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大理寺相当于现在的一个什么机构?什么叫三司会审,其中的三司相当于现在的一个什么机构大神们帮帮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05
古代的大理寺相当于现在的什么机构呢?

“大理寺”从字面意思来看像是出家修行的地方,然而并不是的,古代的大理寺相当于在现在的最高法院,主要是对刑狱案件的审理,最大的官位为大理寺卿。总得来说,在古代大理寺是最高的审判机关,主要负责朝廷官员的犯罪案件,但是所有大理寺受理过得死刑案件结果,最终还要有皇帝来决定,毕竟皇权才是至高无上的。

在古代如果遇到重大的案件,往往都会执行三司会审,即大理寺、刑部、御史。但是最后的裁决权利在刑部的手中,如果不满意裁决结果的话,就要上报给皇帝,由皇帝来解决。能够被大理寺审查的人大多都不是一般的官员。

每个朝代大理寺的制度都是不一样的,大理寺的本职工作就是负责全国各地案件的审核,所以工作并不轻松。刚开始还没有出现大理寺的时候,有些地方官员的司法权利过大,手握生杀大权,导致有些人利用手中的权利使得冤假错案不断发生,后来为了减少这些案件的发生才在各个地方都建立了大理寺,专门负责审核各个案件。

对于刑部裁决的不合理的案件,而且大理寺对对结果不同意的话还有驳回的权利,一旦驳回,案件就会送到皇帝那里,由皇帝亲自受理裁决。大理寺是从南北朝北齐时期开始设立的,但是在元代时期并没有设立大理寺,之后到了明朝才恢复了大理寺,知道满清王朝的时候,刑部位高权重大理寺已经没有独立审判权,形同虚设。

“三司会审”分别是: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个部门,相对于:公安局,检察院 ,法院!

大理寺,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院,掌刑狱案件审理,长官名为大理寺卿,位九卿之列。古代的大理寺专门负责办理朝廷各级官员犯罪及京城徒刑以上的案件。

三司会审分别是: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个部门,相对于现代的:公安局,检察院 ,法院。

三司会审是我国古代会审制度的一种,是专指由三法司以及三法司以外的某些特定的官员参与查明案件事实并进行案件审理的制度。

“三司会审”制度创设于明初洪武十七年(1384年),当时的皇帝朱元璋出于为强化专制皇权、减少冤狱数量的目的,因而下旨由三法司共同处理重大案件。

“三司会审”中的三司指的是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刑部是中央一级的审判机构,是六部中惟一具有司法权的机构。

大理寺是明代中央负责审核刑部以及在京各机构审判案件的机构,大理寺卿是全国掌管刑狱的最高长官;都察院由御史台,主要负有监管、弹劾等权。

扩展资料:

汉代以来,凡遇重大案件,由主管刑狱机关会同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共同审理。隋朝由刑部、御史台会同大理寺实行三法司会审。

唐代则实行“三司推事”制度,遇有呈报中央的申冤案件,由门下省给事中、中书省中书舍人、御史台御史等小三司审理。

重大案件由大理寺卿、刑部尚书、御史中丞共同审判;对于地方上未决、不便解决的重大案件,则派监察御史、刑部员外郎、大理评事充任“三司使”,前往当地审理。

明代时定制,由大理寺、刑部、都察院三机关组成三法司,会审重大案件;遇有特大案件,则由三法司会同各部尚书、通政使进行“圆审”;皇帝亲自交办的案件,由三法司会同锦衣卫审理。

清朝继承了三司会审制度,并增设热审、秋审、朝审制度。是明代在唐代三司推事基础上形成的。在审判重大、疑难案件时,由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三个中央司法机关会同审理,简称三司会审。

三者职权有所不同,“刑部受天下刑名,都察院纠察,大理寺驳正”。刑部为中央司法审判机关,以尚书和侍郎为正副长官,下设十三清吏司等。

受理地方上诉案件,审核地方重案及审理中央百官和京师地区案件,可处决流刑以下案件,但定罪后须经大理寺复核。大理寺为复核机关,以大理寺卿为长官,凡刑部、都察院审理的案件均须经其复核。都察院是中央监察机关,有权监督刑部的审判和大理寺的复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三司会审



1、古代的大理寺相当于现在的最高人民法院。

2、三司会审: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审判制度。“三司”是中国古代三个主要的中央司法机关,源于战国时期的太尉、司空、司徒三法官,后世也称三法司。汉代的三法司是廷尉、御史中丞和司隶校尉;唐代以刑部尚书、御史大夫、大理寺卿为三司使;明清两代以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为三法司。

3、三司: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分别相当于现在的公安局、检察院、法院。

扩展资料:

汉代以来,凡遇重大案件,由主管刑狱机关会同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共同审理。隋朝由刑部、御史台会同大理寺实行三法司会审。唐代则实行“三司推事”制度,遇有呈报中央的申冤案件,由门下省给事中、中书省中书舍人、御史台御史等小三司审理;重大案件由大理寺卿、刑部尚书、御史中丞共同审判;对于地方上未决、不便解决的重大案件,则派监察御史、刑部员外郎、大理评事充任“三司使”,前往当地审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三司会审



  1. 大理寺:古代时候掌刑狱案件审理,长官名为大理寺卿,位九卿之列。现代相当于现在的最高人民法院。

  2. 三司: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分别相当于现在的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西汉三公中国古代朝廷中最尊显的三个官职的合称,起源于周。

  3. 三司会审:这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审判制度。“三司”是中国古代三个主要的中央司法机关,源于战国时期的太尉、司空、司徒三法官,到了后世也称做三法司。

