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分等成果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09
农用地分等成果图(选图)


图附2-1 级东省农用地分等国家广自然质量等别示意图


附图2-2 广东省农用地分等国家级利用等别示意图


附图2-3 广东省农用地分等国家级经济等别示意图


附图2-4 广东省农用地分等省级自然质量等别示意图


附图2-5 广东省农用地分等省级利用等别示意图


附图2-6 广东省农用地分等省级经济等别示意图


附图2-7 广东省韶关市农用地自然质量等别示意图


附图2-8 广东省韶关市农用地利用等别示意图


附图2-9 广东省韶关市农用地经济等别示意图


附图2-10 广东省肇庆市农用地自然质量等别示意图


附图2-11 广东省肇庆市农用地利用等别示意图


附图2-12 广东省肇庆市农用地经济等别示意图


附图2-13 广东省兴宁市农用地自然质量等别示意图


附图2-14 广东省兴宁市农用地利用等别示意图


附图2-15 广东省兴宁市农用地经济等别示意图


附图2-16 广东省潮安县农用地自然质量等别示意图


附图2-17 广东省潮安县农用地利用等别示意图


附图2-18 广东省潮安县农用地经济等别示意图

农用地分等定级那是10年前的东西了,全国的成果大概在06年都有了,这套成果大概是不太实用,比例尺不统一,数据库统一;
2012年底全国都完成了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的县级成果,就是1:1万的,但是还没有经过验收,这个事情大多省都是土地利用处管的,你最好通过导师,到国土局去要,目前网上应该是没有什么资料的,大约可以搜到湖南、广东、福建等省某些县的技术报告;论文的你找王洪波、郧文聚等人的,比较权威,这事就他们在折腾……

黑龙江省农用地分等成果主要反映农用地等别划分的结果及其相应的统计数据。

(一)农用地等别

全省农用地等别初步确认后,对初步分等成果进行检验、接边处理和等别调整,最终确定全省农用地分等成果。

1. 农用地各省级等别概况

经过对全省农用地分等结果进行检验、接边处理及调整后,最终确定为 9 个省级等别,其中最低等为 2 等,最高等为 10 等。

全省农用地分等面积为 1188.84 万公顷(包括耕地 1144.15 万公顷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划定的可垦荒地 44.69 万公顷)。其中,2 等农用地面积 8.14 万公顷,占全省农用地分等面积的0.7%,主要分布在大兴安岭地区及佳木斯、黑河、伊春、双鸭山等市的边远山区;3 等农用地面积 165.15 万公顷,占全省农用地分等面积的 13.9%,主要分布在大兴安岭地区及黑河、佳木斯、伊春、双鸭山、鹤岗等市和农垦、森工系统的边远地区及山区;4 等农用地面积 100.11 万公顷,占全省农用地分等面积的 8.4%,主要分布在全省除大兴安岭地区和大庆市以外的山区及边远地区;5 等农用地面积 399.57 万公顷,占全省农用地分等面积的 33.6%,主要分布在全省除大兴安岭地区以外的各县(市)及农垦、森工系统;6 等农用地面积 282.31 万公顷,占全省农用地分等面积的 23.8%,主要分布在全省除大兴安岭、黑河市以外的平原地区;7 等农用地面积 145.08 万公顷,占全省农用地分等面积的 12.2%,主要分布在全省除大兴安岭、黑河、伊春、鹤岗市以外的平原区;8 等农用地面积 63.96 万公顷,占全省农用地分等面积的 5.4%,主要分布在哈尔滨、齐齐哈尔、绥化、大庆、鹤岗等市及农垦系统的自然、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9 等农用地面积22.77万公顷,占全省农用地分等面积的1.9%,主要分布在哈尔滨、牡丹江、绥化、七台河等市自然条件优越、经济发达的地区;10等农用地面积1.75万公顷,占全省农用地分等面积的0.1%,主要分布在哈尔滨市、五常市、呼兰县及哈尔滨市郊区的水田和菜地区。

2. 农用地分等成果特点

(1)农用地等别较低。黑龙江省农用地分为 2 ~ 10 个省级等别,与全国农用地分等情况相比,农用地等别属于偏低水平。从全国农用地综合质量看,黑龙江省由于积温低、降水量少,加上土地开发较晚、农田基础设施薄弱、经营粗放等原因,全省农用地质量在全国属于低水平。

