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封的自然史的内容(鸽子夫妇相亲相爱)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03
布封的自然史的内容(鸽子夫妇相亲相爱)

鸽子是这城市的精灵。每天早晨,有多少鸽子从波涛连绵的屋顶飞上天空!它们是唯一的俯瞰这城市的活物,有谁看这城市有它们看得清晰和真切呢?许多无头案,它们都是证人。它们眼里,收进了多少秘密呢?它们从千家万户窗口飞掠而过,窗户里的情景一幅接一幅,连在一起。虽是日常的情景,可因为多,也能堆积一个惊心动魄。这城市的真谛,其实是为它们所领略的。它们早出晚归,长了不少见识。而且它们都有极好的记忆力,过目不忘的,否则如何能解释它们的认路本领呢?我们如何能够知道,它们是以什么来做识路的标记。它们是连这城市的犄犄角角都识辨清楚的。前边说的至高点,其实指的就是它们的视点。有什么样的至高点,是我们人类能够企及和立足的呢?像我们人类这样的两足兽,行动本不是那么自由的,心也是受到拘禁的,眼界是狭小得可怜。我们生活在同类之中,看见的都是同一件事情,没有什么新发现的。我们的心里是没什么好奇的,什么都已经了然似的。因为我们看不见特别的东西。鸽子就不同了,它们每天傍晚都满载而归。在这城市上空,有多少双这样的眼睛啊!大街上的景色是司空见惯,日复一日的。这是带有演出性质,程式化的,虽然灿烂夺目,五色缤纷,可却是俗套。霓虹灯翻江倒海,橱窗也是千变万化,其实是俗套中的俗套。街上走的人,都是戴了假面具的人,开露天派推的人,笑是应酬的笑,言语是应酬的言语,连俗套都称不上,是俗套外面的壳子。弄堂景色才是真景色。它们和街上的景色正好相反,看上去是面目划一,这一排房屋和那一排房屋很相像,有些分不清,好像是俗套,其实里面却是花样翻新,一件件,一宗宗,各是各的路数,摸不着门槛。隔一堵墙就好比隔万重山,彼此的情节相去十万八千里。有谁能知道呢?弄堂里的无头案总是格外的多,一桩接一桩的。那流言其实也是虚张声势,认真的又不管用了,还是两眼一摸黑。弄堂里的事又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没有个公断,真相不明的,流言更是搅稀泥。弄堂里的景色,表面清楚,里头乱成了一团麻,剪不断,理还乱。在那窗格子里的人,都是当事人,最为糊涂的一类,经多经久了,又是最麻木的一类,睁眼瞎一样的。明眼的是那会飞的畜生,它们穿云破雾,且无所不到,它们真是自由啊!这自由实在撩人心。大街上的景色为它们熟视无睹,它们锐利的眼光很能捕捉特别的非同寻常的事情,它们的眼光还能够去伪存真,善于捕捉意义。它们是非常感性的。它们不受陈规陋习的束缚,它几乎是这城市里唯一的自然之子了。它们在密密匝匝的屋顶上盘旋,就好像在废墟的瓦砾堆上盘旋,有点劫后余生的味道,最后的活物似的。它们飞来飞去,其实是带有一些绝望的,那收进眼睑的形形色色,也都不免染上了悲观的色彩。应当说,这城市里还有一样会飞的生物,那就是麻雀。可麻雀却是媚俗的,飞也飞不高的。它一飞就飞到人家的阳台上或者天井里,啄吃着水泥裂缝里的残场剩菜,有点同流合污的意思。它们是弄堂的常客,常客也是不受尊重的常客,被人赶来赶去,也是自轻自贱。它们是没有智慧的,是鸟里的俗流。它们看东西是比人类还要差一等的,因它们没有人类的文明帮忙,天赋又不够。它们与鸽子不能同日而语,鸽子是灵的动物,麻雀是肉的动物。它们是特别适合在弄堂里飞行的一种鸟,弄堂也是它们的家。它们是那种小肚鸡肠,嗡嗡营营,陷在流言中拔不出脚的。弄堂里的阴郁气,有它们的一份,它们增添了弄堂里的低级趣味。鸽子从来不在弄堂底留连,它们从不会停在阳台,窗畔和天井,去诌媚地接近人类。它们总是凌空而起,将这城市的屋顶踩在脚下。它们扑啦啦地飞过天空,带着不屑的神情。它们是多么傲慢,可也不是不近人情,否则它们怎么会再是路远迢迢,也要泣血而回。它们是人类真正的朋友,不是结党营私的那种,而是了解的,同情的,体恤和爱的。假如你看见过在傍晚的时分,那竹梢上的红布条子,在风中挥舞,召唤鸽群回来的景象,你便会明白这些。这是很深的默契,也是带有孩子气的默契。它们心里有多少秘密,就有多少同情;有多少同情,就有多少信用。鸽群是这城市最情义绵绵的景象,也是上海弄堂的较为明丽的景象,在屋顶给鸽子修个巢,晨送暮迎,是这城市的恋情一种,是城市心的温柔乡。这城市里最深藏不露的罪与罚,祸与福,都瞒不过它们的眼睛。当天空有鸽群惊飞而起,盘旋不去的时候,就是罪罚祸福发生的时候。猝然望去,就像是太阳下骤然聚起的雨云,还有太阳里的斑点。在这水泥世界的沟壑施诺里,嵌着多少不忍卒目的情和景。