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未批先占等违法征收行为,只有少数拆迁户才知道的三种维权技巧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27
1、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有两种形式,主动公开和申请公开。2、申请行政复议。3、提起行政诉讼。一般来说,我们建议被征收人在和征收方尚有回旋余地时,先提起行政复议,不要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最近,有一则新闻引起了农民朋友的广泛讨论,事情是这样的:

据媒体报道,近日,多位河南商丘市夏邑县村民反映,在相当一部分村民在不同意不知情的情况下,当地政府以棚户区改造的名义,强行征收曹集乡王楼村的近千亩耕地。村民去年底才领到的土地权证上显示,即将被征收的耕地为基本农田。

对此,村民们提出疑问,刚确权发证的基本农田为啥说征就征?棚户区改造,为什么要把千亩耕地划入其中?

农业局:土地权证发错了

对村民提出的质疑,农业局负责人表示,是他们的工作失误打错了,县政府正在准备下文,凡是这样的土地权证,全部作废完,重新发证。是农业局跟国土局没沟通好,不知道这一块规划的是建设用地,所以就给农民确权了。

很显然,村民不可能接受这样的理由,这么重要的证件,居然填错了重要信息。而通过查阅国土局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王楼村的这块耕地为一般农田。夏邑县国土局负责人称,目前这块地的用地审批手续确实还没有,但县国土局正在组卷报批。

看到这里,相信大家都明白了,这就是未批先占,属于典型的违法征收。这是一些地方为了加快项目进度,在什么批文手续都没有的情况下进行征收。当被征收人询问时,就推说手续还在批,现在是在做征收前的工作而已。

那么,各位被征收人面对这种情况,都有哪些方式有效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呢?

1、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通过查阅征地信息,各位被征收人可以明确了解征收项目、征收范围、批复文件、补偿安置方案等重要资料,了解到征收工作人员不会主动告知你的信息,从而掌控谈判中的话语权,也为自己下一步的行动做好准备。

政府信息公开有两种形式,主动公开和申请公开。公开按照谁制作、谁公开和就近、便民的原则,市、县政府是征地实施的主体,那么也是征地信息公开的主体。

主动公开: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4〕29号)要求,市、县征地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其中,国务院批准的城市用地还应公开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文件;

(2)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用地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批准情况与申报情况相比发生变化的,转发文件中应明确表述变化后情况);

(3)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

(4)市、县政府用地报批时拟定的一书四方案或一书三方案;

(5)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有关材料。

属于主动公开的,在收到上级有关用地批复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主动公开,其中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有关材料在批准,或形成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通知》还要求,一些不便于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市、县应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依申请公开范围。征地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用地报批前征地调查结果、听证笔录;

(2)用地批准后征地补偿登记材料;

(3)征地补偿费用支付相关凭证;

(4)勘测定界图(国家测绘资料保密规定的涉及军事、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重要工程设施的项目除外);

(5)其他属依申请公开范围的有关材料。

各位被征收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申请。

2、申请行政复议

如果谈判破裂,各位被征收人就可以考虑这一步行动了,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或征收补偿决定的60日内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行政复议法》第13条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流程图

3、提起行政诉讼

一般来说,我们建议被征收人在和征收方尚有回旋余地时,先提起行政复议,不要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当然,若被征收人对复议结果有异议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若被征收人与征收方彻底撕破脸,房屋被强拆时,就要改变心态,立即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权,因为拖越久维权难度越大!

从我们每天接到的全国咨询来看,很多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强拆后,都狠不下心走诉讼流程,找媒体曝光是最常见的方式。

这里我们要插一句:很多被征收人遇到不公对待都会第一时间选择媒体曝光的方式,这种方式可以尝试但不能孤注一掷,毕竟不是每一位被征收人都能请得动知名媒体,事实是很多违法征收并没有出现在大家的视野中。

综上所述,在征收谈判时,被征收人就可以去申请信息公开查看征收信息,掌握谈判主动权,争取提高补偿。当谈判破裂时,就可以考虑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合理合法的提高补偿。



  • 如何处理未批先占林地的情况
    答:另有少量情节不算严重,但已造成相关单位或个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的情况。此外,中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明确指出,国家机关公务人员如果徇私舞弊,导致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进行非法征地、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以低廉价格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若情节严重,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政府征收土地没有任何文件未批先占可以拒绝吗
    答:律师解答:可以。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政府违规征收土地是属于违法的行为,被征收人有权拒绝未经审批的土地征收行为,维护自己的利益。
  • 征地补偿尚未落实就被拆迁合法吗
    答:综上所述,法律是禁止违法征地的。咱们再结合上述案例,立刻就会初步发现,其中涉嫌了不公开征收文件就来征地、未补偿就征地的违法行为,甚至或许有未批先占的嫌疑。违法占地征地,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违法占地征地,法律也是不允许的,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
  • 政府未获批准先征收土地怎么处置
    答:未经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征收人要返还非法征收的土地,限期拆除土地上的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拆迁遇到未批先占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到有关人民政府进行反映。也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行政诉讼一审流程如下:1、原告起诉,法院立案;2、审理前准备: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向原告送达收到的答辩状...
  • 有了征地批文,征地项目就一定合法吗?
    答:此条即是对通常所说的“未批先占”和“少批多占”行为的法律责任规定,其直接责任人员将面临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被追究刑事责任。实践中,这种“先上车后买票”的先斩后奏情形仍较为多见,故被征收人一定要注意审批的征地面积与实际的征地面积是否相吻合的问题。其四,“以租代征”需警惕。《国务院...
  • 政府以土地使用总体用途征收,已经签字,未批先征,还能获得补偿?
    答:我国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理制度,严禁未批先占、以租代征、批甲占乙、批少占多,对不符合公共利益需要,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实施征收的均涉嫌违法,你所述情况需要到律师到你当地进行调查核实: 第一,首先核实征收审批手续合法性,征收批准时间直接决定补偿标准。 第二,具体涉及到土地及 ...
  • 征地补偿尚未落实的情况下百亩麦田被推平,谁赔偿农民的损失
    答:综上所述,法律是禁止违法征地的。咱们再结合上述案例,立刻就会初步发现,其中涉嫌了不公开征收文件就来征地、未补偿就征地的违法行为,甚至或许有未批先占的嫌疑。违法占地征地,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违法占地征地,法律也是不允许的,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
  • 先签字真的好吗?辽宁100多户村民告诉你:少领400多万补偿款
    答:根据章先生面临的违法征收情况,爱土拆迁律师建议,当事人可以从拆迁方没有征地文件、补偿方案入手,抓住对方的违法点跟对方谈判,提高补偿。也可以直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确认征收行为违法,推翻之前签订的补偿协议。补偿不透明不合理怎么办?不要着急签字,积极收集证据,依法维权 现实拆迁中,未批先占...
  • 拆迁方的这些“计策”全部属于违法行为
    答:大量的农村耕地、水田、菜地,甚至宅基地被征收为国有,为什么农民的眼中也时常泛起泪水,因为征收过程中存在大量的违法占地行为让农民苦不堪言。虽然上级一直以来对征地问题不断做出重要批示,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下面就来看看征收方都有哪些违法行为。1、未批先用,先斩后奏 很多征收方为了尽快...
  • 农村土地“未批先占”,什么时间请律师介入比较好?
    答:农村土地遇到“未批先占”的,最好应该越早请律师介入越好。很多农户并不清楚“未批先占”这种违法征地行为会有什么影响,因此请律师介入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 一、农村土地“未批先占”,什么时间请律师介入比较好?拆迁中请律师介入的最佳时机:越早越好。被征收人维权的核心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