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实施范围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21
在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之际,某市计划对A、B两类学校的校舍进行改造。

(1)等量关系为:改造一所A类学校和三所B类学校的校舍共需资金480万元;改造三所A类学校和一所B类学校的校舍共需资金400万元;
(2)关系式为:地方财政投资A类学校的总钱数+地方财政投资B类学校的总钱数≥210;国家财政投资A类学校的总钱数+国家财政投资B类学校的总钱数≤770.解:(1)设改造一所A类学校的校舍需资金x万元,改造一所B类学校的校舍所需资金y万元,
则 ,
解得 .
答:改造一所A类学校的校舍需资金90万元,改造一所B类学校的校舍所需资金130万元.

(2)设A类学校应该有a所,则B类学校有(8-a)所.
则 ,
解得 ,
∴1≤a≤3,即a=1,2,3.
答:有3种改造方案.
方案一:A类学校有1所,B类学校有7所;
方案二:A类学校有2所,B类学校有6所;
方案三:A类学校有3所,B类学校有5所.

结合我国现阶段中小学校舍建设实际情况,应从以下几点把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关。
一、首先严格基本建设程序,把好参建单位选择关。要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有条件的地区应严格招标程序。确保选好、选准参建单位。同时选择一个社会信誉高、自身素质高的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的保障。
二、选一个有敬业精神、责任心强、有工作经验的校内人员,做为建设单位代表参与整个建设过程的管理工作。
三、加强原材质量控制,把好材料、构配件进场报验关。建设单位代表要对进场原材数量、观感质量、质量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逐一进行检验,并及时做好材料进场台账和抽检送样工作。
四、做好过程控制。要求施工单位报一份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让建设单位代表全面了解各分项工程工艺标准和技术措施。在施工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技术交底,参与各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检验,隐蔽工程是必检项目。装修阶段让施工单位按设计文件要求做一份《装饰工程建筑做法明细表》,要求建设单位代表充分了解装饰工程的工艺做法。并对装饰材料的规格、颜色及窗型分格等进行逐一确认。
五、建设单位代表要把涉及到安全防护的项目,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如:楼梯扶手、走廊护栏的高度、立杆间距,插座位置等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六、严格工程竣工验收程序。组织各参建单位按法定程序进行竣工验收、资料入档,并及时进行竣工备案。

