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 辞职 办法 手段 流程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02
从电厂辞职的问题

1、你辞职是否因培训问题向电厂支付违约金,可以查看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
2、辞职的手续是这样,你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电厂递交辞职的通知〔切记:要求电厂在你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上签名〕,不需要征得电厂的同意。你继续上班满30天,次日就可以向电厂提出办理辞职的手续,电厂应该予以办理(《劳动法》第31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给你出具辞职证明,否则电厂就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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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跟我们公司一样,辞职还得等7天才能走,所以要提前准备才行。问问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看他们的离职流程是怎么样的?

你好!
你只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就可以了,不管单位批不批,你到时间就可以办理离职。你要将离职申请书留一份存档,或者在交辞职信时顺便录音做为以后单位不认帐的证据。
你不需要和单位什么软磨硬泡,说好听点你尊敬对方告诉他你要走人,如果不尊敬他你可以交辞职书时直接告诉他,下月的今天就是你的最后工作日。所以,你只要有辞职的证据,不要去管单位怎么做,到时候单位不办手续,你可以直接去劳动局申请仲裁。
祝你成功。

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
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所以,辞职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拒绝,当然,如果没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单位也会找你的麻烦,得不到补偿金不说,还会要你交违约金,不给你办离职手续,对你今后的就业会有麻烦。
3、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
5、辞职通知可以这样写: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列举上述违法事项任意一条或两条都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结清工作期间的工资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6、当然也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需要任何理由,到时即可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走人。
7、通知书可以这样写: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由于本人的原因,现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辞职,将于30天后离开单位,请单位做好接替工作,我会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工作移交,请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特此通知
8、“通知”必须让单位签收,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确保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

你好,请冷静。。。

按照规定来讲,你辞职是需要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申请的,然后一个月过后你才可以顺理成章的走人,这个是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你不履行这个程序,你要走得交一些补偿金给单位吧,因为你提前一个月是为了履行义务(这个义务指得是给单位打个招呼的义务)这样单位好有时间做安排和找你的接替者,不然你直接走掉。。单位也找不到你的替身。。那公司不就损失了吗?所以劳动合同法才有这个规定。。。

那如果你真的要走。。。你就直接告诉单位你交补偿金。。。这样单位可能就放你走了。。我感觉这个也是一个办法吧。。。

那如果说单位就是不放人。。。我建议你还是等一个月过后在走吧。。那样比较顺理成章。。。如果到时候他们还是不放人,那时候你就可以到劳动局投诉了。。。

你直接去找总经理也是一个办法。。你就告诉总经理因为你家里有事或者有一些急事需要离职就可以。。。希望总经理能同意吧。

如果说你签合同而且单位有你的档案还有你的社会保险。。你绝对不能直接不打招呼就走人。。不然到时候新单位要这些东西你提不出来。。到时候麻烦很大。。所以绝对不可以直接走人。。。必须得单位给你办理完这些手续,还有转出你的档案才可以走。。。不然麻烦大死了。。。到时候你得哭。。。还有走的时候得让单位给你开离职证明。

哎希望对你有帮助吧。

找一个总经理熟悉的人帮忙疏通一下,或者自己直接去找总经理。

直接走人的损失和到新公司上班收益相比哪个比较大??
比较下,如果真的不想再原公司上班,直接走人就是!那些所谓的合同根本就没用,至少我签的合同都白签既没保障我的权益也没法约束我。
走吧,这种单位留着作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