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6-25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卫生制度

一、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需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业。“卫生许可证”悬挂于显眼处。
二、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后方能从事本职工作。
三、从业人员需进行法规及卫生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者发给合格证。
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必须建立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要有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工作,设卫生专用消毒设施,公用品、用具等需定期进行消毒保洁。
五、定期清理室内外卫生,保持环境整洁。

宾馆、旅店业卫生制度

一、宾馆、旅店要保持周围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二、必须设有消毒间或消毒设施,并要有健全的卫生制度。
三、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要一客一换。
四、公用茶具应每日清洗消毒。茶具表面必须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
五、客房内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应每日清洗消毒。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应配备有不同标记的脸盆和脚盆各一个。脸盆、脚盆和拖鞋要做到一客一换,用后必须清洗和消毒。
六、宾馆、旅店业的公共卫生间要做到每日清扫、消毒、并保持无积水、无蚊蝇、无异味。
七、各类宾馆、旅店业要有防蝇、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并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八、对旅客废弃的衣物要进行登记,统一销毁。
九、店内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次供水蓄水池要符合输水管材卫生要求, 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公共场所卫生制度

  一、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需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业。“卫生许可证”悬挂于显眼处。
  二、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后方能从事本职工作。
  三、从业人员需进行法规及卫生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者发给合格证。
  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必须建立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要有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工作,设卫生专用消毒设施,公用品、用具等需定期进行消毒保洁。
  五、定期清理室内外卫生,保持环境整洁。


  宾馆、旅店业卫生制度

  一、宾馆、旅店要保持周围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二、必须设有消毒间或消毒设施,并要有健全的卫生制度。
  三、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要一客一换。
  四、公用茶具应每日清洗消毒。茶具表面必须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
  五、客房内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应每日清洗消毒。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应配备有不同标记的脸盆和脚盆各一个。脸盆、脚盆和拖鞋要做到一客一换,用后必须清洗和消毒。
  六、宾馆、旅店业的公共卫生间要做到每日清扫、消毒、并保持无积水、无蚊蝇、无异味。
  七、各类宾馆、旅店业要有防蝇、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并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八、对旅客废弃的衣物要进行登记,统一销毁。
  九、店内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次供水蓄水池要符合输水管材卫生要求, 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公共浴室卫生制度

  一、门面整洁美观,室内定期粉刷油饰,墙壁、地面、灯具清洁无尘,玻璃明净,浴室应设有更衣室、浴室、厕
  所和消毒间等。更衣室(包括兼作休息室)必须有保暖、换气设备,地面要防渗、防滑。
  二、浴室应设气窗,保存良好通风。目前尚不能取消的池浴,在池浴间应设置淋浴喷头,浴池每晚要彻底清洗,
  经过消毒后再换水。新建、改建、扩建的浴室内不得设池浴。
  三、盆浴间应设淋浴喷头,顾客用毕的浴盆应清洗消毒。
  四、理发用大小围布要经常清洗更换,脸巾应清洁,每位顾客用后应清洗消毒。
  五、公用茶具应做到一客一洗一消毒,拖鞋和修脚工具每客用后应消毒。
  六、浴室内及其卫生间应及时清扫、消毒,做到无积水,无异味。
  七、禁止患性病和各种传染性皮肤病的顾客进入浴室就浴。


  理发、美容店卫生制度

  一、理发店、美容店的环境应整洁、明亮、舒适。随时清扫地面废弃物,并有专门容器存放。
  二、有健全的卫生制度,店内应有消毒设施或消毒间。
  三、工作人员操作时应穿清洁干净的工作服,洁面时
  戴口罩。
  四、理发用大小围布要经常清洗更换,脸巾应清洁,每位顾客用后应清洗消毒。
  五、美容工具、理发工具、胡刷用后应消毒。理发工具应采用无臭氧紫外线消毒。清洗消毒后的工具应分类存放。
  六、对患有头癣等皮肤传染病的顾客要有专用的理发工具,并有明显标志,用后及时消毒,并单独存放。
  七、美容店工作人员在美容前双手必须清洗消毒,工作时要戴口罩。
  八、美容用唇膏、唇笔等应做到一次性使用。一般美容店不得做创伤性美容术。
  九、供顾客使用的化妆品应符合《化妆品卫生标准》。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和个人需防止危害健康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健康危害事故启动紧急应急预案。加强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报告和疫情报告。做好突发危害事件的报告,最大限度的控制健康危害事故的发生,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卫生负责人,是事故报告责任人,其他人员也有义务报告。
  (一)报告范围:
  1.微小气候或空气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休克;
  2.生活饮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的介水传染性疾病流行和中毒;
  3.公共用具、用水和卫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传染性疾病、皮肤病;
  4.意外事故处致的一氧化碳、氨气、氯气、消毒杀虫剂等中
  (二)发生死亡或同时发生3名以上(含3名)受害病人时,事故报告责任人要在发生事故24小时之内,电话报告当地卫生防疫机构。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不明原因的疾病时,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卫生消毒制度

