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吃空饷,纪检部门会怎么处理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9-11
事业单位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吃空饷给予什么处分

一经发现对存在吃空饷人员要从重处罚,开除公职。个人“吃空饷”的情况大致分为六种: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因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原因,按照规定应当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
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当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情况。

扩展资料
其实,公职人员“吃空饷”只是表面现象,曝露出公职人员在招聘、选拔、考核、管理等多个管理环节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实际上,机关事业单位的相关管理制度,都是人事或财政部门的一些规范性文件,应该上升到法律层面,加大惩罚的力度。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查处“吃空饷”必须在公职人员管理的各个环节推行公开化、阳光化,公务员或公职人员的编制以及工资开支必须透明化。应该把“吃空饷”定性为腐败或者渎职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发现“吃空饷”请举报

国家人社部、各省市人社厅都有针对吃空饷整治方案和要求,一经发现对存在吃空饷人员要从重处罚,开除公职,且折合吃空饷时间按规定期限,全额退还工资、奖金、津贴等。
此外针对吃空饷单位法人和主管领导,给予纪律处分,行政降职等处罚。
2014年12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集中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堵上蚕食财政资金的黑洞。
2014年12月19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7年7月8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为准确理解和适用该解释。
《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总结了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各种新类型受贿刑事案件中的主要法律适用问题,并提出了具体处理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07〕22号】第六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要求或者接受请托人以给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为名,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取所谓薪酬的,以受贿论处。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安排亲属到某些单位工作,不实际到岗却领取薪酬。这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司法机关将这类腐败行为列入惩治范围,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司法实践中对某些似是而非的“吃空饷”行为,仍然需要根据事实和证据认真区分、鉴别,以免错误适用法律规定。

事业单位吃空饷,纪检部门会按照以下处理:

1、对该行为查证,查证属实后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涉嫌触犯刑法的,提起公诉承担刑事责任。

2、纪检办案流程:受理举报→初查后写出初查报告→立案呈批报告(立案请示)→立案决定、发立案决定→成立调查组调查,写出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与涉案人员见面签字→调查组对涉案人员所提不同意见作出说明→调查组写出调查报告→支部大会作出处分决定(给予政纪处分的,在单位行政会议作出行政处分意见→与涉案人员见面签字。

3、对涉案人员所提不同意见作出说明和复议意见→提交党委会议(行政会议)讨论→向上级纪委请示→案件检查审阅、正、装订→移送审理→审理室审核、审议写出审理报告→县纪委常委会或监察局办公会议讨论、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干部的党纪、政纪处分向县委、县人民政府请示→待县委、县政府批复后,县纪委、县监察局下发党纪、政纪处分决定→处分决定送达本人和相关单位,处分执行情况回执→立卷归档。



那请问是哪个部门呢?问题补充:人数太多了,不是个别人,是几乎每个单位都有好多人在长年吃空饷,这个要怎么举报? 同级别的纪委,, 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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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业单位人员吃空饷处理依据
    答:1、一经发现对存在吃空饷人员要从重处罚,开除公职,且折合吃空饷时间按规定期限,全额退还工资、奖金、津贴等。2、针对吃空饷单位法人和主管领导,给予纪律处分,行政降职等处罚。法律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事业单位吃空饷怎么处理
    答:法律分析:事业单位吃空饷,是典型的拿钱不办事。轻者批评教育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重者以贪污罪论处。国家人社部、各省市人社厅都有针对吃空饷整治方案和要求,一经发现对存在吃空饷人员要从重处罚,开除公职,且折合吃空饷时间按规定期限,全额退还工资、奖金、津贴等。 此外针对吃空饷单位法人和主管...
  • 事业单位吃空饷,纪检部门会怎么处理?
    答:国家人社部、各省市人社厅都有针对吃空饷整治方案和要求,一经发现对存在吃空饷人员要从重处罚,开除公职,且折合吃空饷时间按规定期限,全额退还工资、奖金、津贴等。此外针对吃空饷单位法人和主管领导,给予纪律处分,行政降职等处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 吃空饷违反哪条纪律
    答:吃空饷人员会依据不同情形进行处罚,具体有以下四点:1、对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未实际到岗上班的,要进行清退;2、对应当终止人事关系或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待遇的,应按照规定作出人事决定,及时办理工资核销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或终止手续;3、对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核销工资关系或...
  • 吃空饷认定及处理办法
    答:二、吃空饷的处理办法1、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因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原因,按照规定应当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2、已死亡或...
  • 吃空饷不退钱怎么办
    答:法律分析:对“吃空饷”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人员,要追缴“吃空饷”资金,上缴同级财政。对造成“吃空饷”负有责任的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法律依据:《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办法》第二条 落实责任,认真履职。各级各部门要完善岗位...
  • 吃空饷人员怎样处罚?
    答:以青岛市为例,对“吃空饷”人员,依据不同情形进行处罚:1、对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未实际到岗上班的,要进行清退;2、对应当终止人事关系或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待遇的,应按照规定作出人事决定,及时办理工资核销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或终止手续;3、对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核销工资...
  • 吃空饷构成刑事犯罪吗
    答:吃空饷会构成刑事犯罪。机构应立即停止待遇的支付并责令退还;拒不退还的,依法处理并可对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吃空饷,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或由单位违规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离、退休人员及失踪、死亡人员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