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05

2010年两会期间,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尚绍华联同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介行业委员会以及百合网,在经过深入调研后,提交了一份名为《建立离婚冷静期,培养婚姻咨询师》的提案,建议通过修改离婚程序以及婚姻咨询服务,挽救不应解体的婚姻。

尚绍华建议参考中国一些城市和其它国家设立离婚冷静期的先进经验,修改离婚程序,在夫妻提交离婚申请后,设立3-6个月的冷静期,让当事夫妻慎重考虑后,再批准离婚。

同时,设立公益性质的婚姻咨询服务,聘请婚姻家庭咨询师或心理咨询师,为处在冷静期的夫妻提供辅导,让更多的婚姻得到调适和挽救。

离婚冷静期没有违背“离婚自由”的原则:

有专家表示,30天的离婚冷静期没有违背“离婚自由”的原则,而是为了预防在协议离婚中出现的冲动型离婚,并且它只适用于协议离婚。

据中央政法委披露的一起案例显示,离婚诉讼案中的两位85后上诉人只经历了短短一年的婚姻,有一个乖巧可爱的女儿。

在开庭后调解中,调解员了解到,他们没有原则性矛盾,情感也没有完全破裂。这对85后小夫妻,在面对突如其来的生活琐事乱了方寸,又在父母的过度干预下慌了手脚。

没有法庭上的剑拔弩张,两人在调解中都冷静了下来。最后,丈夫和妻子分别向法院提交了撤回上诉和撤回起诉的书面申请。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离婚冷静期



  • 离婚冷静期是什么时候实施的
    答:法律分析: 2021.1.1起开始执行。知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向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在30天冷静期内,如果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持相关文件和材料,向在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的...
  • 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什么时候实行
    答: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六十条__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 离婚冷静期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答:离婚冷静期从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之日起实施。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
  • 离婚冷静期是什么时候提出的
    答:2、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离婚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才能办理完毕。因为《民法典》实施后增加了离婚冷静期,双方需要度过离婚冷静期后才能再到婚姻登记机关...
  • 新规定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什么时候开始
    答:法律分析:2021年1月1日开始实行。离婚冷静期规定在民法典中,其生效时间与民法典生效时间一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
  • 离婚冷静期是什么时候实施的
    答:法律分析:2021.1.1起开始执行。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
  • 从什么时候提出离婚冷静期?
    答:2021年1月1日提出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仅在政府机关实施(不适用于法院直接判定离婚的法定事由)。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
  • 离婚冷静期重庆是什么时间开始执行的?
    答:离婚冷静期重庆是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这也是属于全国通用,只要走协议离婚的方式处理,那么就需要先提出申请,再者就是给出一个月的冷静期,只要过了冷静期就可以依法的办理离婚手续。 一、离婚冷静期重庆是什么时间开始执行的?离婚冷静期与《民法典》一样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所谓的...
  • 离婚30天冷静期是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答: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