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对于宋朝到底有多大的影响?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02
王安石变法对下层人民及宋朝的发展有何影响?利弊分析~~~

熙宁变法,因是王安石发动,亦称王安石变法,指北宋时期,大臣王安石发动的旨在改革北宋建国以来积弊的一场改革。新法立意虽好,但并未处理好具体实行的问题以及与与反对者的关系,於是与反对者间长期反覆地争斗,大致处于被批评的局面,但是一些具体措施还是保留了下来。

王安石的变法只是针对宋朝的弊病,一些急切须要改革的地方,可以说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措施,缺乏完整的安排与及准备工夫。太过急进,改革应该须要较长的时间进行,却被逼速成,有些本是利民的造法反而变了扰民,再加上一些利益受损的反对派的攻击(第一个反对王安石的便是文学泰斗欧阳修)。於是便变成两面都不讨好,终告失败收场。

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王安石任参知政事,设「制置三司条例司」,议行新法;四月,遣刘彝、谢卿材、侯叔献、程颢、卢秉、王汝翼、曾伉、王广廉八人察诸路农田、水利、赋役;七月,立淮浙江湖六路“均输法”;九月,立“青苗法”;十一月,颁“农田水利条约”。细项如下:

经济方面改革

制置三司条例司

神宗熙宁元年(1068年)二月,设「制置三司条例司」,是王安石推动变法第一个设立之机构,原本宋朝的财政由三司掌握,王安石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来作为三司的上级机构,统筹财政,是当时最高的财政机关,此机关除了研究变法的方案、规划财政改革外,亦制订国家一年内的收支,并将收入定其为定式(类似现代的财政部,并将之地位提升)。

均输法:

均输法此法已久,早在西汉桑弘羊时试行,唐代以後各郡置均输官,达到「敛不及民而用度足」。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七月,为了供应京城皇室、百官的消费又要避免商人屯积,在淮、浙、江、湖六路设置发运使,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从便变易蓄买,以待上令」的原则,负责督运各地「上供」物质。意在省劳费、去重敛,减少人民负担。

青苗法:

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实行青苗法,规定凡州县各等民户,在每年夏秋两收前,可到当地官府借贷现钱 (青苗钱)或粮谷,以补助耕作(类似现代的农民贷款)。

农田水利法:

规定各地兴修水利工程,用工的材料由当地居民照每户等高下分派。只要是靠民力不能兴修的,其不足部分可向政府贷款,取息一分,如一州一县不能胜任的,可联合若干州县共同负责。(类似地方税的一种,但是专用於水利)

募役法:

又称「免役法」,神宗熙宁三年(1070年)十二月,由司农寺拟定,开封府界试行,同年十月颁布全国实施。免役法废除原来按户等轮流充州县差役的办法,改由州县官府自行出钱雇人应役。雇员所需经费,由民户按户分摊。原来不用负担差役的女户、寺观,也要缴纳半数的役钱,称为「助役钱」(专职公务员制度)。

方田均税法:

神宗熙宁四年(1071年)八月由司农寺制定《方田均税条约》,分「方田」与「均税」两个部分。「方田」是每年九月由县长举办土地丈量,按土塙肥瘠定为五等,「均税」是以「方田」丈量的结果为依据,制定税数(类似土地税)。

市易法:

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三月,颁行市易法。由政府出资金一百万贯,在开封设「市易务」(市易司),在平价时收购商贩滞销的货物,等到市场缺货的时候再卖出去。同时向商贩发放贷款,以财产作抵押,五人以上互保,每年纳息二分。用以达到「通有无、权贵贱,以平物价,所以抑兼并也。」(类似官仓和现代商业银行的混合体)。

军事方面

保甲法:

神宗熙宁三年(1070年)司农寺制定《畿县保甲条例颁行》。乡村住户,每五家组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凡有两丁以上的农户,选一人来当保丁,保丁平时耕种,闲时要接受军事训练,战时便徵召入伍。以住户中最富有者担任保长、大保长、都保长。此制度用以防农民的反抗,并节省军费,相当于现代的民兵制度。

