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领导职位和非领导职位 有哪些等级?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06
公务员领导职位和非领导职位 有哪些等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27级。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为:
  (一)国家级正职:一级
  (二)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
  (三)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
  (四)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
  (五)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
  (六)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
  (七)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
  (八)县处级副职:二十级至十四级
  (九)乡科级正职: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十)乡科级副职: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下面是公务员中的非领导职务:
  (一)巡视员:十三级至八级;
  (二)副巡视员:十五级至十级;
  (三)调研员:十八级至十二级;
  (四)副调研员:二十级至十四级;
  (五)主任科员: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六)副主任科员: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七)科员:二十六级至十八级;
  (八)办事员:二十七级至十九级。

非领导职位主要表现的是一种待遇,而不是一种职务,说明你到了那个年纪或者资历了,但不适合或者没有领导职位给你,但让你享受领导级别待遇,所以搞了个非领导职位
领导职位就是普通我们所说的领导岗位上的领导。。二者之间转换的关键就在于是否是领导岗位实职

公务员级别的确定
  (一)公务员的级制要按照国务院下发的“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确定,并套改相应工资标准。
  (二)机构改革完成后,实施公务员制度的机关必须按照确定的职能和设置的职位,确定每个公务员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按照确定的职务确定级别。

确定非领导职务
  (一)非领导职务的确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执行,规定的比例限额不得突破,设置方案必须经上级人事部门核准。
  (二)非领导职务的名称应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执行。如有特殊需要须使用其他名称,国务院各部门需经人事部同意,地方各级政府需经省级人事部门同意,并明确写入设置方案。
  (三)中央和省级政府机关原有的副处级(含)以上非领导职务和市(地)、县级政府以下机关原有的副科级(含)以上非领导职务,在考核的基础上,按照公务员非领导职务的任职条件和比例限额,重新确定,并履行其规定的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27级。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为: (一)国家级正职:一级 (二)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 (三)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 (四)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 (五)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 (六)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 (七)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 (八)县处级副职:二十级至十四级 (九)乡科级正职: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十)乡科级副职: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下面是公务员中的非领导职务: (一)巡视员:十三级至八级; (二)副巡视员:十五级至十级; (三)调研员:十八级至十二级; (四)副调研员:二十级至十四级; (五)主任科员: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六)副主任科员: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七)科员:二十六级至十八级; (八)办事员:二十七级至十九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