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上孩子的籍贯该如何填写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03
孩子的籍贯怎么填写

“籍贯”填写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籍贯”和“出生地”均按现行行政区划填写。
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有关事项的通知》(公通字91号)文件中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填写说明:“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原籍指的是某人迁徙到某地前的某人原先的籍贯。
户籍地并不一定是这个人的祖籍地或籍贯地,尤其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和某些在新中国成立后才开始建设的新地方和近代才有很快发展的地方,大量的人的籍贯地不是户籍地,这些人一般都是改革开放后或在中国的计划经济时代按照当时国家的分配从外地迁移或近代时才移民到新地方的。
按几千年来的中国的传统的说法,籍贯是祖籍地的一种表述,这是户籍与籍贯不同的地方。
籍贯一般从父系,个别从母系的;从祖籍,祖籍是指祖辈的长久居住地,按地域划分。

户口本上面孩子的籍贯要填写孩子出生时爷爷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而且,每个人的籍贯的标准填法都是按照这种要求填写。

按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规定,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籍贯——填写本人祖父的居住地。城市填至区或不设区的市,农村填至县,但须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或通用简称。

弃婴,如果籍贯不详,应将收养人籍或收养机构所在地作为其籍贯;外国人经批准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填写其入籍前所在国家的名称。

扩展资料

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填写说明

一、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应使用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字填写,民族自治地区可使用本民族的文字或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填写。

二、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可用计算机填写,也可用手工填写。凡用手工填写的,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钢笔书写,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三、填写内容相同的,要将内容都写上,不得以“同上”或其他符号代替。

四、有关登记项目的填写

常住人口登记表的填写

1.户别——分“家庭户”和“集体户”。以家庭关系为主的公民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或单身居住独立生活的填“家庭户”;相互之间不存在家庭关系的居住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寺庙等单位集体宿舍的公民,填“集体户”。

2.户主姓名----填写户口登记立户的户主姓名。户主应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担任。

3.与户主关系——本人是户主的,填写“户主”。户内其他人员按本人与户主的血亲或姻亲关系等写明具体称谓。具体排列顺序为:户主,户主的配偶,户主的子女,户主的孙女,户主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主的兄弟、姊妹,户主的旁系亲属和其他亲属等。

4.姓名——填写本人姓名的全称。少数民族和被批准入籍的公民,可依照本民族或原籍国家的习惯取名,但应在本栏中填写用汉字译写的姓名。如本人要求填写本民族文字和外文姓名的,可同时在本栏中填写。

弃婴,可由收养人或收养机构按照上述原则为其取名。

5.性别——填写“男”或“女”。

6.曾用名——填写本人过去正式使用过的姓名。

7.民族——用国家认定的民族的名称填写全称。本人是什么民族就填写什么民族。新生婴儿填写父母的民族,如父母不是同一民族的,其民族成份由父母商定,选填其中一方的民族。

弃婴,民族成份不能确定的,应按照收养人的民族成份填写或由收养机构确定一个民族。外国人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如本人的民族成份与我国某一民族相同,就填写某一民族,如“朝鲜族”;没有相同民族的,本人是什么民族就填写什么民族,但应在民族名称后加注“入籍”二字,如“乌克兰(入籍)”。

8.出生日期——按照公历,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本人出生的具体时间,如“1992年6月27日8时20分”。本人只记得农历日期的,须换算成公历后填写。

弃婴,如果出生日期不详,应由本人或收养机构确定一个日期。

9.监护人——新生婴儿申报出生登记以及16周岁以下的公民补建常住人口登记表时,户口登记机关应为其填写或补填父亲、母亲等监护人的姓名。

弃婴,应填写收养人姓名或收养机构名称。

10、监护关系——按监护人与新生婴儿及16周岁以下公民的血亲关系或收养关系写明具体称谓,如“父亲”、“母亲”等。

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弃婴,此栏不填。

11、出生地——填写本人出生的实际地点,城市填至区或不设区的市,农村镇至乡、镇,但须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或通用简称。如“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河南省邓州市”。