看不见就看不见吧,鸽群却是躲也躲不了的。它们的眼睛,全是被这情景震惊的神色,有泪流不出的样子。天空下的那一座水泥城,叶陌交错的弄堂,就像一个大深渊,有如蚁的生命在作挣扎。空气里的灰尘,歌舞般地飞着,做了天地的主人。还有琐细之声,角角落落地灌满着,也是天地的主人。忽听一阵鸽哨,清冽地掠过,裂帛似的,是这沉沉欲睡的天地间的一个清醒。这城市的屋顶上,有时还会有一个飞翔的东西,来与鸽群作伴,那就是风筝。它们往往被网状的电线扯断了线,或者撞折了翅翼,最后挂在屋脊和电线杆上,眼巴巴地望着鸽群。它们是对鸽子这样的鸟类的一个模拟,虽连麻雀那样的活物都不算,却寄了人类一颗天真的好高骛远的心。它们往往出自孩子的手,也出自浪荡子的手,浪荡子也是孩子,是上了岁数的孩子。孩子和浪荡于牵着它们,拼命地跑啊跑的,要把它们放上天空,它们总是中途夭折,最终飞上天空的寥寥无几。当有那么一个混入了鸽群,合着鸽哨一起飞翔,却是何等的快乐啊!清明时节,有许多风筝的残骸在屋顶上遭受着风吹雨打,是殉情的场面。它们渐渐化为屋顶上的泥土,养育着瘦弱的狗尾巴草。有时也有乘上云霄的挣断线的风筝,在天空里变成一个黑点,最后无影无踪,这是一个逃遁,怀着誓死的决。乙。对人类从一而终的只有鸽子了,它们是要给这城市安慰似的,在天空飞翔。这城市像一个干涸的海似的,楼房是礁石林立,还是搁浅的船只,多少生灵在受苦啊!它们怎么能弃之而去。鸽子是这无神论的城市里神一般的东西,却也是谁都不信的神,它们的神迹只有它们知道,人们只知道它们无论多远都能泣血而归。人们只是看见它们就有些喜欢。尤其是住在顶楼的人们,鸽子回巢总要经过他们的老虎天窗,是与它们最为亲近的时刻。这城市里虽然有着各式庙宇和教堂,可庙宇是庙宇,教堂是教堂,人还是那弄堂里的人。人是那波涛连涌的弄堂里的小不点儿,随波逐流的,鸽哨是温柔的报警之声,朝朝夕夕在天空长鸣。现在,太阳从连绵的屋瓦上喷薄而出,金光四溅的。鸽子出巢了,翅膀白亮白亮。高楼就像海上的浮标。很多动静起来了,形成海的低啸。还有尘埃也起来了,烟雾腾腾。多么的骚动不安,有多少事端在迅速酝酿着成因和结果,已经有激越的情绪在穿行不止了。门窗都推开了,真是密密匝匝,有隔宿的陈旧的空气流出来了,交汇在一起,阳光变得混浊了,天也有些暗,尘埃的飞舞慢了下来。空气里有一种纠缠不清在生长,它抑制了激情,早晨的新鲜沉郁了,心底的冲动平息了,但事端在继续积累着成因,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太阳在空中渡着它日常的道路,移动着光和影,一切动静和尘埃都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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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史》中有文学价值和较高的艺术性的,是对动物的描绘。布封不是用完全客观主义的态度去介绍这些动物,而是带着亲切的感情,用形象的语言替它们画像,因而描写生动具体、饶有兴味。在他笔下,小松鼠善良可爱,大象温和憨厚,鸽子夫妇相亲相爱。布封还往往把动物拟人化,赋予它们以某种人格,马像英勇忠烈的战士,狗是忠心耿耿的义仆,都受到布封的赞扬;啄木鸟像苦工一样辛勤劳动,得到作者的同情;海狸和平共处、毫无争斗,引起他的向往;他把狼比喻为凶残而又怯懦、“浑身一无是处”的暴君,他把天鹅描绘为和平的、开明的君主。布封通过资产阶级人性论的眼光,将动物拟人化,反映了他的社会政治观点,表现了他对封建专制主义政治的不满,寄托了他对“开明君主”的历史唯心主义的理想。他的动物肖像具有寓言的含义,而其中的寓意又渗透了资产阶级的立场和观点。
代表作:天鹅
在任何社会里,不管是禽兽的或人类的社会,从前都是暴力造成霸主,现在却是仁德造成贤君。地上的狮、虎,空中的鹰、鸷,都只以善战称雄,以逞强行凶统治群众;而天鹅就不是这样,它在水上为王,是凭着一切足以缔造太平世界的美德,如高尚、尊严、仁厚等等。它有威势,有力量,有勇气,但又有不滥用权威的意志、非自卫不用武力的决心;它能战斗,能取胜,却从不攻击别人。作为水禽界里爱好和平的君主,它敢于与空中的霸主对抗;它等待着鹰来袭击,不招惹它,却也不惧怕它。它的强劲的翅膀就是它的盾牌,它以羽毛的坚韧、翅膀的频繁扑击对付着鹰的嘴爪,打退鹰的进攻。它奋力的结果常常是获得胜利。而且,它也只有这一个骄傲的敌人,其他善战的禽类没一个不尊敬它,它与整个的自然界都是和平共处的:在那些种类繁多的水禽中,它与其说是以君主的身份监临着,毋宁说是以朋友的身份看待着,而那些水禽仿佛个个都俯首贴耳地归顺它。它只是一个太平共和国的领袖,是一个太平共和国的首席居民,它赋予别人多少,也就只向别人要求多少,它所希冀的只是宁静与自由。对这样的一个元首,全国公民自然是无可畏惧的了。