(2)农用地等别出现两头小、中间大的情况。从全省各农用地等别所占的比例看,2 ~ 4 等质量较低的农用地面积为 273.40 万公顷,占全省农用地面积的 22.99%;而质量好、等别高的7 ~ 10 等农用地面积为 233.56 万公顷,占全省农用地面积的 19.65%;处于中间的 5 ~ 6 等农用地面积为 681.88 万公顷,占全省农用地面积的 57.36%。出现两头小、中间大的状况,说明黑龙江省农用地中高产田和低产田比例较小,大部分为中产田,从另一个侧面也反映出全省农用地还有很大的开发利用潜力。

(3)农用地质量分布呈区域性特点。由于黑龙江省农用地的等别和气候、土壤、地形等自然条件及土地经营水平有很大关系,因此,农用地质量分布也呈现区域性分布的特点。大兴安岭山区是全省气温最低的地区,无霜期短,有效积温少,又处于山区,因此,这一地区农用地的等别都在 2 ~ 3 等,属于全省农用地质量的低值区。松嫩平原位于黑龙江省南部,处于全省第一积温带,无霜期长,有效积温多,加上地势平坦,土壤条件好,农用地等别大部分在 7 等以上,属于全省农用地质量的高值区。

(二)面积量算与统计

1. 面积量算要求

(1)农用地分等面积应与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相一致。农用地分等面积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为主,因此,农用地分等面积应该与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相一致,这样做便于土地利用现状面积保持连贯性和一致性,有利于农用地分等成果的广泛应用。

(2)农用地各等别面积按图斑进行统计。为了保证农用地分等面积的准确性,在进行农用地各等别面积统计时,要按土地利用现状图的图斑面积进行统计。

(3)建立统计台账。对农用地分等面积要认真进行量算和统计,并建立农用地分等面积统计台账,归入档案,长期保存。

2. 面积汇总

农用地分等面积统计采取按行政单位和地类逐级汇总,按国家规定的统一表格进行填写,并做好乡(镇)级(农场、林业局)、县级(农垦分局、森工管局)、省级的农用地分等面积逐级汇总工作,形成全省农用地分等面积统计表。

(1)乡(镇)级农用地面积汇总要求以村(生产队)为单位,分别填写和汇总各等别农用地的面积,形成乡(镇)级(农场、林业局)各等别农用地面积统计表。

(2)县级农用地面积汇总要求以乡(镇)及农场、林业局为单位,分别填写和汇总各等别农用地的面积,形成县级(农垦分局、森工管局)各等别农用地面积统计表。

(3)省级农用地面积汇总要求以县(市)及农垦分局、森工管局为单位,分别填写和汇总各等别农用地面积,形成全省各等别农用地面积统计表。

(三)农用地分等成果图

1. 图件成果内容

农用地分等成果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省级标准耕作制度分区图。

(2)省级分等因素指标区图。

(3)农用地自然质量分值图。

(4)农用地利用等别图。

(5)农用地经济等别图。

(6)标准样地分布图。

2. 图件比例尺

乡级农用地分等图比例尺为 1∶1 万、1∶2.5 万,县级为 1∶10 万,省级为 1∶50 万。农用地分等成果图比例尺原则上与各级土地利用现状图比例尺一致。

3. 图件上图要素

1)农用地分等图的上图要素

(1)行政界线,包括省、县、乡镇行政界线,参照相应比例尺土地利用现状图式。

(2)各类等别边界,包括农用地自然质量等、利用等、经济等界线。

(3)分等单元边界用黑实线表示,线宽为 0.3 毫米。

(4)各类等值区边界,包括土地利用系数等值区边界和土地经济系数等值区边界,用黑实线表示,线宽为 0.4 毫米。

(5)等别色标,各农用地等别用不同颜色区分,以冷色调为主,最低等为灰色,中间等为银色,最高等为红色,相邻等别的颜色不宜相差过大。

2)标准样地分布图的上图要素

标准样地可以直接标注在分等图或分等单元图上,用圆圈表示样地的编号。

3)其他上图要素

其他上图要素包括图名、图例、比例尺、指北针、公里网格、坐标系数、制图单位、时间、面积汇总表等。

表 3-11 黑龙江省农用地自然质量等别各市(地)面积统计表单位:公顷

表 3-12 黑龙江省农用地自然质量等别地类面积统计表单位:公顷

表 3-13 黑龙江省农用地利用等别各市(地)面积统计表单位:公顷

表 3-14 黑龙江省农用地利用等别地类面积统计表单位:公顷

表 3-15 黑龙江省农用地经济等别各市(地)面积统计表单位:公顷

表 3-16 黑龙江省农用地经济等别地类面积统计表 单位:公顷



  • 农用地分等成果在土地利用现状与地域性差异分析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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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级成果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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