弃婴,如果出生地不详应以发现地或收养人、收养机构所在地作为其出生地。

12、公民出生证签发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公安机关签发公民出生征的具体日期(从颁发公民出生证之日起填写)。

13.住址——填写本户常住户口所在地住所的详细地址。住址前须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或通用简称,如“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二区206楼2单元308号”。

集体户口须填住所的详细地址名称,不能写单位名称。如北京汽车制造厂某职工住该单位集体宿舍,其住址应为“北京市朝阳区延田西里7号楼2门301号”,不能写成“北京汽车制造厂宿舍7号楼2门301号”。对省会市或自治区首府所辖范围的住址登记,可不在住址前冠以省、自治区的名称或通用简称。

14.本市(县)其他住址——填写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以外的本市、县其他住所的详细地址。

15.籍贯——填写本人祖父的居住地。城市填至区或不设区的市,农村填至县,但须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或通用简称。

弃婴,如果籍贯不详,应将收养人籍或收养机构所在地作为其籍贯。

外国人经批准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填写其入籍前所在国家的名称。

16.宗教信仰——信仰什么宗教就填写什么宗教的名称,如佛教、道教、天主教等,不信仰宗教的不填。

17.公民身份证件编号——填写户口登记机关为公民编定的个人身份证件编号。

18.居民身份证签发日期——填写公安机关签发居民身份证的具体日期,如“1990.11.05”。

19.文化程度——依据国家正式承认的学历等级,按本人现有学历根据学历证书填写。如“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中专(中技)”、“高中”’、“初中”、“小学”毕业(肄业)等等。

正在学校读书的学生填“上大学”、“上小学”等。

12周岁或12周岁以上未受过学校教育但能认识字的,其中认识500字以下的填“不识字”,农村认识500—1500字、城市认识500--2000字的填写“识字很少”。已达到脱盲水平,或读完六年制四年级、五年制三年级的,应根据县级教育部门颁发的脱盲证填写“小学”。

对有学位的人的文化程序,应按其获得学位前的文化程度填写,如在大学毕业后获得学士学位的,其文化程度应填“大学”。

20.婚姻状况——根据本人的情况,已结婚的填“有配偶”,结婚后配偶死亡的填“丧偶”,结婚后离婚的填“离婚”,离婚后再婚的填“有配偶”,未婚的不填。

21.兵役状况——按本人情况填写。系退出现役的,填“退出现役”;服预备役的,据情填“士兵预备役”或“军官预备役”;未服兵役的不填。

22.身高——16周岁以上公民按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填写本人登记时的身体高度,如“170厘米”。

23.血型——根据本人的血液类型,分别填写O、A、B、AB或卫生部门规定的其他血液类型。

24.职业——填写本人所在的行业,工人、农民、个体座商、知识、管理、兵役、公共服务,如粮农等,做的具体工作。

第一产业,农林牧副渔劳动者,行业填务农,职业填“粮农”、“棉农”、“菜农”、豆农、瓜农、“渔民”、“牧民”、“猎人”“果农”等。

第二产业,生产工人、运输工人、操作工,行业填生产工人或工人,职业岗位填“钳工、汽车司机”等。

第三产业,从事公共服务业,行业填公共服务或具体行业,如(公办教育业、公办医疗业、政治文化业、公办咨询收费业、科研教育或培训业、公办金融业、公办旅游文化业、公办影视媒体业、发行出版业、公共客运业、大型粮棉油集中购销业、管理人员、兵役、事务所);

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应填写具体职务名称,如“中医师”、“记者”等。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如果是负责人,应注明具体职务名称,如“局长”、“处长”、“科长”,如果是一般工作人员,可填“科员”、“办事员”等。

管理人员,行业应填写管理,职业填职级或职称如某某主管。

个体商人或个体服务商业,店内零售经营者可填“个体服务业、零售座商”,店外零售填流动商贩、外卖。批发行商。服务人员,可填“售货员”、“厨师”等。,在所登记的职业前项冠以“个体”二字,如“个体修理皮鞋”、“个体卖菜”等。