  一、设有专用消毒间,对公共用品进行清洗、消毒和保洁。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二、消毒间外应贴有明显标志,布局合理,无杂物;清洗消毒间总面积满足饮具、用具等清洗消毒保洁的需要。
  三、清洗消毒应按规程操作,做到先清洗后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在有效期内,消毒设备(消毒柜)应正常运转并确保消毒时间和消毒剂的浓度达到消毒效果。
  四、清洗消毒饮具、盆桶、拖鞋、床上纺织用品、清洁工具的设施应分开并专用,防止交叉污染。
  五、清洗消毒的茶具应当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
  六、清洗消毒后的物品应分类存放保洁。已消毒的饮具应存放于保洁柜内,保洁柜应定期清洗消毒,并不得存放杂物。
  公 共 场 所 卫 生 管 理 制 度
  岗位卫生负责制
  一、负责人(业主)职责
  1对本单位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卫生制度和卫生档案,配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自觉接受卫生监督,按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
  2带领卫生管理组织对岗位卫生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考核、检查评比,奖惩;
  3对卫生设施增添、更新以及重大卫生事件作出决策。
  二、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日常卫生管理工作的实施和具体指导,参加对岗位卫生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定期与不定期的考核、检查评比;
  2完成负责人(业主)交办的其他卫生工作。
  三、卫生人员职责:
  1、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无积尘、无蛛网、地面无痰迹和污物,无卫生死角,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等措施,垃圾、废弃物放入加盖的密封容器。
  2、气候、空气质量、噪声、通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等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场内严禁吸烟,须有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设吸烟室(处),吸烟室(处)外不设烟灰缸。
  3、经营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化妆品及顾客一次性卫生用品,设有消毒专间,配备消毒柜、清洗水池,公用茶具、毛巾做到一客一消毒,床上用具做到一客一换,长住旅客做到每周一换,理发美容用的毛巾与烫发、染发的毛巾分开使用,供应水果拼盘的应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水果制作间。
  4、烫发、染发场所应设有机械通风装置,影剧院每场次间隔不少于30分钟,歌舞厅营业时间严禁使用紫外线灯、滑石粉及有害健康烟雾剂。
  5、从业人员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保持经常性个人卫生,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穿戴整洁工作衣帽。进行面部美容、理发清面时应戴口罩。美容前双手必须清洗消毒。
  6、公共浴室、游泳池等应有禁止皮肤病人和传染病人进入的标识。

  公共场所用品用具卫生管理、消毒制度
  一、公共场所使用的用品用具及一次性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使用前应洗净消毒、按卫生要求保管,一次性用品严禁重复使用。
  二、公共场所必须设有专用公共用具洗消间和洗消设施,并有明显标志。公用杯具、毛巾布草、浴盆、脸盆、脚盆、拖鞋每客用后必须严格按照一洗二过三消毒的程序进行洗消,并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三、设有毛巾布草供应的公共场所必须设专用干净布草间(柜)和专用脏布草回收间,干净布草间内应设有带门专用布草柜,布草应分类存放。
  四、公共场所各类用品用具的运输应采用密闭方式进行,应分有干净和肮脏用品用具的运输工具和容器,并有明显标志区分。
  六、公共场所的各类用品用具数量应配备足够能供周转用,一般应不少于满负荷量的三倍量。
  七、公共场所的用品用具应符合《公共场所用品卫生标准》(WS205-2001)和相应各类场所的相关卫生要求。
  八、公共场所内供客人用的各类食品用具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
  九、理发、烫发、染发、美容用的化学制剂、化妆品应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
  十、公共场所内用于用品用具清洗消毒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要求。

  卫生清扫、除害卫生制度
  一、操作间及库房门应设立高50cm、表面光滑、门框及底部严密的防鼠板;
  二、发现老鼠、蟑螂及其它害虫应即时杀灭;
  三、发现鼠洞、蟑螂滋生洞穴应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并及时清理或合理投药。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一、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从业人员健康证”才能上岗工作。
  二、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三、从业人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遵守“五四制”,即勤洗澡、勤换工作服、勤理发、勤剪指甲。
  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一、工作时杜绝不良的卫生习惯,经常洗手,常剪指甲,工作场所不得吸烟,违反其中一项酌情扣除奖金。
  二、每天搞好本职岗位卫生工作,如工作区域卫生不符合要求按情节轻重酌情扣除奖金。
  三、下班前,要及时打扫卫生工作,如被检查人员发现未做好卫生工作,擅自下班,酌情扣除当事人奖金。
  四、各区域工作人员按照制定的卫生制度,做好本岗位工作。由领班不定时对各区域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限期当事人改正。

  江东区卫生监督所印制 http://www.nbjdjds.org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如下:
1、设施的日常运转、保养、清洗、消毒、安全应由专人负责管理;
2、设施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
3、二次供水水箱的清洗、消毒工具必须专管专用;
4、设施必须加盖加锁以防范不安全隐患事故发生;
5、设施与饮水接触表面必须保证外观良好,光滑平整,所用防护涂料必须符合有关卫生规范要求,不对饮用水水质造成影响;
6、无水箱水质消毒设施的场所,必须配置水质检测余氯盒、专用饮用水消毒剂。每日测定水箱水质游离余氯含量并记录。管网末梢水游离余氯不应低于0.05mg/l,测试记录本必须保存以备检查;
7、通过设施所供给的饮用水感官性状不应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不应含有危害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不引起肠道传染病发生或流行;
8、每年应对二次供水用水箱进行1-2次全面清洗、 消毒、设立清洗、消毒记录,并对水质进行检验,及时发现和消除污染隐患,如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卫生监督部门;
9、水箱清洗、消毒应按照卫生监督部门的有关要求,按规范程序进行。

法律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条 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卫生防疫机构对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施行卫生监督,并接受当地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第十一条 卫生防疫机构根据需要设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交给的任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同级人民政府发给证书。
民航、铁路、交通、工矿企业卫生防疫机构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发给证书。第十二条 卫生防疫机构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职责:
(一)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测和卫生技术指导;
(二)监督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教育和培训。第十三条 卫生监督员有权对公共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索取有关资料,经营单位不得拒绝或隐瞒。卫生监督员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有保密的责任。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佩戴证章、出示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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