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公司做了4年;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及社保!现在得了重大疾病公司不承担我的医疗费用我该怎么办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25
我在公司做了4年;公司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没有任何保险,得了重大疾病公司会承担医疗费用吗?

没有保险当然不会承担医疗费用了。这样的公司就不要做了。没有办法的话,你可以买城镇医疗保险。或者新农村医疗保险。看看你的户口性质决定。

  一、公司现在要求你们签订劳动合同,属于改正错误的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规定,公司现在和你属于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只是补办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手续。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由于劳动争议的时效为一年,目前司法实践中对二倍工资时效起算有不同的观点,除四川等个别省市从解除劳动关系时起算外,在全国大部分省市都已经超过时效。对此,建议你咨询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看他们采用那种起算法,以确定是否还可以主张二倍工资。
  三、如果你现在想解除劳动关系,千万不可以使用“辞职”的字眼,辞职,按照词典的解释,就是不接受当前工作,请求离去,既然是请求,就需要批准,属于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劳动者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因此解除劳动关系没有经济补偿。
  由于用人单位用工三年未签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强制性规定,建议你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为由,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六)项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十)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之规定,你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你的经济补偿金月标准为3100.00元。

您好:

  1、关于一直没有签书面劳动合同
  已经在公司工作了四年,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视为您已经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有更强的保护力度,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不影响您与公司之间劳动关系的成立,该劳动关系同样受到相关劳动法律的保护)
  法条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14条 第三款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关于社会保险
  根据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职工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中属于医保报销范围内的费用。
  同时,您也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要求用人单位补足您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法条依据:
  《劳动法》 第100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造成劳动者没有医疗保险,应该承担相应责任。看一下《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其他规定给你列出了一些,供你参考。

0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00第十六条0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 ,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8 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00第十七条0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超过6个月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病伤假期工资停发,改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月付给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其标准如下:本企业工龄不满1年者,为本人工资40%;已满1年末满3年者,为本人工资50%;3年及3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60%。此项救济费付至能工作或确定为残废或死亡时止。

00第十八条0工人职员的本人工资低于该企业的平均工资者,领取疾病或非因 工负伤救济费时,如其所得救济费数额低于该企业的平均工资40%,应按平均工资40%发给 ,但不得高于本人工资。

00《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00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找社区或者劳动局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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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您好,1、根据您的描述,用人单位在四年内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从第二个月开始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工作满一年后,视为用人单位已与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您补订书面劳动合同。2、之后仍未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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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如果你不想继续在这工作了,就以不缴纳社保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4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另外,社会保险也可以要求补缴。《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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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你在单位工作4年,而且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还无关开除你,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你可以申请双倍经济补偿和工资赔偿,反映到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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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你在公司工作四年没有给你签劳动合同,公司属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公司赔偿,也没有给你买社保,公司辞退你,你可以要求公司补买四年的社保。如果公司不接受你的要求,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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