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法学院博导的资料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30
厦门大学的法律系怎么样?

厦大法学院以国际经济法闻名 还算不错 在全国处于第二阶层吧 高考分数要看你所在省份 收生相对其他院系来说还算是低的 说到准备就是要考好高考 分数够就好

两个学校的法学院差不多,厦大略好一些。“浙大免推到厦大”,这个根本不能作为判断学校专业的实力,给你说个事实,我所知道的浙大化学系某一年有3个保送到厦大化学系的,为什么呢?因为这些学生具有保送资格,但成绩不够好,所以不能报送到本校,以及和浙大同一档次的学校,而且他们又不想考研,所以就去了还差不多的厦大,即便是浙大的化学强于厦大,他们也去了。之江校区是浙大最美的几个校区之一,风景独特,而且环境宜人,是一个学习和做学术的好地方,法学地处之江,但是与市内的法院交流还是很多的,所以不用担心。

09年,教育部学科评估的排名:(法学)

1 10002 中国人民大学 90
2 10053 中国政法大学 84
3 10001 北京大学 79
10486 武汉大学
5 10183 吉林大学 73
6 10003 清华大学 72
10276 华东政法大学
8 1052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71
10384 厦门大学
10 10335 浙江大学 69
10248 上海交通大学

这可是教育部的权威排名,从中你可以看出,厦大和浙大的名次是挨着的,厦大就比浙大高两分。如果你真想挑一所法学比较好的大学,我建议你不要选浙大和厦大,尽量选前面几所大学的法学专业。如果你非在浙大和厦大两所学校里面挑的话,我建议你选浙大,首先两者的法学实力差不多,厦大略强,但浙大地处长三角,今后在长三角发展很有利,而且浙大的实力和名气都比厦大大不少,你会专业学校双丰收。浙大近十年发展很快,最近校领导们开始着重发展浙大的社科,可以预计几年之后浙大社科的实力肯定和现在是不同的,浙大管理学快速的发展就是个例子,上交和清华都有这样的特点,这些都是潜在升值型的学校。

至于你想读“民商法”,我的建议是,上面的排名是法学整体的实力,但是具体到研究方向,每个学校侧重点不同,所以你应该先把那些法学强的学校里面的民商法老师的研究方向以及实力了解一下,这样你就很清楚的知道了你想报的学校。浙大厦大,哪个学校里面你能找到你所心仪的民商法的导师,你就报哪个学校。

1、姓名: 蔡从燕 职称: 教授、博导
主要讲授课程 《国际经济法》,硕士生学位课
《国际公法》,本科生主干课
《国际公法》,硕士生学位课

2、姓名: 刘志云 职称: 教授、博导
刘志云,江西瑞金人,1994年至1998年就读于厦门大学历史系旅游管理专业,获学士学位;1998年至2001年就读于厦门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师从卢炯星教授,获硕士学位;2001年至2004年就读于厦门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师从徐崇利教授,获博士学位。
研究旨趣为国际关系理论与国际法学交叉研究、国际经济法与涉外经济法、投资法与金融法等领域。至今已在《中国社会科学》等杂志公开发表法学论文110余篇;已出版个人专著3部;参与专著或教材撰写若干。从2009年起主持“厦门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文库”的出版。
2004年9月获得博士学位后任教于厦门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同时为国际经济法研究所与经济法研究中心研究人员。
2005年被厦门大学研究生院正式遴选为硕士生导师。
2006年被厦门大学破格聘为副教授、任副教授期间被破格聘为博士生导师。
2007年入选“2007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2008年被厦门大学破格聘为教授。
2008年入选“2008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2010年入选“福建省法学会第二届中青年优秀法学人才”;被评为“福建省第六届青年优秀社会科学专家”。
2010年起担任Frontiers of Law in China 编委。
2010年起担任福州大学兼职教授。

2001年:厦门大学第一届“十大学术新人”;
2003年:“厦门大学嘉庚奖学金”;
2003年:厦门大学第二届“十大学术新人”;
2006年:厦门大学工商银行科研奖。
2006年:“厦门大学优秀博士论文奖”;
2007年:“福建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
2007年:“厦门市第七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2007年:“福建省第七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2008年:联合主讲的《金融法研究》评为福建省优质硕士学位课程;
2009年:“福建省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2010年:“厦门大学‘中国银行’科研奖”。
2010年: 中国国际法学会2004-2009年度“航天科技”国际法优秀科研成果奖;
2010年:福建省法学会第三届优秀法学成果(著作类)二等奖。

