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教育局的机构设置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01
教育局的结构是怎样设置的,都有哪些部门?

教育局结构及部门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机关政务、对外接待、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文件运转和管理;负责局长办公会和综合性工作会议有关事项;负责文秘、信息、信访、档案、新闻宣传、机关后勤、车辆、保密、调研、有限目标考核、计划生育、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志编写等工作;办事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与研究。
(二)组织干部处
协助省、市有关部门对大中专院校校级领导干部的考核、考察、并对班子调整提出建议;负责直属中小学、幼儿园等单位领导班子和局机关中层干部的任免、政治理论教育及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统战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三)人事处(挂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牌子)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编制、人事、劳动工资、考核、奖惩、教师录用、人员调配、复转军人安置等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校长和教育行政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与分配制度改革;负责全市师范类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校务公开工作。
(四)财务处
负责拟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教育经费编制及学校布局调整设置计划;负责全市教育基本情况统计、分析;负责直属单位教育事业费的划拨、财务监督和预算、决算的审核、统计汇总;负责全市改善办学条件、教学设备配备、各类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财会队伍建设、培训、职称考试、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的管理和指导;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报表等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各县(市)区教师工资发放工作。
(五)发展规划处
负责直属大中专院校、市区内中小学校的基建计划、统计工作;负责管理教育系统基本建设投资和预决算的审核;拟定中央、省和市下达的教育基建专款投资计划;承办国内外对教育基建方面捐款、赠款和项目实施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市属大中专院校及市区中小学校、县(市)区重点中学、职业学校教育基建项目、方案和初步设计审核。
(六)普教处
拟定全市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体制、结构、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推进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负责普通中小学教育管理、中招资格审查、普通中学学籍管理、市辖区普通中学招生工作;负责中小学劳技、劳动、科普、幼教、科教以及民族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全市高中会考、中考政策指导。
(七)大中专处
负责研究拟定全市中小学教师培训的政策、法规、计划、方法等;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学历教育工作的计划、招生、学籍管理、考试及发证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计划、教学、培训、考试工作;负责教师进修学校的教学指导和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市属及驻邯大中专院校的稳定工作;负责市属大中专院校的发展规划、布局调整、学校管理和政治思想工作;负责市属普通中专学校的学籍管理及毕业证验印、发放工作;负责全市教师资格认证工作。
(八)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负责全市职业教育、成人教育、职工教育、扫盲教育政策、规划的拟定和管理;负责全市初等、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布局调整、专业设置、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根据本市人才和农业发展要求制定初、中、高级专业技能型人才的具体培养计划;负责职业技术学校的招生和毕业生推荐工作;负责职业技术学校(班)的开办、检查评估;负责全市成人高中、中专学校学籍管理及发证工作。
(九)思想政治与体育卫生处
负责全市中小学德育、法制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美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负责全市体育卫生工作的管理、评估和指导;指导体育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学生参加各类体育竞赛;负责全市学校安全和环保工作。
(十)勤工俭学处
研究拟定全市勤工俭学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指导、监督校办产业的生产管理、财务管理、技术管理和安全管理;组织效益审计和厂长(经理)离职审计;研究解决校办产业发展中的问题,提供市场信息,组织横向经济联合,推动校办产业、勤工俭学工作的发展;负责市教育贷款的管理、使用、审批、收放和偿还工作;负责创建和规划中小学素质教育基地,发展校园经济,对学生进行劳动教育。

有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研管理处、人事处、财务处、高等成人职业教育处五个部门,具体如下:
1、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党务、政务、事务工作。
2、政策法规科研管理处
负责全国教育综合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规划并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
3、人事处
负责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教师轮换、表彰奖惩工作、人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4、财务处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经费管理、筹措的有关政策规定。
5、高等成人职业教育处
负责管理、指导全国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及协调国家属高等教育工作。

扩展资料:
国家教育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
(三)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四)主管全国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国中小学校长资格认定;参与制定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
(五)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贷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规章和办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国家确定的教育经费增长的原则,监测各区、县(国家)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对全国教育基本建设和局属教育事业单位经费及国有资产进行管理;指导全国教育系统内部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
参考资料:
教育局——百度百科

办公室
1.综合协调局机关党务、政务、事务工作。2.负责制定教育局年度工作计划,进行年度工作总结。3.负责各类文件的审核、运转和管理。4.负责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5.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6.负责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督查、国家安全、外事往来工作。7.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及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8.管理机关财务工作。9.负责机关人员的调配、工资福利、考核、评比、奖惩工作。10.负责编写教育志、教育大事记、年鉴,编发教育信息、简报。11.指导教育系统文书档案管理工作。12.负责机关后勤工作。13.负责市教育局机关及直属学校(单位)住房分配工作。14.协调有关处室指导直属学校(单位)安全工作。15.指导直属学校(单位)绿化工作。
