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我国法制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27
简述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第一,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第二,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
第三,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客观需要;
第四,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第五,依法治国是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也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标志;
第六,依法治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条件。

扩展资料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国家民主法治进步的重要标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条件,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并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治国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中国共产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实行依法治国,必须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牢固树立法制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坚持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实现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的民主化与法治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全面依法治国

  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是法制建设必须坚持的最高价值和基本精神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价值观的基本取向和核心理念,是我们党领导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表明我们党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科学发展观必须是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因为人的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本质,人是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终极目的,人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人的发展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
  坚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以人为本,就是要把满足人的全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人们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提供充足的物质文化产品、服务和制度保障,围绕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因此,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必须坚持的最高价值和基本精神。我国法制建设追求和实现的所有价值目标都是围绕这一最高的价值要求和取向展开的。离开以人为本,其他法的价值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离开了以人为本,依法治国就可能偏离法治的轨道。
  人类政治文明从人治走向法治,并不仅仅是法律数量的增加和法律功能的扩展,也不仅仅体现在全社会对法律权威的崇尚,最根本表现就是法律价值的转换和创新,即法律对人的主体性、人的人格尊严和自由权利的确认和保障。以人为本的新发展观为我国法制建设中法律的价值转换和创新奠定了理论基础。在依法治国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发展的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坚持以人为本,是我国法律发展模式真正变革的价值导向,是法律制度创新的标志,它将引导我国法制建设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我是学史政的,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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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社会法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民法律意识淡薄
  我国公民当中很多人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这一问题极大的阻碍了我国社会的法制化进程。在人民群众当中,公民的法律意识、权益意识、民主意识、义务意识普遍缺失。在领导干部中,一定程度存在着知法犯法、腐败等问题。更有一些司法干部在执法的过程当中忽视了法律的公正意识和效率要求。这些问题都极大的限制了我国社会法制建设。
  1、权利意识的淡薄
  权利意识作为公民意识的核心意识从古至今都比较单薄,这很大程度上都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的封建社会传统及风气所造成的。在我国古代,人们长期受到宗法制、集权制和自然经济这三个方面的影响,自由、平等观念的培养几乎没有。另外,人们主观上普遍对儒家思想中的重义轻利思想比较推崇,长期以来受到了深究长远的影响,很多公民仍然以打官司为羞,即使他们的利益受损,居然误以为打官司就是不光彩的事,就不愿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利益,这就是法律意识淡薄的表现。
  2、公民法律教育的滞后
  当代社会对公民的法律教育不是十分重视,另一方面,公民对法律的学习也不是很重视。尤其是在我国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我国公民的思想政治教育仍然没有得到发展,法律教育至今还是沿用较为传统的模式,这也是导致公民法律意识缺失的重要原因。
  (二)法律法规不健全
  法律运行机制不完备我国正处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过程中,在制度建设方便仍然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现阶段,社会制度失效或效率不高的现象大量存在,有的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补偿,有的罪犯却因法律漏洞逍遥法外。由于法律法规制度的不健全,对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的培养、社会公平、国家发展都起到了不良影响。
  首先,法律体系不完备。
  其次,以前所制定的一些有关的法律法规已经不能满足新情况新形势的需要了。
  再次,一些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很差,就使部门的利益化不同程度的倾向。
  此外,我国当前的许多法律没有相应的保障机制。一个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几个有关的管理部门就可以组成执法队伍,这就造成了行政执法机构粗制滥造。而且执法部门间的职责界限划分模糊,这就分散了执法的力量。现在有很多单位都努力争取成立执法队伍,以便在执法的过程中通过罚款和收费的方式来解决工作人员的奖金、工资、福利等问题,通常执法单位以部门的利益为目的去执法,以罚款的方式处理违法行为。并且,执法的程序规定也不健全,执法的责任制、奖励制度和考核也不完备,执法只是一种形式。这使执法的严肃性、公正性受到严重的影响。
  (三)法律监督不到位
  我国法律监督不到位的原因很大程度上都是由于监督主体缺位的问题导致的。通过调查可以发现,在例行公事时监督比较多,但是在解决和处理问题的过程中没有有效的监督。在我国之所以一些腐败现象频繁出现,这与我国法律监督不到位有很大的联系。
  1、以言代法,以权压法。
  这一现象在我国领导干部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经常发生,由于忽视了法律的严肃性,常常出现我国公职人员滥用职权的现象。例如在我国征地用地的问题上,毫不顾忌法律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2、执法不严、违法办案。
  我国司法机关当中经常出现违反程序、按人情办案等严重侵害公民权益的问题。甚至出现了案件审判完毕之后无法操作和执行的现象,以至于出现了官了民不了的一系列问题。
  3、以罚代法,重罚轻管。
  在我国社会法制建设当中,经常可以看到以罚代法的现象。比如执法部门在处理诸如假冒伪劣产品的时候,仅仅作出较大的经济处罚,但没有进一步的追究销售商和生产商的法律责任。这种处理办法所带来的结果也就直接导致了售假贩假的问题得不到遏制的问题,以至于生产的假冒伪劣产品还是在在市面上销售流通,给我国消费者带来不利的损害。
  4、以权谋私,徇私枉法。
  由于法制体系的不完善,执法部门执法管理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了权钱交易的现象。这样不仅仅玷污了我国司法机关的形象,而且对执法机关的声誉构成了直接的损害。在少数领导干部中,对下级执法人员寻思枉法、玩忽职守的问题放任不管,一度竟成为了这些腐败分子的保护伞。    

