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不准">>的内容是什么?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30
教师职业道德“十不准”是什么?

一是不准有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是不准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三是不准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
四是不准训斥家长,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五是不准强迫学生购买资料或其他物品,随意加重学生负担;
六是不准在各级各类考试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七是不准擅自调课、停课、缺课和对工作敷衍、搪塞;
八是不准搞封建迷信活动和传播低级庸俗的思想文化;
九是不准参与赌博等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
十是不准上课时抽烟或使用移动电话。

1.不准上课带手机、呼机
2.不准体罚学生
3.不准在教室里吸烟
4.不准利用家长办私事
5.不准带小孩进入教室
等等

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不准”

一、不准无备课上课;

二、不准上课时吸烟、接传呼、打手机;

三、不准讽刺、挖苦、歧视学生及变相体罚学生;

四、不准按学生学习成绩排座位;

五、不准利用任何形式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论;

六、不准训斥、指责和羞辱家长;

七、不准赌博、酗酒;

八、不准乱收费、乱订教学辅助资料及向学生推销商品;

九、不准随意停课及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批准的集会或商业性活动;

十、不准上班时间从事第二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