3、 姓名: 张榕 职称: 教授、博导
要讲授课程 《民事诉讼法》
《证据法》
《法律诊所》
司法部2001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科研课题《仲裁制度研究与〈仲裁法〉的修改》的主要参加人。
厦门大学育题基金项目《中国证券市场的法律规制》项目负责人。
司法部2005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科研课题《司法能动性与司法解释的规制》主持人。
福建省2007年社科基金项目《事实认定过程中的法官自由裁量权——以民事诉讼为中心》主持人。
福建省2009年社科基金项目《通过有限判例制度实现正义》主持人

4、 姓名: 曾华群 职称: 教授、博导
主要讲授课程 本科生课程:“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经济法总论”、“国际投资法”、“香港法概论”、“WTO法专题”;
硕士生学位课程:“国际经济法理论”、“香港经贸法专题”、“国际经贸条约专题”、“国际投资法专题”;
博士生学位课程:“国际经济法理论”、“国际法专题研究”
主要学术观点 国际经济秩序的新旧更替和国际经济法的破旧立新是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矛盾和对立中产生和发展的,是由发展中国家率先发动,发达国家消极应付的。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如同逆水行舟,每一个进步,都需要艰辛的斗争和努力,稍有懈怠,已取得的成果可能得而复失或名存实亡。对于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和国际经济法新规范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发展中国家应有战略的眼光和充分的准备。
中国属于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国际经济法的研究服务于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这决定了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界在吸收西方国家有关研究成果的同时,应有符合本国国情和目标的研究方法。从中国国际经济法学发展的经验看,今后应继续坚持和发展的研究方法主要是:立足本国实际的方法;历史和现实结合的方法;综合研究的方法;比较研究的方法;法律与经济相结合的方法。

研究理念和特点 国际经济法学是世界性的,中国国际经济法学是世界性国际经济法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的发展和繁荣在一定程度上有赖于世界性国际经济法学的发展和繁荣,世界性国际经济法学的发展和繁荣也不能缺少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的参与和奉献。
中国国际经济法学者应继续借鉴和吸收外国的相关研究成果,积极主动地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和合作,在国际学术论坛上,对国际经济法学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中国学者的见解,表明中国的立场,为世界性国际经济法学的发展和繁荣作出应有的贡献。同时,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学者,应从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目标出发,具有破旧立新的历史责任感、决心和勇气,既不能对西方法律观念亦步亦趋,更不能对少数发达国家在处理国际事务中践踏民主的霸权行径熟视无睹、束手无策,而应当摆脱阻碍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西方法律观念的羁绊,为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而创建和发展新的法律概念、观念和理论。

5、 姓名: 徐崇利 职称: 教授、博导
主要讲授课程 专科生:《关贸总协定法律制度》
本科生:《国际经济法总论》《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货币金融法》《国际投资法》《国际私法》
硕士生:《国际经济条约研究》《国际投资法研究》《国际私法研究》《国际关系理论与国际法》
博士生:《国际法理论研究》《国际法专题研究》

6、姓名: 齐树洁 职称: 教授、博导
主要讲授课程 本科生:《民事诉讼法》、《民事司法改革》、《律师制度与实务》。
研究生:《民事诉讼法》、《证据法》、《外国民商法》、《程序法基本原理》、《诉讼法文献选读》。
主要学术观点 1.司法资源是有限的。诉讼并不是最好的纠纷解决方式。司法改革的推进不应仅限于诉讼领域,还应包括相关的制度。为实现司法的公正和效率,除了改革和完善诉讼制度外,还必须建立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包括协商、调解、行政处理、仲裁等各种ADR方式,并且赋予当事人解决纠纷的程序选择权。
2.司法改革不但应当是全局性的,而且应当是合法有序的。当务之急是由全国人大设立司法改革委员会,并取得法律的授权,统一领导、规划、协调全国的司法改革。
3.司法改革应当立足于本土资源,在移植外国制度时,必须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进行充分的论证。司法改革还应当重视借鉴域外经验,如果仅仅局限于对本国现行制度的考察,我国的司法改革将很难取得突破性的进展。
承担项目 1.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一国两制与厦门涉台立法》(1996),任课题组长。
2.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涉台法律问题研究项目:《维护大陆居民在台湾的正当权益》(1998),任课题组长。
3.中欧高等教育合作项目:《英国、德国民事司法改革及其对中国的借鉴》
(1999),独立承担。
4.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仲裁制度研究与仲裁法的修改》(2001),任课题组长。
5.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十五”规划项目:《英国民事司法改革研究》(2001),任课题组长。
6.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研究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公证制度研究与破产制度的完善》(2003),任课题组长。
7.厦门大学人文社科横向课题:《环境纠纷解决机制研究》(2004),任课题组长。
8.厦门大学人文社科横向课题:《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立法研究》(2004),任课题组长。
9.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十五”规划项目:《和谐社会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2005),任课题组长。
10.厦门大学人文社科横向课题:《公证制度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2006),任课题组长。
11.厦门大学人文社科横向课题:《权利保护法律与实务研究》(2007),任课题组长。
1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和谐社会的构建》(2007),任课题组长。
13.福建省法学会法学研究重点课题:《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机制改革问题研究》(2007),任课题组长。
14.厦门大学人文社科横向课题:《权利保护与纠纷解决机制研究》(2008),任课题组长。
15.厦门大学人文社科横向课题:《涉及公证的诉讼案例分析》(2008),任课题组长。
16.厦门大学人文社科横向课题:《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为东莞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司法保障》(2008),任课题组长。
17.厦门大学人文社科横向课题:《优化法制环境,促进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的司法统计分析》(2009),任课题组长。
18.厦门大学人文社科横向课题:《香港民事诉讼制度研究》(2010),任课题组长。
19.厦门大学人文社科横向课题:《繁简分流与快速处理机制研究》(2010),任课题组长。