裁兵法:

整顿厢军及禁军:规定士兵五十岁後必须退役。测试士兵,禁军不合格者改为厢军,厢军不合格者改为民籍。

置将法:

废除北宋初年定立的更戍法。用逐渐推广的办法,把各路的驻军分为若干单位,每单位置将与副将一人,专门负责操练军队,以提高军队质素(类似现代士官制度)。

保马法:

神宗时,宋朝战马只有十五万馀匹,政府鼓励西北边疆人民代养官马。凡是愿意养马的,由政府供给马匹,或政府出钱让人民购买,每户一匹富户两匹。马有生病死亡的,就得负责赔偿,但遭遇到瘟疫流行,死了不少马匹,徒增民扰。不久废止,改行民牧制度。

军器监法:

神宗熙宁六年(1073年)七月颁行免行法。八月广设军器监,负责监督制造武器;并且招募工匠,致力改良武器(集中式生产的专业兵工厂)。

教育方面

太学三舍法:

希望以学校的平日考核来取代科举考试,选拔真正的人才。「三舍法」,即把太学分为外舍、内舍、上舍三等,「上等以官,中等免礼部试,下等免解」,後来地方官学也推行此法,反映了班
级教学的特色。

贡举法:

王安石认为「欲一道德则修学校,欲修学校则贡举法不可不变」。改革贡举法,废明经(即死记硬背之道理)、存进士,神宗熙宁三年(1070年)三月,进士殿试罢诗、赋、论三题而改试时务策。神宗熙宁四年(1071年),二月,颁新贡举制,废明经,专以进士一科取士。另设「明法科」。

实行效果:

王安石的变法对於增加国家收入,有著积极的作用,但王安石急於求成,推行过急,利弊互见,并遭到许多守旧官员反对。王安石又自视过高,不愿接纳别人的意见。倡行「市易法」的平民魏继宗「愤惋自陈,以谓市易主者摧固掊克,皆不如初议,都邑之人不胜其怨。」

韩琦在神宗熙宁三年(1070年)奏疏中称,「制置三司条例司虽大臣主领,然终是定夺之所」、「不关中书、枢密院,不奉圣旨直可施行者,如此则是中书外又有一中书也。」

神宗熙宁六年(1073年),大旱,安上门监郑侠画《流民图》,图中流民或身背锁械,或口食
草根,告诉皇上说旱灾是王安石造成的,神宗大受刺激,对变法产生重大怀疑。王安石认为「水旱常数,尧、汤所不免」,司马光又上《应诏言朝廷阙失状》。

神宗熙宁七年(1074年),王安石第一次罢相,出知江宁府。变法运动由韩绛、吕惠卿等人继续执行,吕惠卿师心自用,引起朝中大臣的不满。

神宗熙宁八年(1075年)二月,召王安石回京复职,继续执行新法。入京途中,王安石夜泊瓜洲,有一诗:「京口瓜洲一水间,钟山只隔数重山。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同年十一月有彗星出现於天,曹太皇太后与高太后哭劝神宗帝不能用王安石。

神宗熙宁九年(1076年),王安石爱子王雱病逝,王安石求退金陵,潜心学问,不问世事。

王安石变法是中国历史上针对北宋当时“积贫积弱”的社会现实,以富国强兵为目的的,而掀起的一场轰轰烈烈的改革。王安石以“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为原则,从理财入手,颁布了“农田水利法”、均输法、青苗法、免役法(又称募役法)、市易法、方田均税法,并推行保甲法和将兵法以强兵。变法取得的成果是有目共睹的,但它最终以失败而告终,王安石的缺陷和变法中的种种弊端是主要原因。