天鹅的面目优雅,形状妍美,与它那种温和的天性正好相称。它叫谁看了都顺眼。凡是它所到之处,它都成了这地方的点缀品,使这地方美化;人人喜爱它,人人欢迎它,人人欣赏它。任何禽类都不配这样地受人钟爱;原来大自然对于任何禽类都没有赋予这样多的高贵而柔和的优美,使我们意识到它创造物类竟能达到这样妍丽的程度。俊秀的身段,圆润的形貌,优美的线条,皎洁的白色,婉转的、传神的动作,忽而兴致勃发,忽而悠然忘形的姿态,总之,天鹅身上的一切都散布着我们欣赏优雅与妍美时所感到的那种舒畅、那种陶醉,一切都使人觉得它不同凡俗,一切都描绘出它是爱情之鸟;古代神话把这个媚人的鸟说成为天下第一美女的父亲,一切都证明这个富有才情与风趣的神话是很有根据的。
我们看见它那种雍容自在的样子,看见它在水上活动得那么轻便、那么自由,就不能不承认它不但是羽族里第一名善航者,并且是大自然提供给我们的航行术的最美的模型。可不是么,它的颈子高高的,胸脯挺挺的,圆圆的,仿佛是破浪前进的船头;它的宽广的腹部就像船底;它的身子为了便于疾驶,向前倾着,愈向后就愈挺起,最后翘得高高的就像船舳;尾巴是地道的舵;脚就是宽阔的桨;它的一对大翅膀在风前半张着,微微地鼓起来,这就是帆,它们推着这艘活的船舶,连船带驾驶者一起推着跑。
天鹅知道自己高贵,所以很自豪,知道自己很美丽,所以自好。它仿佛故意摆出它的全部优点;它那样儿就像是要博得人家的赞美,引起人注目。而事实上它也真是令人百看不厌的,不管是我们从远处看它成群地在浩瀚的烟波中,和有翅的船队一般,自由自在地游着,或者是它应着召唤的信号,独自离开船队,游近岸旁,以种种柔和、婉转、妍媚的动作,显出它的美色,施出它的娇态,供人们仔细欣赏。
天鹅既有天生的美质,又有自由的美德;它不在我们所强制或幽禁的那些奴隶之列。它无拘无束地生活在我们的池沼里,如果它不能享受到足够的独立,使它毫无奴役俘囚之感,它就不会逗留在那里,不会在那里安顿下去。它要任意地在水上遍处遨游,或到岸旁着陆,或离岸游到水中央,或者沿着水边,来到岸脚下栖息,藏到灯芯草丛中,钻到最偏僻的湾汊里,然后又离开它的幽居,回到有人的地方,享受着与人相处的乐趣——它似乎是很喜欢和暴君。
天鹅在一切方面都高于家鹅一家,家鹅只以野草和籽料为生,天鹅却会找到一种比较精美的,不平凡的食料;它不断地用妙计捕捉鱼类;它做出无数的不同姿态以求捕捉的成功,并尽量利用它的灵巧与气力。它会避开或抵抗它的敌人:一只老天鹅在水里,连一匹最强大的狗它也不怕;它用翅膀一击,连人腿都能打断,其迅疾、猛烈可想而知。总之,天鹅似乎是不怕任何暗算、任何攻击的,因为它的勇敢程度不亚于它的灵巧与气力。
驯天鹅的惯常叫声与其说是响亮的,毋宁说是浑浊的:那是一种哮喘声,十分像俗语所谓的“猫咒天”,古罗马人用一个谐音字“独楞散”表示出来。听着那种音调,就觉得它仿佛是在恫吓,或是在愤怒;古人之能描写出那些和鸣铿锵的天鹅,使它们那么受人赞美,显然不是拿一些像我们驯养的这种几乎暗哑的天鹅做蓝本的。我们觉得野天鹅曾较好地保持着它的天赋美质,它有充分自由的感觉,同时也有充分自由的音调。可不是么,我们在它的鸣叫里,或者宁可说在它的嘹唳里,可以听得出一种有节奏有曲折的歌声,有如军号的响亮,不过这种尖锐的、少变换的音调运抵不上我们的鸣禽的那种温柔的和声与悠扬朗润的变化罢了。
此外,古人不仅把天鹅说成为一个神奇的歌手,他们还认为,在一切临终时有所感触的生物中,只有天好会在弥留时歌唱,用和谐的声音作为它最后叹息的前奏。据他们说,天鹅发出这样柔和、这样动人的声调,是在它将要断气的时候,它是要对生命作一个哀痛而深情的告别;这种声调,如怨如诉,低沉地、悲伤地、凄黯地构成它自己的丧歌。他们又说,人们可以听到这种歌声,是在朝暾初上,风浪既平的时候;甚至于有人还看到许多天鹅唱着自己的挽歌,在音乐声中气绝了。在自然史上没有一个杜撰的故事、在古代社会里没有一则寓言比这个传说更被人赞美、更被人重述、更被人相信的了;它控制了古希腊人的活泼而敏感的想像力:诗人也好,演说家也好乃至哲学家,都接受着这个传说,认为这事实实在太美了,根本不愿意怀疑它。我们应该原谅他们社撰这种寓言;这些寓言真是可爱,也真是动人,其价值远在那些可悲的、枯燥的史实之上;对于敏感的心灵来说,这都是些慰藉的比喻。无疑地,天鹅并不歌唱自己的死亡;但是,每逢谈到一个大天才临终前所作的最后一次飞扬、最后一次辉煌表现的时候,人们总是无限感慨地想到这样一句动人的成语:“这是天鹅之歌!”