主要著作 1.主编:《律师诉讼案例》,厦门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2.副主编:《中国民事诉讼法要论》(谭兵主编),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3.参编:《诉讼法大辞典》(钱国耀等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4.副主编:《台湾民法研究》(胡大展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5.参编:《民事诉讼法新论》(章武生主编),法律出版社1993年版。
6.副主编:《中国民法》(柳经纬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7.参编:《中国审判实务大辞典》(马原等主编),法律出版社1994年版。
8.参编:《海峡两岸法律制度比较·诉讼法》(薛景元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9.主编:《商法概论》,厦门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10.参编:《海峡两岸交往中的法律问题研究》(陈安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11.参编:《台湾法律大全》(陈安主编),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版。
12.主编:《民事程序法》,厦门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13.主编:《给个说法:老百姓法律顾问丛书》(第1-6辑),厦门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14.主编:《给个说法:老百姓法律顾问丛书》(第7-12辑),厦门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5.参编:《民事诉讼法》(江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6.主编:《民事司法改革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7.副主编:《仲裁法新论》(张斌生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18.主编:《英国证据法》,厦门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19.总主编:《民事证据法专论》,厦门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20.总主编:《ADR原理与实务》,厦门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21.参编:《比较民事诉讼法》(常怡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22.参编:《民事诉讼法》(田平安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
23.参编:《民事诉讼法》(第2版,江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24.主编:《民事司法改革研究》(修订版),厦门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25.副主编:《仲裁法新论》(修订版,张斌生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26.主编:《破产法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27.总主编:《强制执行法》,厦门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28.主编:《证据法案例精解》,厦门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29.主编:《英国民事司法改革》,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30.专著:《程序正义与司法改革》,厦门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31.主编:《破产法研究》(修订版),厦门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32.参编:《民事诉讼法·诉讼程序篇》(廖中洪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33.总主编:《公证制度新论》,厦门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34.主编:《环境纠纷解决机制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35.参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原理与实务》(沈恒斌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35.主编:《英国司法制度》,厦门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36.总主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厦门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37.主编:《民事司法改革研究》(第3版),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38.主编:《民事程序法》(第4版),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39.专著:《民事上诉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40.总主编:《公证制度新论》(第2版),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41.主编:《美国司法制度》,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42.主编:《民事程序法》(第5版),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43.主编:《民事程序法》(第6版),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44.主编:《英国司法制度》(第2版),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45.主编:《司法改革论评》(第5辑),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46.专著:《民事程序法研究》,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
47.主编:《民事诉讼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48.主编:《破产法》,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49.主编:《民事诉讼法》,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50.参编:《外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汤维建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51.参编:《民事诉讼法》(第3版,江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52.主编:《司法改革论评》(第6辑),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53.主编:《民事程序法》(第7版),厦门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54.主编:《民事诉讼法》(第2版),厦门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55.副主编:《仲裁法新论》(第3版,张斌生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56.主编:《民事诉讼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57.主编:《司法改革论评》(第7辑),厦门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58.参编:《民事诉讼法学》(常怡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
59.主编:《司法改革论评》(第8辑),厦门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60.总主编:《公证制度新论》(第3版),厦门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61.总主编:《调解衔接机制理论与实践》,厦门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63.主编:《东南司法评论》(2008年卷),厦门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64.主编:《民事诉讼法备考与拓展》,厦门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65.主编:《民事诉讼法》(第3版),厦门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66.主编:《东南司法评论》(2009年卷),厦门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67.总主编:《调解衔接机制理论与实践》(第2版),厦门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68.主编:《司法改革论评》(第9辑),厦门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69.主编:《民事审前程序》,厦门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70.主编:《民事诉讼法》(第4版),厦门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71.主编:《司法改革论评》(第10辑),厦门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72.主编:《台港澳民事诉讼制度》,厦门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73.主编:《纠纷解决与和谐社会》,厦门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74.副主编:《仲裁法新论》(第4版,张斌生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75.主编:《美国司法制度》(第2版),厦门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76.总主编:《法官视野中的司法》,厦门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77.主编:《民事诉讼法》(第2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78.总主编:《德国司法制度》,厦门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79.专著:《程序正义与司法改革》(第2版),厦门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80.主编:《东南司法评论》(2010年卷),厦门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更详细信息请参照网站:http://law.xmu.edu.cn/ 祝好运!