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覆盖全省城市和农村、公办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中学、特教学校和中职学校。
(一)排查鉴定
1.市、县级政府要在2008年度全省校舍抗震安全排查的基础上,按照新一轮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要求,对本辖区内所有永久保留继续使用的中小学校舍(不包括无在校学生的空壳学校闲置校舍和在建工程)进行逐校逐栋排查,按照抗震设防和综合防灾要求,形成对每一栋建筑的鉴定报告,建立校舍安全管理档案和校舍安全信息管理系统。
2.校舍安全排查包括校舍选址安全排查和校舍建筑安全排查。校舍选址安全排查通过查阅资料和实地踏勘,必要时通过开展专项评估,对校舍选址遭受洪涝灾害、地质灾害和台风、火灾、雷电灾害进行全面排查,提出是否需要迁移避险处置意见。校舍建筑安全排查要建立在校舍选址安全的前提下,通过查阅档案和实地踏勘,对校舍基本情况和建筑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提出校舍建筑是否需要委托鉴定并处置的意见。
3.校舍安全鉴定包括房屋安全鉴定和抗震安全鉴定。对校舍安全排查确定需要委托鉴定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或设计单位进行鉴定或评估。通过鉴定或评估提出校舍是否需要加固改造或拆除重建。对校舍鉴定或评估工作要求进行检测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工作内容和深度必须满足鉴定或评估工作要求。
4.市、县级政府必须在2009年8月10日前,完成本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每一栋校舍的排查,完成部分校舍鉴定和图纸设计;2009年12月10日前,完成所有鉴定和加固设计,并向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校舍安全工程办”)上报排查、鉴定结果。
(二)制定规划
市、县级政府要依据新一轮义务教育布局调整规划和学校建设规划,整合与校舍安全工程各项有关的工程,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程的三年总体规划、分年度实施计划和每一栋校舍加固改造方案。
1.市、县级政府制定三年总体规划要以消除辖区内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为目的,结合远期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目标,按照校舍加固改造和重建总体任务要求,做到远近结合,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要区别不同情况,分清轻重缓急,优先解决地震重点区域中小学校舍加固改造问题,重点考虑人口稠密、办学条件差的地区和学校。
2.市、县级政府制定年度实施计划要把工程任务细化到每所学校、每个项目,做到改造加固或拆除重建工程推进时序明确、工程资金落实、管理责任到人。
3.市、县级政府制定校舍加固改造方案要保证同时满足重点设防类建筑抗震设防要求和洪涝、地质、台风、火灾、雷电等灾害的防灾避险要求。本着能加固尽量加固的原则,坚持加固改造与拆除重建相结合,做到因地因校制宜,控制建设标准,节约工程投资。
4.市、县级政府要在2009年8月15日前,完成制定2009年度加固、改造计划并报送省“校舍安全工程办”;2009年12月10日前,完成制定三年加固、改造总体规划和2010、2011年度加固、改造计划并报省“校舍安全工程办”。2009年11月10日前,建立本辖区内中小学校舍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数据录入并报省“校舍安全工程办”。
(三)明确责任
校舍安全工程实行国务院领导,省级政府统一组织,市、县级政府负责实施,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的领导和管理体制。
1.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并协调本省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并落实工程规划、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统筹安排工程资金,组织编制和审定各地校舍加固改造、避险迁移和综合防灾方案;落实对校舍改造建设收费有关减免政策;按照项目工程管理的要求,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进度。负责组织建设、地震、国土资源、水利部门为本行政区提供地震重点区域、洪涝灾害易发区及其它地质灾害的分布情况、提出安全性评估意见及建议。市、县(市、区)专业力量不足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勘察设计单位、检测鉴定机构和技术专家,帮助市县级进行地质勘察和建筑检测鉴定或评估。
2.市、县级政府相应成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校舍安全工程的具体实施,对校舍安全负总责,主要负责人负直接责任。
市级政府负责协调本辖区各县(市、区)的勘察、设计、鉴定、施工和监理等力量,加强组织调度,规范工程实施;指导、审核、汇总各县(市、区)工程建设规划和计划;监督工程专项资金拨付;检查、监督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
县级政府要在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对校舍逐栋排查和鉴定评估;制定工程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和每一栋校舍加固改造、避险迁移、综合防灾方案;具体组织工程实施,落实施工管理和监管责任;及时足额下达工程投资计划和工程资金;按建设标准要求组织工程验收;建立逐栋校舍安全管理档案和校舍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制定工程建设减免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优惠政策。
(四)资金筹措
1.资金安排实行省级统筹,市县负责,多渠道筹措,按照《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积极争取中央补助。每年新增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地震重点区域抗震安全隐患校舍改建。2009至2011年,每年安排省级及以上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2.5亿元,用于中小学C、D级校舍维修、加固和改造投入。各地要切实加大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投入力度,工程资金要列入财政预算,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防止学校出现新的债务。
2.县级政府负责筹措辖区内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所需资金。按照闽委办〔2003〕70号通知精神,省下达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用于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补助资金,除按定额安排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和民办教师退养补助外,其余资金应用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建设投入。各设区市政府要根据辖区内抗震安全隐患校舍改建实际情况安排资金,对市本级学校和经济欠发达的县(市、区)给予补助。
3.省、市、县“校舍安全工程办”设立资金专户,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集中支付、封闭运行。坚决杜绝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款的行为。省级整合和新增安排的专项资金,以及市、县安排的专项资金,全部纳入资金专户管理,要保证按照工程进度拨款,不得拖欠工程款。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不能顶替原有建设项目投入。
4.民办、外资、企(事)业办中小学的校舍安全改造,由投资方和本单位负责实施,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当地政府给予指导、支持并实施监管。
(五)减免税费
1.市、县级政府要把降低建设成本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出台优惠政策,尽量减免各项建设收费,确保专项资金真正用在学校建设上。学校建设应尽量使用存量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确需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须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新建、改扩建校舍等教育用地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由市、县级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2.校舍安全工程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均应予以免收;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在服务双方协商的基础上,提倡各有关单位从支持中小学校舍安全的角度适当予以减收或免收;鼓励企业以提供免费服务的形式,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进行捐赠,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对表现优秀的企业和个人,可给予适当奖励和表彰。
(六)建设管理
1.对中小学校D级校舍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确应废弃的危房校舍可不再改造,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确保拆除;对通过加固可以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校舍,按照重点设防类标准要求进行加固改造;对经鉴定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具备加固改造条件的校舍予以拆除;对建筑使用年限达到设计使用年限80%以上,或结构加固费用占新建同类工程费用的70%以上的校舍,宜予拆除重建;对地处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校舍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经评估确认存在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的校舍实行避险迁移。
拆除重建和新建校舍须按照重点设防类建筑抗震设防标准和工程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建设用地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校址选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筑设计导则》规定,应避开具有隐患的淤地坝、蓄水池、尾矿库、储灰库等下游易致灾区;避开地震断裂带、山脉及丘陵的阴坡面、悬崖边及崖底、低洼地、滑坡地、泥石流、洪水沟口等自然灾害易发地段。
2.校舍安全工程组织实施要按照新一轮义务教育布局规划和学校建设规划要求,进行科学决策,科学选址。遵循基本建设程序,组织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论证,履行建设立项、建设审批、工程招标、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和基建财务决算制度。委托工程质量监督,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参建。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招标制、工程监理制和质量终身制,严格工程质量、安全、投资、进度和合同管理,保证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确保校舍安全工程质量。
所有校舍安全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须采取招标方式确定。有条件的地区,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招标选择代建单位,代建单位负责本县(市、区)校舍安全工程项目代建工作。各地要抓紧做好加固改造项目和拆除重建项目的建设选址、规划及用地审批、项目可研、建设立项、工程招标等建设前期工作,为全面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七)监督检查
1.市、县级政府要切实加强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开展工程实施情况督查评估。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实施方案、工程进度和实施结果等须向社会公布。
2.市、县级政府要切实加大对校舍安全工程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收取国家明令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自立项目、超标准收费等乱收费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
3.对因学校危房倒塌和防范不力发生安全事故导致师生伤亡的,要依法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改造加固后的校舍如因选址不当或施工质量问题遇灾垮塌导致人员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校舍改造期间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项资金,违规乱收费或减少政府资金投入,以及疏于管理影响工程建设目标实施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建设、鉴定评估、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及其相关负责人,对工程项目依法承担责任。
(八)信息报告
各市、县级“校舍安全工程办”要以简报、进展情况报表等形式,定期逐级报告本辖区校舍安全工程进展情况、实施情况和督查情况。
1.工作简报。省、市、县(区)每月至少编发一期“校舍安全工程”简报,重点反映工作进度、工作经验、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等。
2.工程进展情况报告。每月5日前,各县(市、区)向设区市“校舍安全工程办”报告工程进展情况;每月8日前,各设区市向省“校舍安全工程办”报告工程进展情况;每月10日前,省“校舍安全工程办”向全国“校舍安全工程办”报告工程进展情况。
3.工程实施情况报告。每季度末15日前,县(市、区)向设区市“校舍安全工程办”报告工程实施情况;每季度末25日前,设区市向省“校舍安全工程办”报告辖区内各县(市、区)工程实施情况。每半年,省“校舍安全工程办”向全国“校舍安全工程办”报告工程本省工程实施情况;年终报送本省年度工程实施情况总结。
4.工程督查情况报告。每月5日前,各县(市、区)向设区市“校舍安全工程办”报告工程监督检查情况;每季度末25日前,各设区市向省“校舍安全工程办”报告辖区内各县(市、区)工程监督检查情况;每半年,省“校舍安全工程办”向全国“校舍安全工程办”报告工程本省工程监督检查情况。