狮与虎
前言:狮子自豪、勇猛、有力,而且高贵、仁厚、大度;而老虎则过于卑鄙残暴,过于冷酷;因此,老虎比狮子可怕得多。
所有动物截然不同,气候对人类的影响比较轻微:欧洲的白人、非洲的黑人、亚洲的黄种人、美洲的红棕种人只是属于不同的人种,不同的气候是是赋予人类不同的肤色。人生来就是自然的主人,整个大自然都是他的领地,似乎他能适合各种环境:无论是炎热的南方,还是寒冷的北方,人类都能生存和繁衍。
然而,气候对动物的影响要大得多,生活在不同气候下的动物表现出显著不同的特征,因此它们的种类是如此繁多。比起人类,动物之间的差别更明显,而这种差别似乎取决于气候的不同:一些只能生活在热带地区,另一些则只能生活在寒冷的气候条件下;驯鹿从不居住在南方地区,狮子从不在北方地区生活。每一种动物都有它自己的乐土和天然王国;每一种动物都出于生理需要而待在它应该呆的地方,因此可以说,动物之间物种的不同是气候的原因造成的。
炎热地区的陆地动物比寒冷或温和地区的动物要高大强壮(注:指肌肉),也更勇猛凶残,它们的这些品质源自炎热的气候。生活在非洲或印度烈日下的狮子,比其他狮子更为凶猛、更为强悍、更为可怕,其他食肉动物远不是它的对手,只配做它的食物。生活在时常被大雪覆盖的阿拉斯峰峰顶的狮子,不像生活在贝尔杜格里德或撒哈拉的狮子那么矫勇、凶猛、残忍。在灼热的沙漠中生存的狮子,是旅客的眼中钉、肉中刺,是邻邦的祸害,幸好这种狮子不太多。甚至日趋减少。据那些走遍这一地区的人们证实,现在那里的狮子远没有从前那么多。这种强大、勇猛的动物猎食其他所有的动物,自己却不是任何动物的猎物,因此这些狮子数量的减少,是因为人类数量的增加。必须承认,这种百兽之王的力量敌不过霍屯督人或黑人的机智计谋,他们常常敢拿着轻型武器正面袭击狮子。
人的数量和技术的优势不仅能摧残狮子的力量,也能瓦解它们的勇气。在那将黑人和摩尔人隔开的广袤的撒哈拉大沙漠;在塞内加尔和毛里塔尼亚边境之间;在霍屯督地区北面荒无人烟的大地等人们不愿居住的非洲和亚洲的所有南部地区,狮子依然为数众多,并且依旧保持着自然造就的本色:它们习惯于攻击遇到的所有动物,并且都能战而胜之,获胜的习惯使它们顽强和凶悍。由于它们不了解人的力量,因此不会畏惧人;它们没有验证过人类武器的厉害,似乎想与人类抗争,受伤可以使它们发怒,却不能吓倒它们,就算看到大批人马也不慌张;这些生活在沙漠之中的狮子,单枪匹马就敢袭击整个商队,经过一场顽强和激烈的战斗,它感到疲惫时,却不掉头逃跑而是继续坚持,一边后退,一边搏斗。相对,生活在印度和柏柏尔人城邦或小镇的狮子,在领教过人类的力量后,已经丧失了勇气,甚至听到人类的威胁性吆喝时就会顺从人们,不敢袭击人,只敢扑向小牧畜,最终逃之夭夭,任凭女人或儿童在后面追赶,被棍棒击打后便放弃猎物,不光彩地作罢。
狮子天性的这种变化和驯服,相当清楚地表明,它能够记住人们留给它的印象,而且能够被驯化到一定程度,接受一种训练。因此,历史故事中会出现牵引凯旋之车的狮子、被迫作战或狩猎的狮子,它们忠于自己的主人,只把自己的力量和勇气用于对付敌人。可以肯定地说,年幼的狮子被捕获,和家畜一起生活,很容易和家畜打成一片;它对其主人表现得十分温顺,甚至十分亲密,在幼年时更是如此,即使偶尔会暴露出凶猛的天性,它也很少冲那些有恩与已的人来。它的动作太勇猛,食欲极强烈,我们不应该说对其驯养就可以消灭其野性。因此,让它过久地挨饿,或者无缘无故地折磨它、使它气恼,将会十分危险,它不仅为受到虐待而发怒,而且一直对此耿耿于怀,似乎要蓄意报复。它也会记着人们对它的好处,并时刻心存感激。我可以引用大量具体事实,我承认这其中有某些夸张成分,但它们还是相当可靠,这些事实是如此之多,足以证明它的愤怒是高贵,勇气是崇高的,天性是重感情的。我们经常看到它蔑视那些卑微的敌人,无视它们给自己带来的伤害,宽恕它们的放肆行为;我们也见过它沦为俘虏,厌烦却并不变得乖戾起来,反而养成温和的习性,服从于主人,舔供应它食物的主人的手,甚至有时候会拯救那些被人们当作猎物扔给它的食物。而且,仿佛出于自己的这种慷慨之举而与猎物产生了感情,以后继续这样保护它们,平静地与它们生活在一起,分享食物,甚至有时让它们全部拿走,宁愿挨饿,也不愿失去它最初的善行。