不具备查询个人信息的能力,建议您前往厦门大学法学院官网或相关部门进行查询。

厦门大学为京外仅有的四强法学院之一,环境优美、博导儒雅、和蔼可亲、基本上都是学界有名望的大师级人物。建议大家积极申请到厦门大学深造。 厦门大学实为南方之强,江南金融和财会几乎被厦门大学垄断,强人辈出。国际经济法方更是实力超群,10年内不会有太强的竞争对手。

ds山东圣奥

  • 厦门大学法学院博导的资料
    答:刘志云,江西瑞金人,1994年至1998年就读于厦门大学历史系旅游管理专业,获学士学位;1998年至2001年就读于厦门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师从卢炯星教授,获硕士学位;2001年至2004年就读于厦门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师从徐崇利教授,获博士学位。研究旨趣为国际关系理论与国际法学交叉研究、国际经济法与涉外经济法、投资法与金...
  • 刘志云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答:厦门大学法学院拥有资深的学术力量,其中刘志云教授是一位备受瞩目的学者。1977年出生的他,以江西瑞金人为傲,担任着法学院的教授和博士生导师的重任。在学术生涯中,他已在《中国社会科学》等权威期刊发表了110多篇法学论文,显示出其深厚的学术积累。他的博士学位论文《国际经济法律自由化若干理论问题研究...
  • 蒋月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
    答:蒋月,1962年出生于浙江省嵊州市,现任厦门大学法学院的教授和博士生导师,同时也是民商法研究所的主任。她在学术界担任多个重要职务,包括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和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她的教育背景包括西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以及在英国伦敦大学学院和莱斯特大学的高级访...
  • 厦门大学法学院最厉害的教授
    答: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福建省法学英才。现任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厦门大学立法研究中心主任,厦门大学社会治理与软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厦门大学现代公共法律服务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执行主任。厦门大学(Xiamen University),简称厦大(XMU),位于福建省厦门市,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
  • 厦门大学国际法学专业的研究生导师有哪些啊?
    答:曾华群,法学博士,教授,国际法专业博士生导师,入选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首批第一、二层次人驯。兼任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副所长。主要从事国际经济法理论、国际投资法、欧洲联盟法...
  • 方新军什么水平
    答:是特级教师。方新军,博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12月毕业于厦门大学民商法学专业获博士学位。1990年7月至1996年9月,在安徽省宣城地区汽车运输总公司工作,任职员;1999年9月至今,在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工作,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副院长、院长;2020年11月至今,任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厦门大学法学院厉害的老师
    答:厦门大学法学院的国际法专业的好老师是蔡从燕教授、陈辉萍教授。 扩展资料 厦门大学法学院厉害的老师有很多,但是每个人的.主攻专业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说,国际法专业的好老师是蔡从燕教授、陈辉萍教授,另外还有周斌老师讲课也很好。
  • 有谁知道厦门大学法学院齐树洁教授的生日?
    答:1990年获厦门大学民法专业法学硕士学位。曾在西南政法学院(1983)、菲律宾Ateneo大学(1989-1990)、香港大学(1994-1995,2001)、伦敦大学(1999-2000)、德国Freiburg大学(2000)、中国人民大学(2000)进修和访问。现为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全国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
  • 厦门大学法学院师资力量
    答:教学和研究方面,厦门大学法学院设有7个教研室,涵盖了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等多个领域。学院还设有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民商法研究所等研究机构,以及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和教学实验中心,为教学和学术研究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学院的学术期刊,《厦门大学法律评论》、《国际经济法学刊》和《罗马法与现代民法...
  • 陈晓明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答:陈晓明,这位法学界的杰出人物出生于1962年,他的家乡位于安徽省。他在学术道路上的辉煌始于加拿大渥太华大学犯罪系的求学经历,这为他奠定了深厚的法学基础。目前,他担任厦门大学法学院的重要职务,不仅是副院长,更是教授,同时担任福建省刑法专业委员会的主任。陈晓明在学术领域贡献卓著,他主编了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