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不在了,有两套自建房,建房证上面是父亲的名字我和哥哥怎么更改名字?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6-30
法律对自建房样式有什么规定?

没有啥具体规定,但是所有房屋外观应该经当地规划部门审核批准。

一、《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4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根据《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因此,非房屋所有人对房屋进行出租并不导致租赁合同无效,只是效力待定而已。《合同法》第228条还规定:“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可以看出,出租人是否为租赁物的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二、第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第7条,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的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
四、第11条,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五、第13条,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14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15条,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书面租赁合同;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第16条,房屋租赁申请经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镇的房屋租赁申请,可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审查,并颁发《房屋租赁证》。
  第17条,《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租用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凭证》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第18条,严禁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房屋租赁证》。遗失《房屋租赁证》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第32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责任者给予行政处罚:
  (一)伪造、涂改《房屋租赁证》的,注销其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二)不按期申报、领取《房屋租赁证》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可以罚款;
  (三)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
六、第19条,房屋租赁人当事人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这种情况需要你和哥哥拿父亲的死亡证明去更改房产证名字

拿着死亡证明去变更吧,应该不难,毕竟父亲的东西孩子继承很正常。

这种情况既然是两套房子,那么你哥俩一人一套,然后把名字过户过去就可以了。这样也就是合法的啦。

父亲不在了,留下两套房,如果你的母亲也不在了,而且你父亲就你们两兄弟,没有别的子女,这种情况首先你应该找一下你父亲有没有立下遗嘱?一职张如何分配这两套自建房?如果没有遗嘱,你们可以去村上开一个死亡证明,然后到派出所去盖章,然后到公证处公证申请遗产继承,申请通过你和你兄弟就可以将房产改为自己的名字

你父亲去世如果你妈妈还健在,你家的自建房就应该属于你妈,你和你哥共同拥有,如果要把房产改在你和你哥哥的头上,那你妈必须写一份放弃书,并且要去公证处公证,这样你和你哥才有可能更改房产证。

  • 农村自建房房产证是老人的名字,出嫁的女儿有继承份吗?
    答:但是,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分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因此,继承开始后,你家老人遗产按照如下方式继承:一、如果老人留下有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如果其遗嘱中指定了只由儿子继承,那么女儿就不能继承了;二、如果老人没有留下遗嘱,那么就应该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话,女儿就是法定...
  • 浙江瑞安地区,自建房我父亲已过世,之前房产证还没有办理,土地证已经有...
    答:如果不是当做房屋交易是不需要太多的钱,只不过现在办房产证手续比较麻烦,土地局会考虑到很多因素。我家当年的房子是买过来的,因为不是真正的商品房所以交了很多税才给你办。你这个只是继承,只是要手续,钱不多。
  • 我家是农村的,有两处宅基地,两个宅基证上一处是我的名字(我自建房...
    答:涉及到拆迁补偿也应该是给你补偿。去当地政府设置的信访办公室或者是去找拆迁办的人就可以。主要是你有证件能够证明这些。还有关于赡养你爷爷奶奶的问题,如果没有你爷爷奶奶的遗嘱说把房子遗赠给谁,那如果证件上的名字是你爷爷奶奶,这样的话你的叔叔是和你父亲有相当的继承权的应该。
  • 父亲不在了,如何把他农村的自建房过户给我
    答:(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五)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六)其他必要材料。第八十九条 房屋登记机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权属证书上注明“集体土地”字样。第九十条 办理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的地役权登记、...
  • 父亲再婚前造的农村自建房,名义上已分给儿子,父亲死后,继母能分吗
    答:要看继母有与父亲的婚姻时间,按正常的来说,那属于婚前财产,是属于父亲的,而且已经分给了儿子第一继承人,所以不会在分给儿子的,但是儿子有义务抚养继母,
  • 农村自建房如何过户 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1、农村自建房建房证不能过户,需要办理土地证后才能过户。2、土地证属于宅基地使用证,可以进行买卖和过户,只是原来的卖方无权再申请宅基地了。3、宅基地是可以过户的,但是必须符合宅基地转让的相关条件,只限于本村村集体的成员之间,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至于非本村经济成员,自然是不能过户的。
  • 在桂林市象山区有一栋两层自建房,房产证上是爷爷的名字,现在过户给我...
    答:1.爷爷在的话可以赠与给你.再去房立局权属登记...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 父母 子女 祖父母 外祖父母 孙子女 外孙子女 兄弟姐妹 对当事双方不挣收各人所得税 所以你不需要付什么税费 2.如果你爷爷去世前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的话只能走继承来做了。但是你 爷爷的房产能否转为你...
  • 我老爸已经过世2年,家里有一套自建房,名字是我老爸的,我是独身子女,老 ...
    答:但是,如果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而不照顾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不仅不能多分,而且还要少分。需要指出的时,这里是可以多分,而不是应当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里包含两个条件: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
  • 遗嘱是房子只许住不可以卖,老人不在了可以卖吗?产权证是老人的名字自...
    答:房子不可以卖,产权证是老人的名字,遗嘱白纸黑字写的是房子只许住不可以卖,这是法律支持的。除非你有办法把产权证过户到你名下。事实应该是你没有继承权,所以房子不可以卖,所果老人没有子女及第一第二继承权人,房子的产权收归国家所有。
  • 农村自建房如何过户
    答:1、农村自建房建房证不能过户,需要办理土地证后才能过户。2、土地证属于宅基地使用证,可以进行买卖和过户,只是原来的卖方无权再申请宅基地了。3、宅基地是可以过户的,但是必须符合宅基地转让的相关条件,只限于本村村集体的成员之间,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至于非本村经济成员,自然是不能过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