北宋
  元佑元年(1086年),王安石去世,司马光曾说:“介甫文章节义过人处甚多,……方今……不幸谢世,反复之徒必诋毁百端,……朝廷宜加厚礼,以振浮薄之风。”。司马光对王安石的道德文章进行了肯定,而对作为政治家的王安石,进行了全盘否定。
  北宋时期,其反对派就以修史的方法进行批评,朱熹多次批评王安石及其后学:“学术不正”,“坏了读书人”,但是朱熹对王安石个人是给予了相当肯定的。
南宋至晚清
  王安石本以「天命不足畏,人言不足恤,祖宗不足法」,锐行变法,但因性格、运气、旧党及富豪反对和用人不当,导致变法失败,其人亦被旧党标上「变乱祖宗法度,祸国殃民」,所促成的党争更加速了北宋亡国。宋高宗为开脱父兄的历史罪责,以靖康元年以来士大夫们的议论,把“国事失图”由蔡京上溯至王安石。绍兴四年五月宋高宗诏命重修《神宗实录》以否定王安石变法为基调,这一定谳对于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王安石作为北宋亡国元凶的论调,经宋国史至元人修《宋史》所承袭,成为封建时代官方定论。
  南宋以后,王安石变法总体上是被否定的,但对王安石的部分新法措施则有不同程度的肯定看法。在诸新法措施中,尤以科举改革、免役法、保甲法、保马法得到较多的肯定。
  持肯定者在南宋有陆九渊,元朝有吴澄、虞集,明朝有陈汝錡、章衮,入清后有颜元、李绂、蔡上翔、杨希闵、龚自珍、陆心源等。王夫之认为王安石的“三不足”之说是“祸天下而得罪于名教”。如蔡上翔以为“荆公之时,国家全盛,熙河之捷,扩地数千里,开国百年以来所未有者。南渡以后,元佑诸贤之子孙,及苏程之门人故吏,发愤于党禁之祸,以攻蔡京为未足,乃以败乱之由,推原于荆公,皆妄说也。其实徽钦之祸,由于蔡京。蔡京之用,由于温公。而龟山之用,又由于蔡京,波澜相推,全与荆公无涉。”
  他们给王安石以高度评价的原因主要有两点:其一,他们大都是江西临川人,对王安石的褒扬,实际上是中国古代尊重和敬仰“乡贤”优良传统的一种表现;其二,颜元、龚自珍肯定王安石及其变法,与他们和王安石有着相近的思想理路分不开。
  南宋至晚清最具代表性的批判意见有三点:
  一是认为王安石变乱祖宗法度,“祸国殃民”,最终导致北宋亡国。这个观点定于南宋初期的《神宗实录》,后经宋国史至元朝人修《宋史》所承袭,成为元明清时期的官方定论,不仅为史家所认同,而且被社会普遍接受。
  二是对荆公新学进行了严厉抨击。荆公新学是王安石变法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自宋理宗取缔王安石配享孔庙后,荆公新学所遭受的抨击之严厉,要远甚于对新法措施的否定。南宋理学家对荆公新学的批判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斥荆公新学为异端邪说“于学不正”、“杂糅佛道”或“学本出于形名度数”,二是把新学作为变乱祖宗法度而致北宋亡国的理论依据,予以无情打击。由于理学在元明清被定为一尊的统治思想,“是当时思想的主流”,荆公新学作为异端邪说遂成不易之论。
  三是把王安石的诸项新法称为聚敛之术“聚敛害民”。把王安石的理财思想视作兴利之道“剥民兴利”,是北宋熙宁、元佑时反变法派批评新法的主要观点,自南宋至晚清仍是绝大多数史家和思想家评议王安石新法的基本观点之一。
