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条例主要内容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02
护士条例主要内容

法律分析:《护士条例》是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制定。《护士条例》经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08年1月31日公布,自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护士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
第三条 护士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护士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全社会应当尊重护士。
第四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善护士的工作条件,保障护士待遇,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促进护理事业健康发展。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护士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法律分析:护士条例18条内容:护士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根据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7号,即《护士条例》,要求护士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法律依据:《护士条例》 第十八条 护士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
第三条
护士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护士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全社会应当尊重护士。
第四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善护士的工作条件,保障护士待遇,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促进护理事业健康发展。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护士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医生条例主要内容
第一条
为了提高乡村医生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保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保障村民获得初级卫生保健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称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
村医疗卫生机构中的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依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综上问题所述护士条例主要内容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
法律依据:《护士条例》第十三条护士执业,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职业健康监护的权利;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

  • 护士条例解读内容简介
    答:《护士条例解读》是一本深入解析护士职业的重要读物,它强调了护士在医疗卫生体系中的核心地位。护理工作作为医疗服务的关键环节,直接关乎医疗安全和个体健康。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蓬勃发展,护理行业的进步尤为显著。新条例的出台,将极大地鼓舞护士们的积极性,推动护理工作的标准化,并有望吸引更多优秀...
  • 护士条例中的“必要的紧急救护”包括哪些内容?没有医嘱的情况下可以自...
    答:你好,依据《护士条例》的规定,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由此可知,此条赋予了护士在紧急情况下无需依据医嘱进行必要的紧急救护的权利及义务,但仍然要立即通知医师,并在规定时间内补写相关病历材料。
  • 违反护士条例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答:答:案由一:护士的配备数量低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 一、适用依据 违反条款:《护士条例》第二十条。处罚条款:《护士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项。二、处罚内容 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根据...
  • 厨什么y护士均不可执行
    答:护士应该与医生保持良好的沟通,以确保医嘱的准确性和安全性。护士应该确保自己有足够的时间来执行医嘱,并确保患者的安全。护士应该确保自己有足够的资源来执行医嘱,并确保患者的安全。《护士条例》中规定:第十三条:护士执业,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从事直接...
  • 《护士条例》所称的护士是指( )
    答:《护士条例》所称的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护士是医疗卫生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们在医疗卫生服务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护士是医疗卫生服务中最为接近患者的人员,他们负责照顾患者的日常生活、提供基本...
  • 护士条例》所称的护士是指( )
    答:《护士条例》所称的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成为护士的条件:1、护士资格证书。护士资格证书是从业的最低标准,否则是无法从事护士职业的。学习护理专业的考生可以按照要求参加护士资格证的考试,获得护士资格证书...
  • 护理执业风险防范指南:附护士条例解读内容简介
    答:它深入探讨了当前护理领域所面临的风险现状,以全面和系统的视角解析护理风险的基本理论。文章以临床各科室的实际操作为出发点,详尽地揭示了各科室可能存在的或潜在的护理执业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风险的成因、具体表现以及相应的应对策略和预防措施。通过深入解读,护士们可以更好地理解这些风险,提升自身的...
  • 《护士条例》规定要建立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其内容各包括哪些...
    答: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包括护士受到的表彰、奖励以及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的情况等。护士执业不良记录包括护士因违反《护士条例》以及其他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处分的情况等。
  • 护士的工作内容是什么?
    答:1、测量和记录生命体征,一般老人院或康复部门,每8小时一次,对异常体温,心跳,血压,注册护士会要求护士助理在一定时间内重新测量并记录.内外科和观察室每4小时记录和测量一次,ICU不设护士助理.2、记录出入量.3、病人的生活护理.4、收集尿,便,痰类标本.有很多医院自己培训出来的护士助理要负责外周静脉抽血...
  • 大专文凭护师考过几年可以考主管护师?
    答:大专文凭在取得护师资格的5年后,才可以报名参加主管护师的考试。报名参加主管护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二)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取得护师资格后,受聘护师职务3年以 (三)大学本科毕业,取得护师资格后,受聘护师职务4年以上;(四)大学专科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