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最高院强制执行司法解释有哪些?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16
最高院强制执行司法解释有:对被执行的人的财产存款进行冻结、划拨等;将被执行人的收入进行扣押;将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变卖、拍卖或者查封;将被执行人的房产强制占领;延长被执行人执行偿还利息的时限等。

一、最高院强制执行司法解释有哪些?

最高院强制执行司法解释有: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二、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

(1)立案审查,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

(2)通知履行,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

(3)准备强制执行

(4)实行强制执行,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后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人。

三、强制执行的作用是什么

1、强制执行是维护行政处罚决定严肃性的必要措施

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有了强制执行的规定,就告诉人们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行使国家执法权的行为,生效的处罚决定是要执行的,违法行为是要受到制裁的,使当事人认识到行政处罚决定的严肃性,如果不按期履行处罚决定的内容,就要被具有执行权的机关强制执行,从而增加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自觉性。

2、强制执行是保证当事人及时完全履行义务的必要手段

一般来说,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行政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都能自觉履行。但在实际生活中,也有少数被处罚人拒不履行行政机关作出的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所以通过强制执行措施,就可以强制。迫使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例如,在当事人拒不履行罚款的处罚决定时,行政机关可采取加处罚款的手段迫使其履行,很多人由于惧怕不断增加的罚款额带来财产上的更大损失,便开始自觉履行义务。所以通过执行手段可以保证当事人及时完全履行义务,使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得以实现,避免给社会利益造成更大的损害。

3、强制执行是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管理职权,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后,当事人如拒不履行,有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就可依法强制执行,没有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就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样行政机关合法的行政处罚行为就得以实现,既维护了行政机关的权威,又提高了工作效率。

4、强制执行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

行政管理的最终目的在于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全体人民的利益。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作为行政管理手段之一的执行最终也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其次,合法地行使强制执行权,有利于保护当事人权益。行政机关能够依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和方式严格行使执行权,既保证当事人履行义务,也保护了当事人的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如果双方有纠纷的且通过协商之后不能达成一致需要起诉的,需要对法院的起诉结果严格执行,如果有其中一方没有执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要求对对方进行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政策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 民事诉讼证据司法解释及相关法律规范内容简介
    答:为了让法官、律师以及广大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部规定,我们精心编撰了《民事诉讼证据司法解释及相关法律规范》。本书精心收录了司法解释的原文,同时涵盖了其制定背景和详细解读,包括《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院发布的其他与民事诉讼证据相关的司法规范,旨在提供全面的法律参考和实践指导。通过阅读本书,读者...
  • 离谱!医院做试管婴儿放错胚胎!
    答:如此离谱之事竟然发生在现实生活中,那么既然孩子生物学父母不是男子及前妻,那和其二人是什么关系?我国最高院司法解释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婚生子女,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所以虽然孩子并非该男子和其前妻的生物学子女,但是在法律...
  • 关于最高院司法解释与审判指导意见的区分
    答:最高院下达的一般是司法解释,效力仅仅次于立法解释,也就是全国人大的解释。司法解释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一般而言,最高院下达的规范性文件,都具有法律规范的效力。这里关键是主体,是最高院下达的,文件的以何种形式,什么抬头出现,并不重要,只要是主体没错,规范性文件,不管以何种形式出现,都具有效力的...
  • 终结执行的案件能不能再恢复执行
    答:一、终结执行的案件能不能再恢复执行1、终结执行的案件不能再恢复执行。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能执行完毕,这并非法律或司法的缺陷,而是正常的风险。因为执行终结后,执行已经结束了,不能恢复执行,只有中止执行后才能恢复执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和军人结婚后离婚怎么办
    答: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关于重大过错的解释,最高院有司法解释规定,婚姻法第三十三条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前三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请参照:(一)重婚或...
  • 国家对分割产权销售定义及规定,寻求专业答案,谢谢!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
  • 2024再审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答:3、对提起再审的时间相关诉讼法中也有相应的规定。诉讼类型不同,申请再审的时间要求不一样。 一、再审的主要特点有哪些法院对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依照再审程序对案件的再行审理,其目的是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属错误的判决或裁定。再审的特点是:1、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
  • 被扶养人范围和条件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超过20年后,被扶养人仍然属于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有权利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继续给付相关抚养费5年至10年。超过此期限的,赔偿权利人仍然有权提出有关请求。法律依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 ...
  • 法律问题
    答:一楼答案,我没看多选题,单选全部正确,第一大题也基本回答正确 补充两点:一大题第一小题还有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排序应该是遗赠扶养协议、遗嘱(遗赠)、法定继承 第四大题,第一问的答案不是代位继承,原因如下:最高院司法解释:在同一事件中死亡的,不能确定死亡顺序的 1.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及报酬的行为有效吗?
    答: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7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有以下几种: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①十八周岁以上的成年人;②已满十六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