狮子的外貌与它内心的伟大品质完全相衬;它相貌威严、目光坚毅、举止豪迈、吼声震天;它并不象大象或犀牛的身材那样大得过分,不像河马或牛那样笨重,也不像鬣狗与熊那样又矮又胖,也不像骆驼那样因为驼峰的高低不平而显得身体畸形。恰恰相反,狮子是那样的匀称和协调,身体好像是力量与灵活巧妙结合的典范,既有力又矫健,身体没有过多的肉和脂肪,更不会有任何多余的赘肉,它肌肉发达,遒劲有力。这种巨大的雄健力量体现在:它轻易而神奇的跳跃;猛烈摆动的尾巴,摆一下就足以推倒一个人;容易让表皮和前额皮肤灵活活动,这大大丰富了它盛怒的表情;最后还表现在它摇动鬃毛的能力上,愤怒时,鬃毛不仅能竖起,而且还会向各个方向摆动。
饥饿时,狮子会从正面袭击遇见的所有动物,但由于它非常令人畏惧,动物都尽量避开它,它常常不得不隐蔽起来,出其不意地攻击它们。它潜伏在草木茂盛的地方,从那里奋力扑出,抓住猎物。在沙漠和森林中,它通常的食物是羚羊和猴子,当然只有当猴子跑到地上时狮子才能捕捉它,因为它不能像老虎或美洲豹那样爬树。(注:狮子和老虎一样,会上树)它一次吃很多,大饱口福后可以两三天不进食;它牙齿那样坚固,能轻易嚼咬骨头,和肉一起吞下去。据说它能长期饥饿,但是由于它体温很高,所以不耐渴,见到水就大饮特饮。它喝水方式像狗一样,但是狗喝水时舌头向上卷,狮子的舌头则是向下卷,因此它喝水需要很长时间而且还漏掉很多水。它大约每天需要吃15斤生肉,喜爱鲜肉,尤其是它刚杀死动物的肉,它不喜欢扑向散发腐臭气味的尸体,而是宁愿去追赶新猎物,也不想返回去享用前一个猎物的残存尸体。(注:狮子有时食腐)尽管它通常以新肉为食,但它的体味仍很重,尿味也非常难闻。
狮子吼声很大,在沙漠的夜里,它的吼声如同雷鸣般地震响四周。它愤怒时又会有另一种叫声,这叫声突然而短促,而不像吼声那么轰鸣。它每天都要吼五六次,雨天时更为频繁。它愤怒时的叫喊比吼声更加令人颤栗:这时它尾巴两边直摆,击打地面,舞动长鬃,面部皮肤急剧抽动,粗大的眉毛上下抖动,亮出令人惧怕的牙齿,伸出硬尖刺的舌头,不用牙齿和爪子的协助,就足以剥皮破肉。爪子是仅于牙齿的最凶残的武器。比起后半身,它的头、颌、前腿要强壮得多。夜晚,它同猫一样能够看清东西;它睡眠时间不长,且易醒;但若说它睡觉时眼睛是睁着的就不确切了。
虽然狮子的日常步态总是斜着的,但却十分高傲、庄重、缓慢,它跑步的姿势并不是平稳均匀的,而是以跳跃的方式奔跑,它的行动是那样迅猛,不能立即停止,几乎总是越过猎物。当它扑向猎物时,一下跃出10来步,扑到猎物身上,用前爪撕裂它,然后用牙齿咬并吞食下去。只要它还未年老,行动就非常敏捷,它很少离开沙漠和森林,因为那里有充足的野生动物供其猎食;但是,当它年老不适合捕捉猎物时,就经常接近人类居住的地区,这时就会对人和家畜构成相当大的危险。只不过,当狮子看见人和动物在一起时,总是扑向动物,绝不扑向人,除非人攻击它。如果这时它能认出刚刚伤害它的人,就会丢掉猎物,进行报复。有人说,比起别的肉,狮子喜欢骆驼肉,它也很喜欢吃幼象;幼象的牙还未长出来时不是狮子的对手,除非母象来救它们。除了大象、犀牛、老虎、河马,其他动物都不是狮子的对手。
无论狮子怎样可怕,人们总是骑马并带着高大的猎犬来猎捕它,人们将它撵走,使它后退,但是,前提是必须让狗或马事先经受训练,因为没受过训练的动物一闻到狮子的气味就颤栗并逃跑。狮子的皮毛尽管坚实,但是仍抵挡不住了弹,甚至投枪都抵抗不住;然而,人们几乎从不能一枪使它毙命;人们常常设计捉住它,就像捕狼一样,使它落入有诱饵的陷井。狮子一旦被捉,就变得温和了;趁它吃惊或犹豫的时刻,就可以缚住它,给它套上嘴套,想牵到哪儿就牵到哪儿。
狮子肉气味重又难吃,然而,黑人和印度人还觉得不错,经常食用;狮皮从前用来制作英雄的长衫,作他们的大衣和床毯;狮皮上的油脂,有很强的渗透性,在医药方面有些用途
在食肉动物中,狮为首,老虎次之。为首的,即使是恶兽中,也是最大的而且常常是最好的;次等的,倒通常是所有动物中最凶残的。狮子自豪、勇猛、有力,而且高贵、仁厚、大度;而老虎则过于卑鄙残暴,过于冷酷;因此,老虎比狮子可怕得多。狮子经常忘记自己是百兽之王,是所有动物中的最强者,它以安祥的步伐前进,从不主动攻击人,除非它被挑衅,只有受到饥饿时它才加快步伐,才奔跑狩猎。老虎则不然,就算吃得再饱,也总是显得噬血如命。它的暴戾只有在需要设圈套时才会暂时收敛,刚刚狂暴地抓住并撕咬头一个猎物,却不满足,又扑向另一个猎物。它横行一方,既不怕人也不怕武力;它咬死和洗劫家畜群,杀死所有野兽,袭击小象、小犀牛,有时甚至敢冒犯狮子。