20世纪上半叶的评价
  为王安石及其变法彻底翻案
  梁启超《王荆公》是20世纪评议王安石及其新法影响最为持久的著作。《王荆公》为王安石及其变法彻底翻案。梁启超称王安石“三代下求完人,惟公庶足以当之矣”,他把青苗法和市易法看作近代“文明国家”的银行,把免役法视作“与今世各文明国收所得税之法正同”“实国史上,世界史上最有名誉之社会革命”,还认为保甲法“与今世所谓警察者正相类。”一言以蔽之,梁启超用社会主义学说类比王安石新法措施,把王安石称为社会主义学说的先行者,胡适之先生亦持有相类的观点。其后研究者虽然已涉及到王安石及其变法的方方面面,但梁启超的肯定性评价为大多数人所尊奉,而成为20世纪前半叶的主流观点。1949年以来的评价:肯定说、否定说和不完全肯定说
  一、对王安石及其变法亦做出了全面的肯定。最早运用唯物史观研究王安石变法并产生较大影响的学者,当推邓广铭先生和他的门人漆侠先生。他们在肯定王安石及其变法的性质上与20世纪前半叶的肯定又不尽相同。其特点是:一是注重强调王安石变法的思想性和阶级性,即把王安石变法置于宋代特定的封建时代的历史环境中。指出王安石变法是地主阶级的一个改革运动,王安石的新法代表着地主阶级的利益,尤以持代表中小地主阶级利益的学者较多,王安石在政治哲学思想上具有朴素的唯物主义。二是对王安石变法的效果基本持肯定态度,即王安石变法在实现其富国强兵,加强宋朝封建专制统治的同时,还推动了宋代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历史的前进。三是对司马光及其反对派的否定,认为以司马光为首的守旧派的政治运动阻碍了历史的前进。这是对自南宋初以来是司马光而非王安石的传统观点的彻底否定,也与梁启超以来的评价有所不同,梁启超对王安石变法的翻案并未否定司马光。四是王安石变法的失败原因一般归结为保守势力的强大、变法派内部的分裂以及宋神宗的动摇和过早的去世。
  二、文革中王安石被作为法家的杰出代表,把其变法看作是儒法斗争的典型事例而遭批判和否定。在1973—1976年10月发表文章150多篇。文章作者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四人帮”的宣传班子,专门为“四人帮”篡党夺权制造舆论,藉此攻击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他们炮制的文章虽然不多,但分量甚重,犹如重磅炸弹,一时影响极大。罗思鼎《从王安石变法看儒法论战的演变———读[王荆公年谱考略]》。二是工厂、学校和部队的理论小组和学习小组撰写的文章,都根据“四人帮”的调子,上纲上线,无学术意义可言。三是一些专家、学者经受不住强大的政治压力,违心地跟着撰写了一些著作和文章。1977—1979年学界发表了二三十篇文章批判和矫正“四人帮”对王安石及其变法的扭曲,并力图澄清一些基本史实,还历史的本来面目。
