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到一个厂上班才20天 厂要搬走我怎么办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30
在工厂上班,刚工作20天,不想做了,去辞工居然要提前一个月才可以,以前我在别的厂都是提前3到7天,

不可以,因为他有正当理由,你突然提出不做,你做的那分工就会空出来。提前一个月的目的就是给他找人来补你的位置。你怎么告都告不赢的。

辞职是劳动法赋予员工的权利的,所以说你可以随时提出来辞职的,一段时间后就可以走人
了,你现在只是上班20天,那应该是属于试用期的,你可以提前三天时间提出来辞职就可以了。

第一:辞急工不在劳动法保护范围内,所以工厂说辞急工要扣你20天工资的话,劳动部门也没办法;
第二:劳动法规定是试用期内至少要提前三天辞工,试用期满后要提前一个月。你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劳动部门才能支持你的合法权益;
第三:身份证压在厂里是违反劳动法的,你有权要回你的证件;
第四:伙食不吃也要扣,是属于非法克扣工资,不买社会保险,也是属于违反劳动法。
第五:做满半年才能辞工,这个在法律上也是讲不通的,说严重点,叫强迫劳动,也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的。

象你这种情况:建议你直接找当地劳动部门,以工厂乱扣工资、不买社保为由,要求立即解除劳动关系,支付你的足额报酬,并立即交回你的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