体形通常与天性一致。狮子仪表高贵,腿的长度与身体长度正好成比例;密而长的狮鬃盖住肩部,遮蔽面部;目光坚定,举止庄重,一切都在宣告着它的高贵、威严和勇猛无畏。老虎身体长,四肢短、脑袋光秃秃的,目光茫然,血红的舌头总是伸到嘴外,表现的总是卑鄙邪恶和永不满足的残暴特性;它的全部本能只是一种无休止的狂怒,一种无理智的狂怒,六亲不认,为些往往吞噬其亲生骨肉,甚至撕碎想要保护小虎的母虎。这种噬血的本性达到了极点!只有在它们刚出生时就毁掉它们,才能消灭这种嗜血的天性。
所幸,在大自然的成员中,这类物种为数不多,它们在东印度地区生活,似乎生来就适应炎热的气候。老虎生活在马拉巴尔海湾、孟加拉国等象和犀牛生存的地带,它经常出没于江、湖岸边:这是因为嗜血的本性不断浸蚀着它,它需要经常饮水来平息能使它精疲力竭的躁热;况且它在水边也方便狩猎。炎热的气候迫使那些动物每天来饮几次水,就在那里老虎选择猎物,更确切地说,它反复地捕杀猎物。因为,它往往丢下刚杀的动物再去屠杀别的动物,它好像只是为了尽情吸食动物的血,沉迷于这种快乐的享受。它撕开猎物,扯开尸体,大口大口地喝着溢出的血。然而,它将马、牛等大动物杀死的时候,如果觉得那里不安全,并不当场开膛剖腹,为了能自在地把它们撕成碎块,老虎非常轻捷麻利地把它们拖拽到森林中,但是,它的奔跑速度并不会因为拖着庞然大物而放缓。
老虎是仅有的不能改变天性的动物,武力、威逼都不能制服它们,无论对它们善意对待,还是凶狠对待都会使它们激怒。人类温和的举止能感化一切,唯独对它这种铁石一般的性情无能为力;气候能缓解其他野兽的兽性,却不能缓和它的性情,只能稍微减轻它的狂暴。它撕咬喂它食物的手,认为这种手会袭击它;它看到任何生灵都会咆哮;每一种动物在它看来都是其猎物,它先用贪婪的目光盯着,然后抖动身体和牙齿威胁它们,继而猛冲过去。尽管铁链和栅栏能阻止它的愤怒,却不能将它平息。

《自然史》内容简介:布封的《自然史》全书36卷,堪称煌煌巨著。作者综合了大量的事实材料,以科学的观察为基础,用形象的语言勾画出了地球、人类以及其他生物的演变历史。《自然史》精选了地球史、人类史、动物史中,观点最具代表性,论述最为精彩的片段,依写作的年代进行编排,希望既能浓缩《自然史》的内容,又能相对完整地呈现其结构风貌。

书末收录了两篇文章:一篇是1753年布封入选法兰西学院的演说《论风格》,至今仍被看作是关于文学理论的重要文章;另一篇是埃罗·德·塞歇尔的《拜访布封——蒙巴尔之行》,对于我们更全面地认识布封这位伟大人物的独到思想、怪诞的生活习惯和兴趣爱好等,会有所助益。

扩展资料

《自然史》中布封坚持以唯物主义观点解释地球的形成和人类的起源,指出地球与太阳有许多相似之处,地球是冷却的小太阳;地球上的物质演变产生了植物和动物,最后有了人类。

《自然史》以大量实物标本作推论,反对“权威”的臆说,对自然界作了唯物主义的解释。该书的文学成就也普遍受到赞扬,文笔细腻生动而富于感情,如《自然的分期》是一部史诗,作品对狮、虎、熊、狗、狼、狐狸等进行了形象的、拟人化的描写,生动活泼,趣味横生。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自然史》



鸽子是这城市的精灵。每天早晨,有多少鸽子从波涛连绵的屋顶飞上天空!它们是
唯一的俯瞰这城市的活物,有谁看这城市有它们看得清晰和真切呢?许多无头案,它们
都是证人。它们眼里,收进了多少秘密呢?它们从千家万户窗口飞掠而过,窗户里的情
景一幅接一幅,连在一起。虽是日常的情景,可因为多,也能堆积一个惊心动魄。这城
市的真谛,其实是为它们所领略的。它们早出晚归,长了不少见识。而且它们都有极好
的记忆力,过目不忘的,否则如何能解释它们的认路本领呢?我们如何能够知道,它们
是以什么来做识路的标记。它们是连这城市的犄犄角角都识辨清楚的。前边说的至高点,
其实指的就是它们的视点。有什么样的至高点,是我们人类能够企及和立足的呢?像我
们人类这样的两足兽,行动本不是那么自由的,心也是受到拘禁的,眼界是狭小得可怜。
我们生活在同类之中,看见的都是同一件事情,没有什么新发现的。我们的心里是没什
么好奇的,什么都已经了然似的。因为我们看不见特别的东西。鸽子就不同了,它们每
天傍晚都满载而归。在这城市上空,有多少双这样的眼睛啊!
