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想买房卖房?没那么简单!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02
老赖为女儿买房如若属实房子是谁的?

黄淑芬称首付的钱她只付了两万元,余下的钱是女儿刘明月转给她之后,由她代交,还贷也是
备受关注的河北唐山“教科书式老赖案”再添新进展。8月22日,受害人赵勇提起的“确认黄淑芬在女儿刘明月名下房产中所占份额”一案,在唐山市路南区法院开庭。
记者获悉,庭审现场,黄淑芬仍否认为女儿的房产支付大部分首付和还贷,坚称自己没有钱支付赔偿款。该案未当庭宣判。受害方表示,等待法院的公正判决,也希望肇事方尽快支付余下的赔偿款。
“老赖”因交通肇事罪获刑8个月

三年前,河北唐山人赵勇的父亲遭遇车祸成为植物人,历经两年多治疗,最终抢救无效去世。其间,肇事司机黄淑芬拒绝支付法院判决的85万余元赔偿款。在和受害方沟通时,她以自己“收入不低,但得还贷款”为由拖延还款,并表示为了不还钱她宁愿坐牢。
之后,赵勇将他和黄淑芬之间的对话视频发布到微博上,黄淑芬被网友戏称为“教科书式老赖”,引发关注。
2017年12月1日,赵勇的父亲去世。法医病理鉴定书显示,赵勇父亲的死亡与交通事故存在因果关系。随后,黄淑芬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其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一案立案。
今年6月27日,该案在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宣判,黄淑芬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今年8月9日,黄淑芬刑满释放。
但截至目前,黄淑芬仍有76万余元赔偿款未支付。此前,她曾多次被曝光“有房有车”,也引发众多网友指责其“有能力赔偿却不作为”。对此,黄淑芬女儿刘明月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房产在她(刘明月)名下,且房产购于事故发生前。

2017年12月1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发布《关于赵香斌与黄淑芬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情况通报》,其中指出:黄淑芬与其女刘明月共同生活,法院依法对刘明月的财产状况进行了调查,发现登记在刘明月名下的房产一处,该房首付款和还贷款中均有黄淑芬的出资,遂依法查封。
据此,受害人赵勇提起“确认黄淑芬在女儿刘明月名下房产中所占份额”的民事诉讼案。8月22日,该案在唐山市路南区法院开庭。
22日下午,记者从赵勇的代理律师岳屾山处获悉,黄淑芬本人出现在庭审现场。岳屾山律师说,庭审现场,黄淑芬否认曾为房子支付大部分资金和还贷。“她称,房子在刘明月名下,首付的钱她只付了两万元,余下的钱是刘明月转给她之后,由她代交。还贷也是,刘明月把钱给她之后,再通过她的账户打回给刘明月,由刘明月去还款”。

可以
从法律上来讲,子女是独立于父母的个体。父母不管是欠债还是犯罪,与子女均没有关系。法律上不存在父债子还的说法。你母亲收到同样的限制,是因为他们是夫妻关系,这些债务属于他们的共同债务。只要没有牵扯到债务中去,比如给他们担保,那么在法律上是不会受什么影响的。

拓展资料:
老赖的民事行为会受到限制,但是老赖的子女可以买房。针对“什么是失信惩戒机制”,有关人士说,在法律术语上属于失信黑名单,主要是指对于那些有能力履行生效的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义务而拒不履行的“老赖”,法院列入被执行的名单上,进行公布。
失信惩戒机制是在法律层面的一系列的制度以及这个制度执行之后对“老赖”的震慑作用,首先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诉法的规定,第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诉法的司法解释也有规定,包括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包括名单列入征信机构当中通报。有关人士还具体提到,如果在执行阶段采取一些例如虚构诉讼,或者说虚构债权债务、转移财产,违法限制消费令,不报告自身财产情况,就算是一个抗拒执行的行为,有这些行为都可以被列入全国性的失信黑名单。
参考资料:失信惩戒机制—百度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官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国人大网

央视财经记者昨天从最高法获悉,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不动产交易惩戒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共同对失信人员也就是我们平时所称的“老赖”,采取限制不动产交易的惩戒措施。

《通知》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

一、各级人民法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参与房屋司法拍卖。


二、市、县国土资源部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取得政府供应土地。


三、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在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办理转移、抵押、变更等涉及不动产产权变化的不动产登记时,将相关信息通报给人民法院,便于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


四、建立健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信息互通共享机制。

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限制不动产交易惩戒措施,是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立健全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又一重大成果,对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悉,为加强网络执行查询不动产联动机制建设,提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效率,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各级人民法院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信息共享和网络执行查询机制建设的意见》,大力推进“点对总”不动产网络执行查询。

目前,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苏州、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济南、威海、青岛、潍坊、烟台、淄博、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珠海、南宁、桂林、北海、海口、三亚、重庆、成都、贵阳、昆明、大理、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等45个直辖市、省会城市、沿海城市、重点旅游城市已经上线“点对总”不动产查询功能。

2017年,全国法院使用网络查控系统共查询到被执行人房产26.8万套,为便利执行工作、提高执行效率作出了重要贡献。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8-03-2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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