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万达女子隔离期多次破坏报警器外出,她该如何处置?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05

   石景山万达广场2020年7月2日中午12点50分,广场内一名女顾客,接到中日友好医院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防疫人员将病患控制在西广场开放区域,同时禀报当地公安机关,并控制现场人员流动,封锁现场。顾客中午去过味千拉面进行用餐。目前已将该商户封闭消杀,现场无其他人员接触,而且在隔离期间多次外出。该女子自私自利 ,不遵守规定。

    下面我们从法律角度分析她的行为。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患者或者疑似患者应当隔离治疗,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患者或者疑似患者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居家隔离观察是政府为了防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蔓延依法采取的防控措施之一,若被隔离人员在明知居家隔离规定的情况下依然不顾规定、擅自外出,且在政府工作人员以及人民警察劝导时不予配合,以暴力手段妨碍警察依法履行职责,将会触犯刑法,受到法律的制裁。

     这次的疫情防控是一场生死攸关的战役,我们不可能有人能置之度外。在特殊时期,我们应当学习相关的疫情防控知识,理解、支持、配合政府的防疫工作,对自己、对他人的生命负责,不要做出害人又害己的行为。如果任性妄为,不顾全大局,罔顾规定,则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她应该要被拘留,判刑倒是不至于,拘留十天半个月就行了。

她的行为不止是对群众的不负责任,更是藐视防疫安排,很容易增加更多的密切接触者,增加不必要的麻烦,多次不配合隔离强制隔离已经是最轻的处罚了。

这名女子是在知道自己感染的情况下还要外出,这是危害了社会的公共安全,也就是说这是违法行为,会有警察对她进行处罚的。

她是明知不可为之,像这种人一旦发现,就必须移交给公安部门,等法律去审判。

  • 石景山万达女子道歉,被接触者应该如何防控?
    答:石景山万达女子道歉,被接触者应该立马到定点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并且不要乱走动,防止传染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