大街上的景色是司空见惯,日复一日的。这是带有演出性质,程式化的,虽然灿烂
夺目,五色缤纷,可却是俗套。霓虹灯翻江倒海,橱窗也是千变万化,其实是俗套中的
俗套。街上走的人,都是戴了假面具的人,开露天派推的人,笑是应酬的笑,言语是应
酬的言语,连俗套都称不上,是俗套外面的壳子。弄堂景色才是真景色。它们和街上的
景色正好相反,看上去是面目划一,这一排房屋和那一排房屋很相像,有些分不清,好
像是俗套,其实里面却是花样翻新,一件件,一宗宗,各是各的路数,摸不着门槛。隔
一堵墙就好比隔万重山,彼此的情节相去十万八千里。有谁能知道呢?弄堂里的无头案
总是格外的多,一桩接一桩的。那流言其实也是虚张声势,认真的又不管用了,还是两
眼一摸黑。弄堂里的事又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没有个公断,真相不明的,流言
更是搅稀泥。弄堂里的景色,表面清楚,里头乱成了一团麻,剪不断,理还乱。在那窗
格子里的人,都是当事人,最为糊涂的一类,经多经久了,又是最麻木的一类,睁眼瞎
一样的。明眼的是那会飞的畜生,它们穿云破雾,且无所不到,它们真是自由啊!这自
由实在撩人心。大街上的景色为它们熟视无睹,它们锐利的眼光很能捕捉特别的非同寻
常的事情,它们的眼光还能够去伪存真,善于捕捉意义。它们是非常感性的。它们不受
陈规陋习的束缚,它几乎是这城市里唯一的自然之子了。它们在密密匝匝的屋顶上盘旋,
就好像在废墟的瓦砾堆上盘旋,有点劫后余生的味道,最后的活物似的。它们飞来飞去,
其实是带有一些绝望的,那收进眼睑的形形色色,也都不免染上了悲观的色彩。
应当说,这城市里还有一样会飞的生物,那就是麻雀。可麻雀却是媚俗的,飞也飞
不高的。它一飞就飞到人家的阳台上或者天井里,啄吃着水泥裂缝里的残场剩菜,有点
同流合污的意思。它们是弄堂的常客,常客也是不受尊重的常客,被人赶来赶去,也是
自轻自贱。它们是没有智慧的,是鸟里的俗流。它们看东西是比人类还要差一等的,因
它们没有人类的文明帮忙,天赋又不够。它们与鸽子不能同日而语,鸽子是灵的动物,
麻雀是肉的动物。它们是特别适合在弄堂里飞行的一种鸟,弄堂也是它们的家。它们是
那种小肚鸡肠,嗡嗡营营,陷在流言中拔不出脚的。弄堂里的阴郁气,有它们的一份,
它们增添了弄堂里的低级趣味。鸽子从来不在弄堂底留连,它们从不会停在阳台,窗畔
和天井,去诌媚地接近人类。它们总是凌空而起,将这城市的屋顶踩在脚下。它们扑啦
啦地飞过天空,带着不屑的神情。它们是多么傲慢,可也不是不近人情,否则它们怎么
会再是路远迢迢,也要泣血而回。它们是人类真正的朋友,不是结党营私的那种,而是
了解的,同情的,体恤和爱的。假如你看见过在傍晚的时分,那竹梢上的红布条子,在
风中挥舞,召唤鸽群回来的景象,你便会明白这些。这是很深的默契,也是带有孩子气
的默契。它们心里有多少秘密,就有多少同情;有多少同情,就有多少信用。鸽群是这
城市最情义绵绵的景象,也是上海弄堂的较为明丽的景象,在屋顶给鸽子修个巢,晨送
暮迎,是这城市的恋情一种,是城市心的温柔乡。
这城市里最深藏不露的罪与罚,祸与福,都瞒不过它们的眼睛。当天空有鸽群惊飞
而起,盘旋不去的时候,就是罪罚祸福发生的时候。猝然望去,就像是太阳下骤然聚起
的雨云,还有太阳里的斑点。在这水泥世界的沟壑施诺里,嵌着多少不忍卒目的情和景。
看不见就看不见吧,鸽群却是躲也躲不了的。它们的眼睛,全是被这情景震惊的神色,
有泪流不出的样子。天空下的那一座水泥城,叶陌交错的弄堂,就像一个大深渊,有如
蚁的生命在作挣扎。空气里的灰尘,歌舞般地飞着,做了天地的主人。还有琐细之声,
角角落落地灌满着,也是天地的主人。忽听一阵鸽哨,清冽地掠过,裂帛似的,是这沉
沉欲睡的天地间的一个清醒。这城市的屋顶上,有时还会有一个飞翔的东西,来与鸽群
作伴,那就是风筝。它们往往被网状的电线扯断了线,或者撞折了翅翼,最后挂在屋脊
和电线杆上,眼巴巴地望着鸽群。它们是对鸽子这样的鸟类的一个模拟,虽连麻雀那样
的活物都不算,却寄了人类一颗天真的好高骛远的心。它们往往出自孩子的手,也出自
浪荡子的手,浪荡子也是孩子,是上了岁数的孩子。孩子和浪荡于牵着它们,拼命地跑
啊跑的,要把它们放上天空,它们总是中途夭折,最终飞上天空的寥寥无几。当有那么
一个混入了鸽群,合着鸽哨一起飞翔,却是何等的快乐啊!清明时节,有许多风筝的残
骸在屋顶上遭受着风吹雨打,是殉情的场面。它们渐渐化为屋顶上的泥土,养育着瘦弱
的狗尾巴草。有时也有乘上云霄的挣断线的风筝,在天空里变成一个黑点,最后无影无
踪,这是一个逃遁,怀着誓死的决。乙。对人类从一而终的只有鸽子了,它们是要给这
城市安慰似的,在天空飞翔。这城市像一个干涸的海似的,楼房是礁石林立,还是搁浅
的船只,多少生灵在受苦啊!它们怎么能弃之而去。鸽子是这无神论的城市里神一般的
东西,却也是谁都不信的神,它们的神迹只有它们知道,人们只知道它们无论多远都能
泣血而归。人们只是看见它们就有些喜欢。尤其是住在顶楼的人们,鸽子回巢总要经过
他们的老虎天窗,是与它们最为亲近的时刻。这城市里虽然有着各式庙宇和教堂,可庙
宇是庙宇,教堂是教堂,人还是那弄堂里的人。人是那波涛连涌的弄堂里的小不点儿,
随波逐流的,鸽哨是温柔的报警之声,朝朝夕夕在天空长鸣。
现在,太阳从连绵的屋瓦上喷薄而出,金光四溅的。鸽子出巢了,翅膀白亮白亮。
高楼就像海上的浮标。很多动静起来了,形成海的低啸。还有尘埃也起来了,烟雾腾腾。
多么的骚动不安,有多少事端在迅速酝酿着成因和结果,已经有激越的情绪在穿行不止
了。门窗都推开了,真是密密匝匝,有隔宿的陈旧的空气流出来了,交汇在一起,阳光
变得混浊了,天也有些暗,尘埃的飞舞慢了下来。空气里有一种纠缠不清在生长,它抑
制了激情,早晨的新鲜沉郁了,心底的冲动平息了,但事端在继续积累着成因,种瓜得
瓜,种豆得豆的。太阳在空中渡着它日常的道路,移动着光和影,一切动静和尘埃都已

呼呼呼呼呼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大笑容

我也着急,我的作业需要,我也在找······

我知道是什么的

  • 《松鼠》是谁写的?
