。朱元璋遂族诛蓝玉等,并株连蔓引,自公侯伯以至文武官员,被杀者约两万人。朱元璋还手诏布告天下,并条例爰书为《逆臣录》。列名《逆臣录》者,有一公、十三侯、二伯。
空印案:空印案,中国明代初期朱元璋严惩地方计吏预持空白官印账册至户部结算钱谷的重大案件。发生在洪武十五年,即公元1382年。
明初规定,每年各布政使司、府、州、县均需派遣计吏至户部,呈报地方财政的收支账目及所有钱谷之数,府与布政使司、布政使司与户部的数字必须完全相符,稍有差错,即被驳回重造账册,并须加盖原衙门官印。各布政使司计吏因离户部道远,为免往返奔走,便预持盖有官印的空白账册,遇有部驳,随时填用。该空白账册盖有骑缝印,不做他用,户部对此从不干预。洪武八年(1375)考校钱谷书册,明太祖得知空印之事后大怒,下令严办。致自户部尚书至各地守令主印者皆处死,佐贰以下杖一百,充军边地。与此案有关者多不免,被杀者达数百人。
郭桓案 中国明太祖朱元璋严惩户部侍郎郭桓等吞盗官粮的重大案件。洪武十八年(1385)三月,御史告发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官吏李彧、赵全德等与户部侍郎郭桓、胡益、王道亨等共同舞弊,吞盗官粮。明太祖令审刑司拷讯,牵涉礼部尚书赵瑁等人,发现除侵吞宝钞金银外,仅贪污税粮及鱼盐等即折米2400余万石。于是,赵瑁等皆弃市,自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皆处死。供词牵连各布政使司官吏,系狱拟罪者数万人,株连之人遍天下,中产以上民家被抄杀者不计其数。于是引起许多地主官僚的不满,纷纷指斥、攻击告发处理此案的御史和法官。为防止矛盾扩大,明太祖乃手诏公布郭桓等人罪状,而将原审法官右审刑吴庸等处磔刑,以平众怨。

空印案
郭桓案
胡惟庸案
蓝玉案

明太祖“政皆独断”的官制改革,不仅造成皇权的高度集中,更为严重的是为维持这种君主独裁统治而采取的各种极端野蛮落后的镇压手段,到了晚年尤为厉害。他为了“自操威柄”,捕风捉影,屡兴大狱。最著名的有四大案,人称洪武“四狱”。
即:洪武九年(1376)的“空印案”,十八年(1385)户部侍郎郭桓的贪污案,此两案虽为惩贪杜弊而起,但株连甚多。影响最大的是洪武十三年(1380)开始的丞相胡惟庸案和二十六年(1393)发生的大将军蓝玉案(史称“胡蓝之狱”),共杀5万余人,内中公、侯近40人。经过这场大屠杀,皇权的直接威胁虽然暂时消除了,但一代开国功臣也被诛戮殆尽。

1.空印案
2.胡惟庸—蓝玉案
3.文字狱
4.科场案

  • 浅论明初洪武四大案发生的根本原因
    答:明朝初年,朱元璋时代掀起了历史的波澜,四大案件——洪武四大案,它们分别是胡惟庸案(1380年,震惊朝野的3万余人惨案)、空印案(时间虽有争议,但实为一场冤狱)、郭桓案(1385年,严酷肃贪的清洗行动)和蓝玉案(1393年,开国功臣的沉重打击)。这四大案件,既是朱元璋强化皇权、削弱相权的手段,也是...
  • 洪武年间四大案是怎么回事,为何说这是在挑战朱元璋权利?
    答:“空印案”和“郭桓案”、“胡惟庸案”和“蓝玉案”这四个历史上我们称为洪武年间的四大奇案。朱元璋在位期间通过这四件大案杀死了大概10万之多的官员,大明王朝所有的官员都生活在白色恐怖之中。大明王朝的官员是封建王朝历史上最悲惨的官员他们。不但薪水很少...
  • 浅论明初洪武四大案发生的根本原因
    答:浅论明初洪武四大案,发生的根本原因分别如下: 洪武四大案,分别指洪武十三年(1380年)的胡惟庸案、洪武九年(1376年)的空印案(一说为洪武十五年1382年)、洪武十八年(1385年)的郭桓案与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的蓝玉案。 这四个大案致使成千上万的官民被诛杀,包括明朝的开国文武功臣,对于明朝乃至整个历史进程影响非常...
  • 洪武四大案指的哪四案,一共死了多少人
    答:说到这个洪武四大案,其实就是明朝初期发生的四大案件。也就可以称之为明初四大案。当然了,这个事情的主要决策人就是明太祖朱元璋。为的就是消灭他认为对他的朝廷有威胁的人所引发的著名四大屠杀案件。那么这个洪武四大案分别是哪四案呢?在这四大案中一共死了多少人呢?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1...
  • 明朝四大案件是什么?
    答:“郭桓案”是朱元璋严惩户部侍郎郭桓等吞盗官粮的重大案件。此案发生在洪武十八年,以其涉案金额巨大,核赃株连之人遍天下而著称,案发后中产以上民家被抄杀者不计其数,对经济领域影响深远而为世人瞩目。蓝玉案,是指明洪武帝朱元璋诛杀大将蓝玉、继而大肆株连杀戮功臣宿将的历史事件。此为明初洪武四大...
  • 明初四大案件,朱元璋:宁可错杀一万,绝不放过一个!
    答:明朝初期,明太祖朱元璋大力整治朝廷,许多贪官污吏因此下马,这其中规模最大的要数「 ”四大案件”。这四个案件分别是「 ”胡惟庸”案和「 ”蓝玉”案,还有就是空印案和「 ”郭恒”案。前两个是政治案件,后两个是经济案件。据说这四个案件前后涉案几万人,在当时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第一个是...
  • 明初四大案先后顺序
    答:明初四大案是中国明朝初期发生的四起重大案件,先后顺序如下:1、胡惟庸案:此案发生于洪武十三年(1380年),是明太祖朱元璋为了消灭权臣胡惟庸的势力而发动的一场政治斗争。胡惟庸曾任左丞相,后因涉嫌谋反被诛杀,受牵连者达三万余人。该案的诛杀使得明朝的权力更加集中,巩固了朱元璋的统治地位。2、空...
  • 洪武四大案指的是哪些案子?看看朱元璋的帝王心术有多强大
    答:论起朱元璋,就一定要说洪武四大案,即空印案、胡惟庸案、郭桓案、蓝玉案。这四个大案都透露出朱元璋卓越的帝王心术,通过三个最重要的特点就可以看出——间隔时间短、波及范围广、指向性强。洪武九年(1376)或洪武十五年(1382)的空印案主要针对地方的官员;洪武十三年(1380)的胡惟庸案则剑指文臣;洪武...
  • 明初四大案究竟是怎么回事?
    答:明初四大案,都是由朱元璋策划的,洪武九年的空印案——冤案,洪武十八年的郭桓案——反腐,洪武十三年胡惟庸案——废相,洪武二十六年蓝玉案——找死,都由朱元璋策划。
  • 明朝皇帝朱元璋在洪武四大案中杀了多少官员
    答:著名的“明初四大案”,即经济 领域的“空印案”和“郭桓案”,政治领域的“胡惟庸案”和“蓝玉案”空印案:被杀约一万人 郭桓案:三万余人 胡惟庸案:三万余人 蓝玉案:约两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