  •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程实施阶段
    答:全国中小学校的校舍安全工程分为三个关键阶段以确保实施的有序进行:首先,进行一项全面且深入的校舍安全排查鉴定,对每一所学校的建筑结构、设施状况进行全面评估,以识别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其次,基于排查结果,各地需制定详尽的工程总体规划,明确年度实施计划,包括对每一栋建筑的具体改造方案。这些计划...
  •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组织领导和...
    答: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采用以县为主的管理模式,具体职责如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审核下级规划,组织指导工程实施,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并监督工程进度和质量。教育部门与建设等部门合作,进行危房排查,制定维修规划,与财政、发改、建设等部门协同实施项目,拨付工程款,并参与预...
  •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是从哪年开始的
    答: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是从2009年开始的。校舍安全工程的目标是指在全国中小学校开展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台风、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工程的主要任务是从2009年开始,用3年时间,对地震重点...
  • 定西市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定政办发[2009]104号
    答: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期发布了关于中小学校舍安全的重要文件,该方案的正式名称为《定西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文件编号为定政办发[2009]104号。这份通知针对全市的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强调了方案的重要性和实施意图。方案经过市政府的深入审议并得到了一致同意,其内容旨在提升我市...
  •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小学校校舍安全政策回顾
    答:2005年,国务院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出台,为校舍安全提供了坚实的经费保障基础。2006年和2007年,教育部连续发布关于校舍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文件,明确了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的相关政策和管理措施。2009年4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标志着这一全面...
  •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是从多少年开始的
    答: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是从2009年开始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目标是在全国中小学校开展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实施原因 在全国范围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全面改善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形象。实施这...
  •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责任追究
    答: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严格的问责制度,旨在确保校舍安全。首先,各级政府的领导层对校舍安全负首要责任,其中,主要领导对本地区的校舍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校舍安全的负责人则直接承担起这一职责,其他负责人则对各自分管工作中涉及的校舍安全工作负有管理义务。这种责任制在项目实施中具体化,通过县一...
  •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情况
    答:2011年是河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的攻坚之年,3月17日,记者从河南省教育厅获悉,今年,河南省将加快中小学校舍工程改造步伐,保证年底完成3年工程总任务。河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计划用5年的时间完成,即从2009年到2013年加固校舍900万平方米、重建校舍1297万平方米,总投入资金预计达到166亿元。其中,从2009年至...
  •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
    答:“工程”实施分以下三个主要阶段:一是全面排查鉴定;二是制订“工程”总体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每一栋建筑的改造方案;三是分类进行加固、重建和避险迁移。各地要严格按照以上程序,分步实施,不得随意更改或简化。
  • 校安工程安全校舍面积
    答:1 应该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2 因为校舍面积过小会影响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安全,过大则会浪费资源,所以国家制定了相应的标准来规范校舍面积。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2号》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每人应有6-8平方米的住宿面积,职业教育学校每人应有5-6平方米的住宿面积,中小学校舍每人应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