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谈和诫勉谈话有什么区别,约谈是不是处分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27
约谈和诫勉谈话有什么区别,约谈是不是处分

约谈不是处分。
区别在于:
1、性质不同
约谈指的是颇具中国特色的一种制度。指拥有具体行政职权的机关,通过约谈沟通、学习政策法规、分析讲评等方式,对下级组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并规范的准具体行政行为。诫勉谈话是对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进行教育的一种形式。
2、方式不同
约谈指指拥有具体行政职权的机关,通过约谈沟通、学习政策法规、分析讲评等方式。诫勉谈话是由组织和纪律监察部门对干部谈话规诫、监督管理,并组织跟踪考核。
3、对象不同
约谈是上级对下级的一种谈话方式。诫勉主体则是纪律检查部门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

扩展资料
诫勉的类别
1、警示提醒。针对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违反基本道德要求,有腐败苗头和倾向性的问题,以询问、告诫为主要内容,及时给予警示和提醒。
2、诫勉督导。对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本着既纠正偏差又保护工作热情的原则,以督察引导、勉励帮助为主要内容,促其从思想上认识问题,从行动上改正缺点。
3、训诫纠错。对有些轻微违纪行为和一般性错误的问题,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以批评训示、强制改正为主要内容,给予训诫和纠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约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

约谈不是处分1、性质不同约谈是对下级组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并规范的准具体行政行为。诫勉谈话由组织和纪律监察部门对干部考核。2、方式不同约谈指指拥有具体行政职权的机关,通过约谈沟通、学习政策法规、分析讲评等方式。诫勉谈话是由组织和纪律监察部门对干部谈话规诫、监督管理,并组织跟踪考核。3、主体不同约谈和诫勉的区别在于主体,约谈主体是上级,诫勉主体是纪律检查部门。4、内容不同诫勉谈话是对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进行教育的一种形式。约谈主要是对具体行为的规范,诫勉是对生活、思想的教育。

  或许打击爱爱应该没有想到就是一个看似简单的谈话都会分为好几种,并且每一种都有不同的含义,每一种的方式和谈话对象也是不同的,对于约谈和诫勉谈两者的区别也是非常的大,不同的情况对不同的人,谈话的方式也是不同。

  约谈和诫勉谈话有什么区别



  “约谈”是近年来很火的一个词。纪委谈话常常让有问题的官员闻风丧胆,以至于网络上流传着一句话,“天不怕地不怕,就怕纪委找谈话”,虽是一句调侃的话,却透露出了纪委约谈的力度。

  约谈指拥有具体行政职权的机关,通过约谈沟通、学习政策法规、分析讲评等方式,对下级组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并规范的准具体行政行为。记者在网络上搜索“约谈”一词,发现环保部、交通部等部委均曾约谈相关官员,而纪委的约谈机制却颇显神秘。

  教育提醒谈话、信访谈话、诫勉谈话这三类就不那么轻松了。



  诫勉谈话,谈话中将听取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并通过谈话进行告诫、劝勉,向其郑重指出存在的问题,促使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错误。

  谈话函询是纪检监察机关对反映问题线索的处理方式之一,气氛就要紧张得多。主要是指反映的问题具一般性,查清了只能给予轻处分或批评教育,或者反映问题不实而予以澄清的;反映问题笼统,多为道听途说或主观臆测,难以查证核实的线索。

  谈话方式:

  约谈方式,有一对一约谈和集体约谈两种。

  教育提醒谈话、信访谈话、组织调查谈话均是个别谈话,也就是一对一的谈话,而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则是个别谈话、集体谈话均有。谈话函询方式则有多种方式,1.发函请作说明;2、分管领导或室领导与其谈话;3、党委主要负责人与其谈话;4、委托下级纪检监察机关谈话。



  谈话对象:

  被约谈的包括中纪委领导同志约谈中央纪委委员、各省区市纪委书记;上级纪检部门约谈派驻纪检组负责人、下级纪委书记;上级纪检部门约谈下级党委一把手等。

  诫勉谈话主要是对有轻微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诫勉教育。

  约谈是不是处分



  据了解,谈话是各级纪委常用的工作方式,据已有的公开报道,纪委谈话的方式有六种:教育提醒谈话、诫勉谈话、任前廉政谈话、信访谈话、谈话函询以及组织调查谈话等。

  中央纪委网站日前发布《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四种形态”之六:深化“三转”的方向》一文。文章称,历史上我们管党治党的方式也是多样化的,不是只有处分这一种。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性的提醒、约谈乃至轻处分,应该是纪委工作的重头大头,而立案查处只能是多种处置方式中的极极少数。谁都不是从一开始就堕入严重违纪违法深渊,党组织听到对干部的问题反映不能讳莫如深,对苗头性问题提提醒、敲打敲打,请他向组织作出说明,或者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都可以防止滑得更远。

  文章指出,运用“四种形态”,必须站在政治的高度来看问题,对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作出判断,不能只盯住“树木”不见“森林”,也不能让情感影响理智,代替了党的政策和策略。



  具体全文如下:

  纪律检查机关的一切工作,都是围绕党在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展开,必须从政治和全局上来把握。实践“四种形态”,纪委的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执纪的力度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必须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