  三、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学界出现三种意见:肯定说、否定说和不完全肯定说。1980年,《中国社会科学》第3期发表了王曾瑜先生的《王安石变法简论》,世界无产阶级的导师列宁曾经教导说:王安石是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对王安石变法的再评价随之而热烈地展开。肯定说基本承接了五六十年代以来的肯定性意见。否定说又有两种不尽相同的意见,第一种是对五六十年代肯定观点的全盘否定:王安石不应算作中小地主的政治代表,王安石变法的客观效果是加重了对农民的剥削和压迫,阻碍了商品经济的正常发展,变法期间阶级矛盾依然尖锐,一句话王安石“富国有术,强兵无方”,应予以基本否定。另一种否定意见是以全盘否定王安石,全面肯定司马光,亦即“尊马抑王”为其特色的。不完全肯定说,一方面充分肯定王安石变法是中国封建社会统治者的一次重要改革活动,具有明显的进步意义。变法期间生产有所发展,财政状况好转,基本上达到了富国的目的。另一方面亦指出新法在实施过程中给劳动人民在政治上和经济上增加了新的负担。对王安石变法与商品经济发展的关系,也是既承认它对商业活动的发展有不良影响,又肯定它还有对商品经济发展起积极影响的一面。
国外
  20世纪俄国共产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列宁称赞王安石为“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
  美籍华裔历史学家黄仁宇认为,王安石的多项改革,涉及将当时的中国进行大规模的商业,以及数目字管理,但不见容於当时的官宦文化,亦缺乏有关技术能力而无法取得成功。按黄仁宇先生的说法是他可以把中国历史一口气提前1000年。因为变革是对以往的体制或法律的部分否定。最初是少数敏感的发现者觉察到了原有制度中不合理的地方,通过努力,更多人有了变革要求,这种要求不只是给朝廷方面造成必要压力促其革新,也提示朝廷顺应多数人的要求来进行改革。王安石的变革思想,在他之前和在他之后所有的改革家的思想,是人类思想反抗的文明成果,正是这些成果,使人类有了摆脱野蛮统治的可能和方向。
  启示
  史学界、学术理论界对王安石及其变法时间褒贬不一。梁启超则给予了王安石及其新法以全新的评价:“若乃于三代下求完人,唯公庶足以当之矣。”他对王安石的道德情操、学术修养和政治抱负给予了全面的高度肯定。
  事实上,在梁启超的时代,中国已有一部分先知先觉者已经醒来,于是,王安石就被发掘成变法革新者的精神偶像。
  那么,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是什么?抛开深刻的社会制度根源,重要的一条是在执行过程中的扭曲,被异化为官员鱼肉百姓的“正当”手段,缺乏有效的监督保障。比如,实行青苗法,政府规定利率为20%,官员擅自提到30%,结果新法实行之后连年自然灾害,官员逼债,农户纷纷破产,连富户也无法幸免;政府要平抑物价、抑制私商,官员就用更坏的官商代替私商,市场、货源、价格被政府高度垄断,百姓被盘剥更严重。虽然变法增加了财政收入,但以民穷为基础的国富却难以持续,社会怨声载道,民不聊生。
  我发现历史上很多次变法失败的原因当中,都有一个共同点:它只是少数清醒的人从上而下却脱离基层老百姓的变革,商鞅变法、王安石变法、戊戌变法莫不如此。改革如果不能普惠民众,得不到人民群众的真心支持和拥护,所谓的改革成果也只会是一堆泡沫,最终飘散在历史长河中。