(一)公民法律意识淡薄
  我国公民当中很多人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这一问题极大的阻碍了我国社会的法制化进程。在人民群众当中,公民的法律意识、权益意识、民主意识、义务意识普遍缺失。在领导干部中,一定程度存在着知法犯法、等问题。更有一些司法干部在执法的过程当中忽视了法律的公正意识和效率要求。这些问题都极大的限制了我国社会法制建设。
  
1、权利意识的淡薄
  权利意识作为公民意识的核心意识从古至今都比较单薄,这很大程度上都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的传统及风气所造成的。在我国古代,人们长期受到宗法制、集权制和自然经济这三个方面的影响,自由、平等观念的培养几乎没有。另外,人们主观上普遍对儒家思想中的重义轻利思想比较推崇,长期以来受到了深究长远的影响,很多公民仍然以打官司为羞,即使他们的利益受损,居然误以为打官司就是不光彩的事,就不愿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利益,这就是法律意识淡薄的表现。
  
2、公民法律教育的滞后
  当代社会对公民的法律教育不是十分重视,另一方面,公民对法律的学习也不是很重视。尤其是在我国当前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我国公民的思想政治教育仍然没有得到发展,法律教育至今还是沿用较为传统的模式,这也是导致公民法律意识缺失的重要原因。
  
(二)法律法规不健全
  法律运行机制不完备我国正处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过程中,在制度建设方便仍然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现阶段,社会制度失效或效率不高的现象大量存在,有的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补偿,有的罪犯却因法律漏洞。由于法律法规制度的不健全,对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的培养、社会公平、国家发展都起到了不良影响。
  
首先,法律体系不完备。
  
其次,以前所制定的一些有关的法律法规已经不能满足新情况新形势的需要了。
  再次,一些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很差,就使部门的利益化不同程度的倾向。
  此外,我国当前的许多法律没有相应的保障机制。一个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几个有关的管理部门就可以组成执法队伍,这就造成了行政执法机构粗制滥造。而且执法部门间的职责界限划分模糊,这就分散了执法的力量。现在有很多单位都努力争取成立执法队伍,以便在执法的过程中通过罚款和收费的方式来解决工作人员的奖金、工资、福利等问题,通常执法单位以部门的利益为目的去执法,以罚款的方式处理违法行为。并且,执法的程序规定也不健全,执法的责任制、奖励制度和考核也不完备,执法只是一种形式。这使执法的严肃性、公正性受到严重的影响。
  
(三)法律监督不到位
  我国法律监督不到位的原因很大程度上都是由于监督主体缺位的问题导致的。通过调查可以发现,在例行公事时监督比较多,但是在解决和处理问题的过程中没有有效的监督。在我国之所以一些现象频繁出现,这与我国法律监督不到位有很大的联系。
  
1、以言代法,以权压法。
  这一现象在我国领导干部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经常发生,由于忽视了法律的严肃性,常常出现我国公职人员的现象。例如在我国征地用地的问题上,毫不顾忌法律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2、执法不严、违法办案。
  我国司法机关当中经常出现违反程序、按人情办案等严重侵害公民权益的问题。甚至出现了案件审判完毕之后无法操作和执行的现象,以至于出现了官了民不了的一系列问题。
  
3、以罚代法,重罚轻管。
  在我国社会法制建设当中,经常可以看到以罚代法的现象。比如执法部门在处理诸如假冒伪劣产品的时候,仅仅作出较大的经济处罚,但没有进一步的追究销售商和生产商的法律责任。这种处理办法所带来的结果也就直接导致了售假贩假的问题得不到遏制的问题,以至于生产的假冒伪劣产品还是在在市面上销售流通,给我国消费者带来不利的损害。
  