  理念的转变、认识的提高,是深化“三转”的前提。实践好“四种形态”,是为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各级纪委都要从实现党的历史使命这个根本目的出发,深刻领会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内涵,深化对党章赋予纪委职责的认识。转职能必须要有转方式配合,否则职能就转不到位,或者即使转了也只是形式上的。历史上我们管党治党的方式也是多样化的,不是只有处分这一种。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性的提醒、约谈乃至轻处分,应该是纪委工作的重头大头,而立案查处只能是多种处置方式中的极极少数。



  谁都不是从一开始就堕入严重违纪违法深渊,党组织听到对干部的问题反映不能讳莫如深,对苗头性问题提提醒、敲打敲打,请他向组织作出说明,或者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都可以防止滑得更远。对轻微违纪的同志可以进行组织调整,或给予轻处分,这种惩戒就是为了救人,对党的事业和干部本人损失也会小得多。要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突出执纪特色,重点解决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让党员干部心有敬畏、行有所止,让有问题的干部知错就改,没有问题的受到教育和警示。长此以往,就能营造出从严治党的良好氛围,真正扭转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局面。

  在法律层面的约谈,主要是询问,调查。只要被约谈人本身并不涉及法律问题。就不会有处分一说,但是对于中央纪委委员、各省区市纪委书记来说,如果一旦约谈就要做好心理准备,根据情节的严重性,给予不同的处理方法。

  • 诫勉和诫勉谈话的区别 带你区分一下两者
    答:约谈是对下级组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并规范的准具体行政行为。诫勉谈话由组织和纪律监察部门对干部考核。2、方式不同 约谈指指拥有具体行政职权的机关,通过约谈沟通、学习政策法规、分析讲评等方式。诫勉谈话是由组织和纪律监察部门对干部谈话规诫、监督管理,并组织跟踪考核。3、主体不同 约谈和诫勉...
  • 警示约谈和诫勉谈话有什么区别
    答:性质不同,方式不同。1、性质不同:警示约谈是对已经发生的轻微违纪问题谈话。诫勉谈话是对有迹象发生的违纪问题谈话。2、方式不同。警示约谈是以谈话方式教育,诫勉谈话是以谈话方式诫勉。
  • 诫勉谈话和约谈哪个处分更重一点
    答:法律分析:诫勉谈话和约谈都不属于处分。约谈是指拥有具体行政职权的机关,通过约谈沟通,学习政策法规、分析讲评等方式,对下级组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并规范的准行政行为。诫勉谈话是指谈话中将听取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并通过谈话进行告诫、劝勉,向其郑重提出存在的问题,促使其在规定的...
  • 告诫约谈和诫勉谈话一样吗
    答:约谈是已经犯错或正在犯错过程中,诫勉谈话是未犯错或有犯错的倾向。约谈很多时候让人想起谈判的意思,其实在现代社会,约谈更多是发生在实力不对称的两方身上,为了达到一个目的,通常是实力较强的一方约谈实力较弱的一方在某一特定场合,告知其要达成的目的和操作方法。一般,实力较弱的一方没有还价的...
  • 责任约谈和诫勉谈话的区别
    答:您好,您是想问责任约谈和诫勉谈话的区别是什么吗?责任约谈和诫勉谈话的区别是性质不同。责任约谈是对下级组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并规范的准具体行政行为,属于组织规范性质,而诫勉谈话是由组织和纪律监察部门对干部考核,属于考核性质,所以责任约谈和诫勉谈话的区别是性质不同。
  • 组织谈话和诫勉谈话有什么区别
    答:19文中的精神,,诫勉谈话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书面形式提醒谈话,责令辞职,纪律处分,诫勉谈话的区别在于两者适用的问题性质不同、约谈不是处分性质不同约谈是对下级组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并规范的准具体行政行为。根据中纪发,严重警告。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诫勉谈话由组织和纪律监察部门对干部考核...
  • 约谈算不算处分,会不会影响被约谈人的前途?
    答:2、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3、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4、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法律依据】《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第三条 党员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一)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
  • 纪检委找人谈话会怎样
    答:约谈指拥有具体行政职权的机关,通过约谈沟通、学习政策法规、分析讲评等方式,对下级组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并规范的准具体行政行为。而纪委的约谈机制却颇显神秘。纪委谈话方式 主要分为六种 据了解,谈话是各级纪委常用的工作方式,据已有的公开报道,纪委谈话的方式有六种:教育提醒谈话、诫勉谈话、...
  • 诫勉谈话就是谈谈话吗?带你了解诫勉
    答:《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十五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结合被监督对象的职责,加强对行使权力情况的日常监督,通过多种方式了解被监督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问题,应当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 纪检组约谈是指什么?
    答:纪检组约谈是指拥有具体行政职权的机关,通过约谈沟通、学习政策法规、分析讲评等方式,对下级组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并规范的准具体行政行为。谈话是各级纪委常用的工作方式,据已有的公开报道,纪委谈话的方式有六种:教育提醒谈话、诫勉谈话、任前廉政谈话、信访谈话、谈话函询以及组织调查谈话等。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