没有固定职业做临时工作的,在所登记的职业前须冠以“临时”二字,如“临时瓦工”。

无业的人员,填写“无业”。

25.服务处所——填写本人所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的具体名称,应写全称。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营业的个体劳动者,填写“个体户”。

26.何时何因由何地迁来本市(县)——对由本市(县)以外地区迁入的公民,填写其迁入落户的时间、原因和迁出地的详细地址。世居本市(县)的,填写“久居”。

27.何时何因由何地迁来本址——填写本人迁来本户口管辖区之前在本市的常住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及迁入落户的时间、原因。世居本址的,填写“久居”。

28.何时何因迁往何地——填写本人迁出户口管辖区的时间、原因和迁人地的详细地址。

29.何时何因注销户口——据情填写注销户口的时间。原因,如“出国定居”、“应征入伍”、“死亡”等。

30.申报人签章——申报人对常住人口登记表的登记项目确认无误后,应在本栏中签字或签章。

31.承办人签章——户口登记机关具体承办人应在本栏中签字或签章。

32.登记日期——填写户口登记机关建立常住人口登记表时的具体日期。

33.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记载——除姓名的变更、更正,需重新建立常住人口登记表外(原常住人口登记表应附在新建的常住人口登记表之后),其余登记项目内容发生变更、更正,应在本栏填写变更、更正后的项目内容、时间,并由申报人和承办人签字或盖章。

本栏填满后,应在原常住人口登记表后附一张空白常住人口登记表继续填写。

34.记事——填写登记项目中需要说明的事项。

常住人口登记表由承办人按规定填写完毕后,应加盖户口登记机关的户口专用章。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户口簿



籍贯填写爷爷的户口所在地。比如爷爷是山东的,籍贯那里就填写山东。

籍贯,是祖居地或原籍。 详细指的是祖籍地,是一个家族族群的某一时期的某一位祖先的长久居住地 ,详细指的是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一些已经离开了祖先的出生地或已经离开了家乡的人,他们的后代,仍然追溯祖先的出生地或祖先的家乡(即祖籍)来作为自己籍贯。

原籍指的是某人迁徙到某地前的某人原先的籍贯。

户籍地并不一定是这个人的祖籍地或籍贯地,尤其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和某些在新中国成立后才开始建设的新地方和近代才有很快发展的地方,大量的人的籍贯地不是户籍地,这些人一般都是改革开放后或在中国的计划经济时代按照当时国家的分配从外地迁移或近代时才移民到新地方的。

按几千年来的中国的传统的说法,籍贯是祖籍地的一种表述,这是户籍与籍贯不同的地方。

籍贯一般从父系,个别从母系的;从祖籍,祖籍是指祖辈的长久居住地,按地域划分。

扩展资料

户口本登记注意事项

户别:分为居民家庭户和居民集体户。以前也有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但现在一般都进行了户口类别的一元化改革,不分农业和非农了,所以现在只有居民家庭户和居民集体户。

户主姓名:一般是第一个进去的人为这一户的户主,当然也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更改户主。

户号:这个是系统自动生成的,对个人来说不需要了解。

住址:这个就是户籍所在地。其实有很多人不知道自己的户籍所在地具体是哪里。现实中经常有人把自己的户籍地填写成现在住的地方,或者填写成某某派出所。有些人的户口本长期没有去派出所更新,有可能出现一种情况就是户口本上的住址和实际系统中的住址不一致。

随着各方面的发展,有些街路巷会变更,比如拆迁。还有就是派出所辖区的变更,比如两个派出所合并成一个派出所,或者由于人口增加,一个派出所拆分成了两个派出所等等。这是要注意的地方。

姓名:这个不多说,两个字三个字四个字都可以,“王者荣耀”这名字也都顺利通过了。

曾用名:就是以前正式用过的名字,并不单单是小名、别名、外号什么的。最多的是在公安机关申请更改姓名后,会把原来用的名字作为曾用名。

出生地:是指出生的时候医院或出生地所在的省市、区县。

籍贯:这个是重点,因为很多人不知道籍贯是什么意思。籍贯是指婴儿出生上户时其祖父生活的地方或者祖父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婴儿出生的时候其祖父已经去世了,一般就按照其父亲的籍贯确定。所以籍贯不一定就是户籍地,籍贯和母亲也没有什么关系。