4、,徇私枉法。
  由于法制体系的不完善,执法部门执法管理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了的现象。这样不仅仅玷污了我国司法机关的形象,而且对执法机关的声誉构成了直接的损害。在少数领导干部中,对下级执法人员寻思枉法、玩忽职守的问题放任不管,一度竟成为了这些分子的。

(一)公民法律意识淡薄
我国公民当中很多人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这一问题极大的阻碍了我国社会的法制化进程。在人民群众当中,公民的法律意识、权益意识、民主意识、义务意识普遍缺失。在领导干部中,一定程度存在着知法犯法、腐败等问题。更有一些司法干部在执法的过程当中忽视了法律的公正意识和效率要求。这些问题都极大的限制了我国社会法制建设。
1、权利意识的淡薄
权利意识作为公民意识的核心意识从古至今都比较单薄,这很大程度上都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的封建社会传统及风气所造成的。在我国古代,人们长期受到宗法制、集权制和自然经济这三个方面的影响,自由、平等观念的培养几乎没有。另外,人们主观上普遍对儒家思想中的重义轻利思想比较推崇,长期以来受到了深究长远的影响,很多公民仍然以打官司为羞,即使他们的利益受损,居然误以为打官司就是不光彩的事,就不愿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利益,这就是法律意识淡薄的表现。
2、公民法律教育的滞后
当代社会对公民的法律教育不是十分重视,另一方面,公民对法律的学习也不是很重视。尤其是在我国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我国公民的思想政治教育仍然没有得到发展,法律教育至今还是沿用较为传统的模式,这也是导致公民法律意识缺失的重要原因。
(二)法律法规不健全
法律运行机制不完备我国正处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过程中,在制度建设方便仍然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现阶段,社会制度失效或效率不高的现象大量存在,有的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补偿,有的罪犯却因法律漏洞逍遥法外。由于法律法规制度的不健全,对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的培养、社会公平、国家发展都起到了不良影响。
首先,法律体系不完备。
其次,以前所制定的一些有关的法律法规已经不能满足新情况新形势的需要了。
再次,一些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很差,就使部门的利益化不同程度的倾向。
此外,我国当前的许多法律没有相应的保障机制。一个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几个有关的管理部门就可以组成执法队伍,这就造成了行政执法机构粗制滥造。而且执法部门间的职责界限划分模糊,这就分散了执法的力量。现在有很多单位都努力争取成立执法队伍,以便在执法的过程中通过罚款和收费的方式来解决工作人员的奖金、工资、福利等问题,通常执法单位以部门的利益为目的去执法,以罚款的方式处理违法行为。并且,执法的程序规定也不健全,执法的责任制、奖励制度和考核也不完备,执法只是一种形式。这使执法的严肃性、公正性受到严重的影响。
(三)法律监督不到位
我国法律监督不到位的原因很大程度上都是由于监督主体缺位的问题导致的。通过调查可以发现,在例行公事时监督比较多,但是在解决和处理问题的过程中没有有效的监督。在我国之所以一些腐败现象频繁出现,这与我国法律监督不到位有很大的联系。
1、以言代法,以权压法。
这一现象在我国领导干部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经常发生,由于忽视了法律的严肃性,常常出现我国公职人员滥用职权的现象。例如在我国征地用地的问题上,毫不顾忌法律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2、执法不严、违法办案。
我国司法机关当中经常出现违反程序、按人情办案等严重侵害公民权益的问题。甚至出现了案件审判完毕之后无法操作和执行的现象,以至于出现了官了民不了的一系列问题。
3、以罚代法,重罚轻管。
在我国社会法制建设当中,经常可以看到以罚代法的现象。比如执法部门在处理诸如假冒伪劣产品的时候,仅仅作出较大的经济处罚,但没有进一步的追究销售商和生产商的法律责任。这种处理办法所带来的结果也就直接导致了售假贩假的问题得不到遏制的问题,以至于生产的假冒伪劣产品还是在在市面上销售流通,给我国消费者带来不利的损害。

我国法律建设存在的一些问题的话,主要还是表现在这个嗯中少年的这个管理上面来说,因为现在的话这个网络校园暴力还是比较严重的,对这一块的话并没有一个严格的一个法律明文来规定怎样去操作,或者是怎样去进行这个管理。

秋姑娘迈着轻盈的脚步,把秋天带到了人间。

秋风吹向了原野,绿油油的稻田被吹的金黄。远远望去,像是铺了一层金子,在阳光下闪闪发光。草丛中,一朵朵黄灿灿的小菊花探出了脑袋,好像要看看人类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桂花树上的桂花也不甘示弱,全从树干上钻了出来,好像要和小菊花比美呢!秋风从大树旁走过,枯黄的树叶像一只只蝴蝶在田野上翩翩起舞。

