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承包权属于谁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02

法律主观:

一、租用集体土地是否属于土地承包
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他人使用,由他人向其支付租金的行为。一般来说,出租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村经济合作社以外的个人或组织。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向出租的农户支付租金。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通过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方式取得农村集体土地的经营权和使用权,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用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获取利益并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的承包经营方式。
在我国,按法律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物权,出租则是合同债权。两者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权利。物权是一种绝对权,具有对世性,可以以他的权力对抗所有人;而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只能向特定人请求进行一定给付。
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条件
一般而言,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至少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土地权属无争议、无权利负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如《北京市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办法》第四条规定:“流转的土地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权属合法、界址清楚;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城市、村镇规划区内的,还应符合城市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依据国家法律需立项审批建设项目的,应依法取得立项批复。”《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取得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及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或村庄、集镇规划。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落实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农用地转用指标。”
2、符合土地规划用途,不得用于商品房地产开发建设。《北京市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办法》第五条规定:“严禁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变为建设用地,为实施规划确需将上述土地变为建设用地的,必须按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申请和批准手续;严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商品住宅开发,按规划可以开发的,必须征为国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者必须按批准流转的用途使用,不得擅自变更土地用途。《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通过出让、转让和出租方式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不得用于商品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住宅建设。”
3、流转期限在流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或剩余使用年限内。《北京市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办法》第七条规定:“首次流转的最高土地使用年限,参照同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确定;再次流转的土地使用年限,为批准流转的土地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三、建设用地包括哪些
(1)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即城乡居民住宅、学校、医院、商业、道路、给排水、电力、电讯、防洪、供热等公共设施用地。
(2)工矿用地,即工业用地和矿业用地,包括工业厂房、各种仓库、动力设施、各种堆场、道路、矿山操作场地及配套设施等用地。
(3)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包括机场、铁路、公路、港口、航道、水电站、水库及人工运河等用地,不包括天然河道用地。
(4)旅游用地,即专门供游览参观的设施用地,包括风景名胜区、游乐场、高尔夫球场等用地。
(5)军事设施用地,包括军事训练、军事指挥、防务设施、营房、武器装备仓库等用地。
(6)其他建设用地,除上述之外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用地。
需要注意的是,建设用地按照土地所有权的种类又划分为国有建设用地和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到,在我国,按法律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物权,出租则是合同债权。两者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权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 承包权和经营权归谁所有
    答: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第五十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二、土地承包所有权归谁所有1、农村土地所有权除法律规定的属于国家的外,均属于集体...
  • 土地承包后所有权归谁
    答:法律分析:农村土地所有权除法律规定的属于国家的外,均属于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
  • 农村土地所有权是谁的
    答:一、农村土地所有权是谁的1、农村土地所有权是农民集体所有。集体所有权按基本来含义讲,应当是全体集体成员共同所有,也就是说既不是个人所有权基础上的共有,也不是股份制基础上的法人所有,那么,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应当是归某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农民集体共同共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是谁
    答:这是承包人对其承包权的处分,一般是承包人无劳动力或转营他业而将承包的土地转包。转让承包经营权的收益应归承包人所有;5、承包人承包土地以后,仍有权按集体组织规定的制度使用集体组织所有的农林设施,如灌溉设施、农机具等;6、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 农村土地三权分别属于谁
    答:农村土地三权分立指的是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所有,承包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有,而经营权可以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取得,也可以是除此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取得,但权利的取得要符合法律规定。“三权分置” 思想是指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
  • 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谁所有
    答:法律分析:所有权还是属于集体,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村集体土地拥有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
  • 农村承包土地所有权归谁?
    答:1、农村土地所有权除法律规定的属于国家的外,均属于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2、征用耕地的补偿标准:耕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按照上述标准支付土地补偿费,...
  • 农村土地承包中,承包方是由谁来承包
    答: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第十六条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二)承包地被依法征用...
  • 高标准农田农民流转给承包户后,承包权、经营权、使用权分别属于谁...
    答:主要依法调整;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土地承包经营权属土地使用权的范畴,发包人对发包土地享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是向承包人发包土地的前提条件。根据上述表述,土地所有权仍然归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也归村集体,但因承包合同,交由农户使用。承包权归农户。经营权由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置流转,归市场主体。
  •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只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吗
    答:法律分析:不对。准确的说,应该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享有的是承包的权利。承包方式则其他人也可以采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