党建处
1.负责教育系统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决策建议。2.负责拟定局党委年度工作计划,进行年度工作总结。3.负责党建目标责任制的督查落实工作。4.负责所属单位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工作。5.负责直属学校(单位)干部教育和知识分子工作。6.负责直属系统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选拔、任免、考核、管理领导干部。7.负责与对口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和协调工作。8.指导学校党的思想理论建设,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9.研究制定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10.指导“太原市市属学校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工作。11.负责工会、妇联口的有关工作。
政策法规处
1.研究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问题2.负责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草案。3.负责全市教育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4.负责本单位涉法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5.负责城乡教育综合改革工作和“科教兴市”综合工作。6.负责教育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7.负责学校法制工作,指导学校法制教育课工作。8.负责教育普法宣传,推进依法治教。
人事处
1.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事、工资福利工作。2.负责直属单位教职工的考核、奖惩、工资福利、调配、离退休审核等工作。3.负责直属学校(单位)教职工出国出境的政治审查。4.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设置、编制配备工作。5.负责本地区幼儿园、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的组织、指导、监督和实施工作。6.负责全市学校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作。7.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中小学内部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负责校长职级制评审工作。8.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师资培训处
1.拟定全市师范教育发展规划及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计划,并组织实施。2.管理全市师范学校和各级教师进修院校教育教学工作,指导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提高培训和中青年干部培训工作。4.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5.指导“太原市师资培训研究会”和“太原市陶行知研究会”工作。
发展规划处
参加编制全市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参加拟定全市教育事业年度发展计划。提出制定教育体制改革有关政策的建议。审核公办学校的设置、撤销、更名、调整等事项。拟定各级各类学校规模轨制、年度招生计划。负责全教育事业综合统计和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
计划财务处
1.制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学校布局规划。2.会同有关处室编制全市小学规模、轨制、年度招生计划、教育教学仪器设备装备计划。3.负责全市各类教育事业综合统计工作。4.负责编制直属学校(单位)经费的预算、决算。5.负责统计并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投入和执行情况。6.管理财政教育拨款等教育经费。7.负责编制基建计划、审核基建项目。8.负责对大型基建项目的设计、施工招投标、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工作。9.对直属学校(单位)的用地、校舍、固定资产进行管理。10.负责指导、监督学校校舍、房屋、设施、设备的安全工作。11.负责全系统教职工住房的管理与维修及房改工作。12.监督、指导文华苑教师住宅小区物业公司管理工作。13.负责教育系统收费管理工作。
基础教育处
1.拟定全市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工作。2.规划和指导基础教育结构调整,参与中小学布局调整。3.负责对全市基础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考核、评估。4.参与研究中小学教育体制综合改革。5.负责制定中小学招生考试政策,指导和实施中小学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组织高、初中毕业考试。6.负责中小学教材建设和管理工作。7.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全市中小学校落实课程计划及教学大纲工作。8.参与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的培训。9.组织、指导中小学进行教育教学改革。10.负责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和劳动技术教育工作。11.负责青少年科普、环保等教育工作。12.负责中小学对外交流等相关外事工作。13.负责审核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并指导其教育教学管理工作。14.负责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的审批。15.指导“太原市教育学会”工作。
职业教育处
1.拟定全市职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综合管理全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工作。2.会同有关处室审核职业学校专业的设置、调整、撤销。3.指导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4.制定职业学校招生政策,负责职业学校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5.参与职业学校教师和校长的培训。6.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进行评估。7.负责审核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并指导其教育教学管理工作。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管理直属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9.指导“太原市职业教育学会”工作。
高等与成人教育处
1.拟定全市高等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2.统筹管理市属高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学校教学改革、专业设置、学科建设和实践教学工作。3.参与市属高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的制定及专业设置和调整等工作。4.拟定全市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5.统筹规划和协调全市成人教育工作,指导全市职工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农村成人教育工作。6.指导全市各类成人学校(不含师范类)的教学研究、教材建设、教学评估和教师培训工作。7.负责全市社区教育工作。8.参与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师资培训工作。9.负责社会力量办学的统筹协调工作。10.审批社会力量举办各类非学历教育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并指导其教育教学管理工作。11.指导“太原市职工教育研究会”工作。
学前教育处
1.拟定全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2.实施对全市各类幼儿园的管理,指导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3.制定星级幼儿园的评估方案并组织认定工作。4.组织指导幼教科研、教研工作。5.参与幼儿园教师和园长的培训。6.负责审核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并指导其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7.指导“太原市幼儿园园长管理协会”工作。