    答:《松鼠》是布丰写的。布封(1707—1788),法国博物学家、作家,进化思想的先驱者。他用了40年时间完成了36卷的代表作《自然史》。在布封笔下,小松鼠善良可爱,大象温和憨厚,鸽子夫妇相亲相爱,具有人类的一切美好品质。文中好句 松鼠是一种漂亮的小动物,乖巧,驯良,很讨人喜欢。它们面容清秀,眼睛...
  • 布封的自然史的内容(鸽子夫妇相亲相爱)
    答:这城市的屋顶上,有时还会有一个飞翔的东西,来与鸽群作伴,那就是风筝。它们往往被网状的电线扯断了线,或者撞折了翅翼,最后挂在屋脊和电线杆上,眼巴巴地望着鸽群。它们是对鸽子这样的鸟类的一个模拟,虽连麻雀那样的活物都不算,却寄了人类一颗天真的好高骛远的心。它们往往出自孩子的手,也出自浪荡子的手,浪荡...
  • 松鼠这篇课文的作者是谁?
    答:布封,十八世纪法国博物学家、作家。他的代表作品有:《自然史》、《马》、《松鼠》。《自然史》的文学价值也很高,其中关于动物活动形态的描绘尤富于艺术性。作者以科学的观察为基础,用形象的语言勾画出各种动物的一幅幅肖像,还通过拟人化的手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反封建的民主思想倾向。在他笔下,...
  • 布封的主要作品是什么?
    答:布封(1707~1788),亦作布丰。十八世纪法国博物学家、作家。生于孟巴尔城一个律师家庭,原名乔治·路易·勒克来克,因继承关系,改姓德·布封。布封从小受教会教育,爱好自然科学。1739年起担任皇家花园(植物园)主任。他用毕生精力经营皇家花园,并用40年时间写成36卷巨册的《自然史》。布封是人文主义思想...
  • 为什么布封铜像上要用拉丁文赞誉布封
    答:回答:布封(1707~1788),十八世纪法国博物学家、作家。生于孟巴尔城一个律师家庭,原名乔治·路易·勒克来克,因继承关系,改姓德·布封。布封从小受教会教育,爱好自然科学。1739年起担任皇家花园(植物园)主任。他用毕生精力经营皇家花园,并用40年时间写成36卷巨册的《自然史》。布封是人文主义思想的继承者和...
  • 布封的自然史内容急~~
    答:《自然史》中有文学价值和较高的艺术性的,是对动物的描绘。布封不是用完全客观主义的态度去介绍这些动物,而是带着亲切的感情,用形象的语言替它们画像,因而描写生动具体、饶有兴味。在他笔下,小松鼠善良可爱,大象温和憨厚,鸽子夫妇相亲相爱。布封还往往把动物拟人化,赋予它们以某种人格,马像英勇忠烈的战士,狗是忠心...
  • 《自然史》的相关资料
    答:《自然史》,三十六册巨著。作者是布封,这是一部博物志,包括地球史、人类史、动物史、鸟类史和矿物史等几大部分,也是一部说明地球与生物起源的通俗性作品。在他的笔下,小松鼠善良可爱,大象温和憨厚,鸽子夫妇相亲相爱,具有人类的一切美好品质。
  • 推荐自然史这本书的理由?
    答:布封带着亲切的感情,用形象的语言替动物们画像。在他笔下,小松鼠善良可爱,大象温和憨厚,鸽子夫妇相亲相爱。布封还把动物拟人化,赋予它们以某种人格:马像英勇忠烈的战士,狗像忠心耿耿的义仆,啄木鸟像苦工一样辛勤劳动……植物虽不像动物那样有神经、有感觉,但它们也能通过自身的遗传变异,去适应...
  • 布封《自然史》中《动物史》全文
    答:。《自然史》中有文学价值和较高的艺术性的,是对动物的描绘。布封不是用完全客观主义的态度去介绍这些动物,而是带着亲切的感情,用形象的语言替它们画像,因而描写生动具体、饶有兴味。在他笔下,小松鼠善良可爱,大象温和憨厚,鸽子夫妇相亲相爱。布封还往往把动物拟人化,赋予它们以某种人格,马像英勇忠烈的战士,狗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