秋风吹向果园,青色的苹果变红了,多么像一个小娃娃红彤彤的脸蛋呀!桔子树上也结满了许多金黄的小桔子,秋风吹来,他们慢悠悠地摇晃起来好像在说:“快摘我,快摘我,我可甜哩!”黄灿灿的梨子也好像在说:“摘我吧!我的水分多,我也很甜。”农民伯伯这下子可忙开了,把饱满的果实装进箱子里,等着大卡车来把它们运走,成为人们的盘中餐。农民伯伯的心里有说不出的高兴,因为能让城市里的人们吃到自己种的瓜果,心里就像吃了蜜一样的甜。

现在我国的宪法它其实是已经呃非常完善了,然后他也会在每年的这个时候开一次这个人大会议来进行这个修订,所以说这个法律的话,它的越来越完善,越来越好的一个制度了。

  • 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哪几个方面
    答:而现状是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行政方面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我们还应看到这方面存在的问题仍比较突出,实事求是地讲,这些问题也暴露了法制工作的薄弱点。 简述我国法制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我国社会法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民法律意识淡薄 我国公民当中很多人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这一问题极大的阻碍了...
  • 简述我国依法治国进程中,最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是什么
    答:司法现代化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只有建设一套符合司法规律的现代化监督体系,司法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常化,才能守住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只有法律工作者特别是法官、检察官带头接受监督,时刻反省、自我批评,放下要维护颜面的思想包袱,正视当前司法公信力不足的问题,才能推进依法治国的步伐。如果依...
  • 简述法治思想的核心内容,并分析当前应如何推进法治国家建设?
    答:平等对待:法治思想强调每个人都应该受到平等的对待,并且法律应该适用于每一个人,无论其身份、地位、财富或者其他任何方面。司法独立:法治国家中司法机构应该独立于政治干预和其他外部力量的影响,以保障法律的公正执行。公民自由和权利的保护:法治国家需要保护公民的基本自由和权利,并保障公民在法律框架下...
  • 简述法治思想的核心内容,并分析当前应如何推进法治国家建设?
    答:保障公民权利:法治国家建设的另一个核心是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这意味着国家机构必须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利益。建立规范的司法制度:法治国家建设还包括建立健全的司法制度。这意味着司法机构必须独立公正,依法办案,为公民提供公平、公正的司法救济。规范政治运作:法治国家建设...
  • 简述法治思想的核心内容,并分析当前应如何推进法治国家建设?
    答:1. 法治思想的核心内容强调法律至高无上,要求执法必须公正,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并对政府权力进行有效制约。2. 当前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措施包括: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加强法律体系的建设与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司法体制,确保司法独立与公正,严格执行法律,营造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3. 此外,还应强化政府...
  • 简述法治思想的核心内容,并分析当前应如何推进法治国家建设?
    答:确保法律具有统一、一致、权威和约束力。(2)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的执行公正、公平、透明、有效。(3)深化司法改革,确保司法体系的独立、公正、专业、敬业。(4)强化法治文化建设,确保公民对法治的理解、尊重、遵守和实践。(5)提高法治国家建设的国际合作水平,确保法治国家建设与国际共同发展。
  • 简述法治思想的核心内容,并分析当前应如何推进法治国家建设?
    答:为了推进法治国家建设,我们应当:1.加强立法工作,不断提高法律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使之更加切合实际,更加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2.加强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权威和公信力,实现司法公正和司法独立。3.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人民的法律意识,使之成为社会主流。4.加强社会监督,保证法律...
  • ...我国当前社会诚信文化建设面临的挑战和存在问题的原因。
    答:【答案】:一、经济发展水平总体不高且不平衡 二、转型期价值观的移位 三、杜会信用体系不健全 四、诚信制度和法律的后视与近视及前瞻性与预见性的失去 五、缺少政府的堆动以及杜会和政府的联合共建 六、缺少法治和规范的发展 七、奖惩机制的不完善 ...
  • 简述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重大意义
    答: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理念,这一理念对于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它不仅仅是法律体系的完善,更是治国理念的根本转变,标志着我国政治体制和权力运行机制的重大进步。依法治国,意味着党的执政方式的重大变革。它确立了法律在国家治理中的核心地位,...
  • 简述公私法划分的理论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
    答:我国法治精神的匮乏既表现为缺少对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和自由、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的“私法”精神,也表现为缺少对公共权力进行制约的“公法”精神。建没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既需要私法制度的健全,也需要公法制度的完善,更需要在深入研究法的内在结构的基础上,推陈出新,创造出新的不违背社会和法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