身份证号:前6位是行政区划代码,中间8位是你的出生年月日,接下来的3位是顺序码,最后一位是验证码。倒数第2位是奇数表示性别为男,偶数表示性别为女。

其他:如身高、血型、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前面提到的那个问题,为什么有人已经结婚了,户口本上打出来还是未婚?那是因为民政局和公安局没有联网,你是否结婚公安局不知道,如果需要修改,本人拿结婚证去申请修改才行。身高、血型、文化程度也是同样道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籍贯



户口本上面孩子的籍贯要填写孩子出生时爷爷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

而且,每个人的籍贯的标准填法都是按照这种要求填写。

按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规定,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

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

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

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扩展资料:

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

户口的载体为户籍(户口簿),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中国的户籍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

当时诸国征战,人口成为最重要的资源,没有之一。

赋税、夫役、兵丁,皆出于人口。人类进入信息时代后,人们自由活动的范围更加广泛、相互交往更加频繁。

户口管理所提供的住户人口基本信息也就日益成为人们生产生活、社会服务管理、国家行政司法都不可或缺的信息基础。

户口管理也就成为近现代社会最主要的公共信息管理系统,其限制甚至镇压职能将完全褪去,而协调、服务职能不断增强。

因此,户口管理在未来社会不仅不会也不能被削弱,更不可能被“取消”,而只能依法科学地得到稳步强化。

以便为公众生活、群体生产、社会服务、政府行政和国家其他行为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发挥其应有的更广泛、多样、持续的巨大作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户口






户口本上面孩子的籍贯要填写孩子出生时爷爷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而且,每个人的籍贯的标准填法都是按照这种要求填写。
按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规定,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 孩子的籍贯怎么填写才正确
    答: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流动的加剧,越来越多的家庭出现了跨地区婚姻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孩子的籍贯填写可能会面临一些困难。例如,如果父母双方的户口本上的籍贯信息不同,那么孩子的籍贯应该如何填写呢?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参考以下几种处理方式:1. 以父亲的籍贯为准。这是最常见的处理方式,...
  • 户口籍贯问题
    答:户口本上面孩子的籍贯要填写孩子出生时爷爷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而且,每个人的籍贯的标准填法都是按照这种要求填写。按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规定,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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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孩子户口本上的籍贯问题
    答:户口本上面孩子的籍贯要填写孩子出生时爷爷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而且,每个人的籍贯的标准填法都是按照这种要求填写。按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规定,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
  • 幼儿籍贯怎么填写才正确
    答:如户口本的复印件等。2. **咨询相关部门**:在不确定的情况下,及时与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科或幼儿园、学校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获取正确的指导。总之,通过上述步骤和注意事项的讲解,您应该能更准确地理解和掌握如何正确填写幼儿的籍贯信息,从而在办理相关手续时避免不必要的错误和延误。
  • 籍贯填写什么
    答:现行的户口本中,籍贯原则上一般从父,填写本人出生时祖父的户口所在地,如出生时祖父已去世,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如果祖父未落常住户口,那么填写应落常住户口所在地。籍贯更注重手续的严谨,一旦户口登记籍贯后,就不可更改,但祖籍则更注重亲情认知,比如某新生宝宝的祖父原来是四川人,但八十...
  • 籍贯应该怎么写
    答:填写籍贯时,具体到县(市)即可,不需要更细化省/自治区/直辖市 + 区/县,比如说广东广州。籍贯(the permanent place of residence of someone's great-grandfather and paternal ancestors ),又名祖居地或原籍,籍贯一般从父,个别从母系的,是指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原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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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问题三:户口本上孩子的籍贯该如何填写 您好,针对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籍贯应填写本人祖父的居住地。如果申报户口时填写有误,户主持户口本到派出所变更即可。 问题四:籍贯怎么确定 祖祖辈辈居住的地方,一般指你爷爷或者父亲小时候居住地 一般孩子生出来后籍贯跟随父亲或者母亲的,而不是目前的居住地 问题五: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