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殴他人故意伤害会受到什么处罚?
一、群殴他人故意伤害会受到什么处罚?
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众斗殴的;
(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4)持械聚众斗殴的。
二、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的界限是什么?
一般殴打行为只是给他人造成暂时性的肉体疼痛,或使他人神经受到轻微伤害,但没有破坏他人人体组织的完整性和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故不构成犯罪。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殴打行为表面上给他人身体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但显著轻微,即按《人体轻伤鉴定标准》不构成轻伤的,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因此,在区分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时,既要考虑行为是否给人体组织及器官机能造成了损害,又要考察损害的程度。
综上所述,在打架斗殴事件中,多人群殴他人导致身体受伤,打人者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根据受害人伤情不同,所负责任也不一样。是轻微伤的,会被治安处罚,面临治安拘留,如造成轻伤以上的,则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触犯故意伤害罪。
答:一、群殴以前有案底会怎么判?看情节轻重,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要判刑的。按照下面的条款判处。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
答: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
答:法律分析:群殴把人打成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十年以上有期...
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
答:法律分析:被群殴对方构成故意伤害,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徒刑、无期徒刑或者...
答:群殴致人轻伤以故意伤害罪定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不仅仅需要坐牢而且同时还需要偿还赔偿款。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其犯罪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当事人之间可以通过民事赔偿、赔礼道歉的方式解决,请求对方谅解。如果双方达成和解的,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从轻处罚。
答:傅能波、李中兵、温涛、王治富会受到怎样的处罚?上海国创律师事务所陈海斌律师解答:王治富、傅能波、温涛、李中兵未能正确处理朋友唐某某与陶某之间的纠纷,共同对陶某实施殴打并致其死亡,四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四人共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其中王治富持砖头击打被害人头部是被害人死亡的直接原因,起...
答:刘永东、李明珍会受到怎样的处罚?江苏瀛鑫律师事务所王雪楠律师解答:刘永东、李明珍因琐事伙同他人共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在共同犯罪中,刘永东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李明珍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刘永东、李明珍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
答:5人以上群殴打架轻伤判处如下:1、参与群欧打架,并对他人造成轻伤的,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造成轻伤的,应该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而参与群殴,应属于共同犯罪,需要考虑主犯、从犯因素,作出更有效判决;2、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
答:李刚、姚丁鑫分别于2018年3月23日、4月4日被公安机关抓获。李刚、姚丁鑫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山西税渡律师事务所周玉婷律师解答:李刚因乘车时琐事与被害人李某1发生口角、撕扯,继而心怀怨愤,后纠集姚丁鑫等人持械共同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并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