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户户通修路谁负责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6-28
村委会负责。村里户户通修路由村委会委派专人负责,管理,负责验收道路的质量,硬化,修路工程的竞标方式由村委会决定。根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建设的行业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工作,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指导、监督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第五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的主体责任,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安全负责,落实财政保障机制,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严格生态环境保护,扶持和促进农村公路绿色可持续发展。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在乡级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可以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和一事一议制度组织村道建设。

  • 农村户户通修路规定
    答:法律分析:农村公路户户通是不需要老百姓拿钱的,但是可出可不出,修路属于公益事业。国家没有农村公路户户通的建设投资拨款政策,具体到当地,是由当地政府全资而建还是由政府补贴或村民自筹,由地方政府根据本地情况而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
  • 农村户户通道路归哪个部门管
    答:法律分析:村里户户通修路由村委会委派专人负责,管理,负责验收道路的质量,硬化。修路工程的竞标方式由村委会决定。法律依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建设的行业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工作,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
  • 村里户户通修路谁负责
    答:1. 村委会承担主要责任。2. 村里户户通修路的任务由村委会指派专人负责,具体由庆正友进行管理,并验收道路质量、硬化等情况。3. 修路工程的竞标方式由村委会决定。4. 根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规定,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建设的行业管理工作。5. 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
  • 村里户户通修路谁负责
    答:该工程应该由村委会负责。村里户户通修路村委会委派专人管理,监督道路的质量和硬化程度。如果属于行政层次机构的项目或村部自主组织的修路项目,公路局会出一半费用,另外一半需要村部或者村民凑。如果是县、市项目,就由当地几个机构承担一部分,省出一部分。如果是国家项目,省出一部分,国家出一部分。
  • 户户通修路农民交钱吗
    答:法律分析:农村公路户户通是不需要老百姓拿钱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可持续发展,科学有序统筹安排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质量和效率。经依法批准的国土...
  • 村财拿去修村户户通路,工程给谁做是镇里领导说了算吗
    答:村里户户通修路由村委会委派专人负责,管理,负责验收道路的质量,硬化。农村户户通公路的路权应该是归村集体所有的,毕竟这样的路是由村集体集资修建的自然产权归所有,村民共同所有。村里户户通修路由村委会委派专人负责,管理,负责验收道路的质量,硬化。修路工程的竞标方式由村委会决定。
  • 农村户户通修路规定
    答:1. 农村公路户户通工程是一项公益事业,旨在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连接每一个农户家庭。2. 该项目的资金并非由农户承担,而是通过政府投资、补贴或村民自筹等多种方式解决。3. 不同地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能会采取不同的资金筹集方式。地方政府会在充分考虑本地区经济状况和农户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制定合适...
  • 户户通修路需要老百姓拿钱吗
    答:法律分析:农村公路户户通是不需要老百姓拿钱的,但是可出可不出,修路属于公益事业。国家没有农村公路户户通的建设投资拨款政策,具体到当地,是由当地政府全资而建还是由政府补贴或村民自筹,由地方政府根据本地情况而定。但国家有相关法律规定: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
  • 户户通路路通农村修路政策
    答:如果村里农民决定自行修路,国家会给该村一定的帮助,一般投入修路成本的50%左右。也就是说,当地农民是修路的主体,国家是帮忙的。2、目前的形式是,如果某村要修路,已经经过村民民主议事程序,并经过县级政府审核后,由该村村民自行不管是出钱还是出力把路基垫好,政府负责对路面进行硬化沥青或水泥。
  • 户户通修路农民交不交钱
    答:户户通修路农民可以不用交钱。修路属于公益事业,公路一般由国家出资进行修建,虽然村民也可以集资修建公路,但是需要经过有关部门同意,并且征求村民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二条 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