扩展资料:

  • 大理寺机构设置:

大理寺旧置判寺一人,兼少卿事一人。建隆三年,以工部尚书窦仪判寺事。凡狱讼之事,随官司决劾,本寺不复听讯,但掌断天下奏狱,送审刑院详汔,同署以上于朝。详断官八人,以京官充, 国初,大理正、丞、评事皆有定员,分掌断狱。

其后,择他官明法令者,若常参官则兼正,未常参则兼丞,谓之详断官。旧六人,后加至十一人,又去兼正、丞之名。咸平二年始定置。

  • 三司起源:

三司,在唐代之前,同三公,是中国古代朝廷中最尊显的三个官职的合称。周代已有此词,西汉经今文学家据《尚书大传》、《礼记》等书以为三公指司马、司徒、司空(三司)。古文经学家则据《周礼》以为太傅、太师、太保为三公。

秦不设三公,西汉初承秦制,辅佐皇帝治国者主要是丞相和御史大夫。另有最高军事长官太尉,但不常置。自从武帝时起,因为受经学的影响,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也被称为三公了。

参考资料:大理寺--百度百科

参考资料:三司--百度百科



大理寺,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庭,掌刑狱案件审理。 三司会审是明代在唐代三司推事基础上形成的。在审判重大、疑难案件时,由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三个中央司法机关会同审理,简称三司会审。三司会审一般由皇帝下令,三大司法机关承命,审理结果报请皇帝批准执行.

  • 唐代大理寺相当于现在的什么机构
    答:唐代大理寺是重要的一个官署名,专门负责刑狱案件的审理,它相当于现在的最高人民法院,是全国最高的法律机构。
  • 古代的大理寺和刑部分别相当于现代的什么部门
    答:大理寺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院,掌刑狱案件审理,长官名为大理寺卿,位九卿之列。刑部掌全国的刑罚政令,受理全国刑事案件,主管刑罚及监狱等政令。有点公安部的感觉。
  • 在唐朝,大理寺是一个什么部门
    答:大理寺,官署名。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院,掌刑狱案件审理,长官名为大理寺卿,位九卿之列。凡遇重大案件,唐制由大理寺卿与刑部尚书、侍郎会同御史中丞会审,称三司使。大理寺卿官秩,隋初为正三品,炀帝改从三品,唐同。
  • 大理寺和六扇门有什么区别?
    答:1.定义不同:大理寺:寺,廷也。有法度者也。凡府廷所在皆谓之寺。“寺”本来就有古代官署名。大理寺,官署名。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院。六扇门:六扇门指的是三法司衙门的合称,相当于现在的公安局,是侦查机构。2.构成不同:大理寺:掌刑狱案件审理,长官名为大理寺卿,位九卿之列;卿一人,从...
  • 清朝的刑部,督查院,大理寺各相当于现在的什么机关
    答:清朝的刑部、督查院、大理寺相当于现在的国家司法机关。1. 刑部:刑部是中国古代隋以后官制中的“三省六部”制中的一个司法部门,主管刑罚,但其在清朝并非最高司法审判机关。2. 督查院:督察院是明朝时期设立的监察机构,其职责是监督和检查官员的行政行为,并维护国家法律的执行。3. 大理寺:大理寺是...
  • 清朝时大理寺、刑部、都察院三个部门的级别和职责?
    答:1、大理寺 级别: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院。长官名为大理寺卿,位九卿之列。职责:掌刑狱案件审理。2、刑部 级别:“三省六部”制中的一个司法部门。职责:刑部受理全国刑事案件,主管刑罚及监狱等政令。但若死刑案件,还须与大理寺、都察院共同审核。3、都察院 级别:最高监察机关。职责:主掌监察、...
  • 古代的大理寺是什么样一个机构。是否像现在的纪检委
    答:大理寺相当于现在的最高法院,是中国古代掌管刑狱的中央审判机关。名字与佛教的寺院并无关联,“理”是古代的一种官名,意思是掌刑。之后汉景帝时期,又加了大字,专门负责中央百官犯罪及京城徒刑以上的案件。而“寺”有朝廷的“廷”之含义,本来指的是宫廷的侍卫,寺人的官署就叫“XX寺”,因此后来就...
  • 古代的“大理寺”是做什么的?
    答:官署名。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院,掌刑狱案件审理。长官名为大理寺卿,位九卿之列。秦汉为廷尉,北齐为大理寺,历代因之,唐代 为九寺之一,明清时期与刑部、都察院并称为“三法司”。清末新政改称为大理院,民国初年北洋军阀政府亦袭此名,为当时的最高审判机关。大理寺职能主要有:1、职掌中央司法...
  • 清朝的大理寺是干什么的?
    答:大理寺,官署名。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院,掌刑狱案件审理,清朝时期与刑部、都察院并称为“三法司”,清末新政改称为大理院。大理寺的职权是:平反全国刑名案件,与刑部、都察院为“三法司”。凡须三法司会勘的重大案件(斩、绞罪案),先经刑部审明,送都察院参核,再送大理寺平允。
  • 古代的大理寺是什么机构?大理寺是做什么的呢?
    答:大理寺也相当于现在人们眼中的最高法院,不过他不能完全的代替最高法院的职责,他只是最高法院的一小部分。有了这样严密谨慎的结构,很难让那一些人因为工作的权利来让一些无辜的百姓面临死的悲剧,也是保障了人民的安全。二、大理寺判案流程首先如果有一些案件需要报告给大理寺,大理寺在接手处理的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