思想政治教育处
1.拟定全市学校德育工作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2.指导和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工作。3.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政治理论课、思想品德课、国情教育和形势教育课的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工作。4.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教育及学校综合治理工作。5.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校外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和德育基地建设。6.负责对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德育工作进行评估、指导。7.指导学校班主任工作。8.参与思想政治课教师的培训。9.负责“双拥”共建工作。10.负责共青团和少工委方面工作。11.指导“太原市班主任工作研究会”工作。
体卫艺术教育处
1.制定全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2.监督各类学校执行体育、卫生、音乐美术课教学计划。3.参与体育、卫生、艺术课教师的培训。4.指导学校体育、艺术课教学管理和训练工作。5.指导学校体育、艺术课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6.负责制定学校业余体育训练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性的学校体育竞赛活动。7.负责学生体质健康检查、调研工作。8.指导学校卫生保健工作和健康知识教育工作。9.组织实施学校国防教育工作。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1.对各县(市、区)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以及企业、事业办学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评估,并向市政府反映有关情况,提出建议。2.起草有关教育督导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评估方案。3.负责市督学的选聘、推荐和管理。4.组织全市性督导工作,指导县(市、区)教育督导工作,培训督导人员。
市教育局纪检委(市教育局监察室)
1.负责对直属学校(单位)的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2.受理对党员、行政监察对象的控告和申诉,调查处理党组织、行政和党员、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案件。3.负责直属学校(单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4.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学校(单位)的校务(政务)公开工作。5.负责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机关党委
1.负责市教育局机关的党团组织工作和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团体工作。2.负责局党委成员民主生活会的有关工作。3.配合有关处室,组织局党委中心组及机关各支部政治理论学习活动。4.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离退休人员管理处
1.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2.指导督促检查市直教育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3.负责局机关老干部活动室的管理建设工作。4.承办市老龄委的有关工作。5.承办全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 太原市教育局电话
    答:教育局24小时热线电话是075582661331。教育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学历教育等工作。主要职能:1、拟定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教育...
  • 太原市迎泽区教育局的部门职责
    答:指导直属学校稳定工作和中小学校外教育工作。(四)负责全区教师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依法落实本区行政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承担全区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作;承担局机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调配、工资、考核、奖惩等工作;承担区属学校(单位)...
  • 太原迎泽区教育局电话
    答:太原迎泽区教育局电话是0351-4159432。太原迎泽区教育局的电话是0351-4159432,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南海街41号,邮编:030024。太原迎泽区教育局主要职责有:1、拟定全区教育发展战略、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教育办学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制定全区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组织实施...
  • 太原市教育局职改办
    答:6、共青团组织主要负责人和从事共青团工作的专职人员。7、企事业单位中的党校、政校的主要负责人、政治理论教员。8、经省新闻出版局批准(具有内部准印证的)企业内部政治类报刊负责人、编辑和记者。9、经批准的企业自办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负责人、编辑和记者。以上人员在申报时需提供任职文件原件,无任职...
  • 太原市晋源区教育局的主要职责
    答:(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全区教育的发展战略和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综合管理全区的中小学、基础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直接管理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和各镇(街办)教委,指导...
  • 在太原市,山西省教育局直属的中小学有哪些呀?
    答:中学有太原五中,山大附中,还有山西省实验中学
  • 晋源区教育局电话多少
    答:晋源区教育局电话是:0351-6592547。晋源区教育局是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政府设立的负责区域内教育工作的行政机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实施教育规划和政策,组织协调区域内教育工作,指导和监督区域内教育机构的管理和运行,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满足居民教育需求,促进教育公平和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局的职责包括...
  • 哪些职高是太原市教育局直属
    答:1、太原市第9职业中学。2、太原市第四职业中。3、太原市第七职业中学。4、太原第八职业中学。5、太原市盲人职业高中。6、娄烦县职业中学。7、太原市第十职业中学校。8、太原市第五职业中学校。9、太原市尖草坪区第一职业中学校。10、阳曲县高级职业中学校。11、古交市职业中学校。
  • 太原市教育局人事处的具体位置在哪? 联系方式? 多谢
    答:太原市教育局处室--人事处 电话:0351-2020175 0351-2020341 办公地址在太原市新建路155号。
  • 太原市财政局的机构设置
    答: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培训教育、因公出国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财政系统教育规划,指导全市财政系统财政教育工作。3、综合处落实社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负责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监管太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预算资金,落实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审核全市及市级部门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