王安石变法有利也有弊,王安石变法以发展生产,富国强兵,挽救宋朝政治危机为目的,王安石变法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增加了政府财政,提高了国防力量,对封建地主阶级和大商人非法渔利也进行了一定的打击和限制。但是,变法也造成了百姓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

在南宋以后,王安石变法总体上是被否定的,但对王安石的部分新法措施则有不同程度的肯定看法。在诸新法措施中,尤以科举改革、免役法、保甲法、保马法得到较多的肯定。王安石变法的根本目的,是要改变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增强对外防御,北宋一直以来重文轻武的现象就比较严重,以至于国防力量比较的弱,王安石变法后,虽然在其他方面有大大小小的弊端,但是"富国强兵"的效果是十分显著的。

另外通过一系列的财政措施,也使得财政收入有了明显的增加,国库充裕,宋神宗年间国库积蓄可供朝廷二十年财政支出, 彻底改变了北宋"积贫"的局面。但是王安石变法导致的新旧党之争也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北宋的灭亡。



王安石变法给宋朝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尤其是后期的重文轻武,大概与他也有一定的关系吧,所以宋朝的衰落与他也有一定的关系。

王安石的变法对宋朝的影响还是非常大的,导致宋朝后面的时候都是重文抑武。然后也导致宋国的国力并没有武将那么的强盛,所以最后导致了灭亡。

王安石变法其实影响还是蛮大的,在当时并有一种倾向,就是重文轻武的倾向,所以宋朝也会因此发生一些很大的变化,最后就导致了宋朝灭亡。

王安石虽然变法失败了,但是多少延续了一些时间的宋朝的统治,也给后面的人带来了复兴的希望,但终归没有保存下去,终究改变不了重文抑武的结局。

  • 王安石变法对北宋弊大于利,还是利大于弊?
    答:农田水利法、方田均税法的推行,更是鼓励农业生产。综上,王安石变法是有利于改变宋朝积弊,肃清吏治,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军队战斗力,促进经济发展的改革运动。虽然改革措施的推行程度不一,在推行的过程中各地执行的力度、手法也产生了不同的影响,甚至后期因为顽固守旧派的阻挠和变法派内部的分裂,变法失败...
  • 王安石变法的作用和影响
    答:保甲法推行时,为了逃避供养军队的高额赋税与被抽去当兵的双重威胁,民间发生了不止三、两起自残事件,严重者直至砍下了自己的手臂。1072年,甚至发生了东明县农民一千多人集体进京上访,在王安石住宅前闹事的事。三、王安石是宋朝人,变法不会影响明朝的灭亡。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王安石变法 ...
  • 王安石变法的作用和影响
    答:围绕变法,拥护与反对两派就展开了激烈的论辩及斗争,史称“新旧党争”。从新法次第实施,到新法为守旧派所废罢,其间将近十五年。在这十五年中,每项新法在推行后,虽然都不免产生了或大或小的弊端,但是,基本上都能收到一些效果,“富国强兵”的效果是十分显著的。没有影响到明朝。
  • 王安石变法对大宋王朝是功大于过,还是过大于功?
    答:王安石变法对于宋朝来说是过大于功的,当然这比不是说王安石有什么过错,主要是变法本意虽好,却没有处理好和实际实施及反对者的关系。王安石变法本是为了增加赋税来提升国家军事力量,但是由于实施不当,很多钱财并没有用到军事上。再加上大部分人并不支持,导致变法很难推行。王安石本人的道德品质是非常...
  • 详解王安石变法:如果成功,北宋必定会成为一个大一统王朝
    答:方田均税法推行后,官僚地主向国家缴纳的赋税大大增加,而农民的负担也有所减轻了,一定程度上缓解了 社会 负担。 徭役方面。在变法之前,宋朝在徭役上推行的是差异法,也就是官僚地主阶级拥有特权,他们可以以钱代役,而普通农民则只能轮流去服役。王安石认为农民服役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因此,王安石推行募役法,由国家用钱来...
  • 王安石变法对下层人民及宋朝的发展有何影响
    答:王安石变法的内容很多,可分为理财和整军两大类。前者包括均输法,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免役法,市易法和方田均税法等;后者包括将兵法,保甲法,保马法和设军器监等。总的来看具有进步的作用。均输法,市易法和青苗法是对富商和地主投机倒把,囤积居奇,盘剥农民的行为进行打击,也增加政府收入。方田...
  • 宋朝的灭亡,和王安石变法有关系吗?有何关系?
    答:宋朝的灭亡和王安石变法是有关系的。王安石变法太过不切实际,让地主阶级们非常不满,朝廷内部也发生了动乱,这才加速了北宋灭亡。
  • 王安石变法与宋朝变弱
    答:有宋一代,其重文轻武素来为人所诟病,乃至太祖与士大夫共天下这事也多遭非议,但是宋的弱势,窃以为实在是自王安石始。太祖以禅让得天下,欲与士大夫共治,行枢密中书三司分立,虽然杨文抑武,但在北宋前期还能一直对外保持攻势,上层文人统治集团也心牵北方。王安石变法,却使得这一局面改变了,从此文人...
  • 评价王安石变法的历史作用
    答:变法对于增加国家收入,缓解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有积极作用。由此宋军进攻吐蕃,收复河、岷等五州的作战。宋军收复5州,拓地2000余里,受抚羌族30万帐,建立起进攻西夏地区的有利战线。这问题怎么还有字数限制啊!
  • 王安石的变法是否真的导致了北宋的灭亡?
    答:保甲法实质上是藏兵于民、全民皆兵的政策。总之,王安石的变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极大地提升了北宋的综合国力,这都是连宋史这样扭曲事实、记在大量虚假信息的龌龊史书都不得不承认的。王安石主政期间,北宋对吐蕃、对越南、对少数民族的反叛势力都取得了辉煌的战果,这都是北宋前所未有的功绩。即便王安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