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生育险报销标准2022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05
2022年生孩子生育险报销标准

2022年生孩子生育险报销标准新规定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
1、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2、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3、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法律依据
《生育险报销标准》第一条 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
1、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2、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3、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022年生育保险报销新规定如下:
1、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一年以上的保险;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计划与生育规定的,才可以进行生育保险报销申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由用人单位持当地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签发的相关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中申办生育津贴或者-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待遇的,还应当持婴儿出生、死亡或者终止妊娠证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一、产前检查
  1、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因生育而引起流产、引产的,产前检查定额支付标准为300元;

  2、妊娠7个月以上的产前检查定额支付标准为400元。

2022年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二、生育津贴
  1、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

  职工产假或者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2、生育津贴享受标准

  职工在产假或者休假期间按照以下标准享受生育津贴:

  (1)生育的,享受128育津贴;

  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2)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

  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3)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

  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

  (4)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

  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

  (5)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6)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三、生育的医疗费用
  (一)按生育单病种结算的医疗费用:

  1、职工住院分娩或因生育而引起的流产、引产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在二级及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按单元定额标准、按病种付费标准与医疗机构全额结算。

  2、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结算按单位定额标准、按病种付费标准的80%与生育定点医疗机构结算,职工个人自付20%;

  3、职工个人自付金额计算方式:医疗总费用扣除特需服务费用后,实际费用低于结算标准时,职工按照实际费用的20%自付;等于或高于结算标准时,职工按照结算标准的20%自付。

  4、职工住院分娩期间因生育引起的部分并发症、合并症,不实行按病种付费。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或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由职工个人按20%的比例支付;其余符合生育保险或医疗保险规定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直接结算。

  (二)零星报销的生育医疗费按生育保险定额标准和个人负担比例由医保中心与生育人员个人结算报销。

  符合条件的男职工配偶生育标准为女职工生育定额结算标准的50%。

  部分并发症、合并症病种:

  1、产后出血

  2、产褥感染

  3、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

  4、子宫破裂

  5、羊水栓塞

  6、妊娠子痫

  7、妊娠期糖尿病

  8、产后急性肾功能衰竭

  9、妊娠急性脂肪肝

  10、子宫肌瘤(含卵巢囊肿)手术摘除

  四、一次性营养费
  职工生育或者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发给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

  五、支付途径
  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给用人单位,由其按规定支付给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无用人单位的直接支付给个人。

  因医保生育政策或生育结算程序导致的个人无法刷卡结算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后直接支付到个人银行账户内。

  六、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
  职工未就业配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应当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享受相关医疗待遇,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职工参保地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结算标准的50%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育保险基金不支付其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七、异地生育
  职工异地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按照职工参保地的生育保险待遇标准支付。到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如有以下情况,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相关费用:

  (1)违反国家、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2)不符合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费用;

  (3)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4)应当由公共卫生或者其他公共服务项目以及按照规定由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负担的费用;

  (5)属于医疗事故等,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费用;

  (6)在国外以及港澳台地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7)新生儿疾病筛查、护理和医疗的费用;

  (8)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生育医疗费用(急诊、抢救的除外);

  (9)国家和省规定的不属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费用。

南京市调整生育津贴支付期。明确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天数计发,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的,享受158天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难产及生育多胞胎的,生育津贴天数叠加享受。调整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期自2022年2月10日执行,截至2022年2月10日,女方尚在原规定产假期间的,按本通知规定的生育津贴支付期执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重点用于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逐步试行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协同推进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根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统筹协调医疗卫生、药品生产流通和医疗保障体系的改革和制度衔接,充分发挥医疗保障体系在筹集医疗资金、提高医疗质量和控制医疗费用等方面的作用。医疗保险是五险中的一个险种,分为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职工医保是我们在别处上班,公司帮我们缴纳五险,五个险种是一起交的,不能分开。而灵活就业或者没有工作的人可以单独参加医疗保险,就是居民医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南京生育津贴2022年新规定
    答:南京生育津贴2022年新规定是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要求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领取生育津贴需要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
  • 南京生育津贴2022年新规定
    答:南京生育津贴的最新政策具体见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支付期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医发[2022]10号)文件。该文件明确: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南京市调整生育津贴支付期。明...
  • 南京生育津贴2022年新规定
    答:1、2021年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从职工交缴生育保险到孩子出生,一个是足额缴纳12个月,生育后就可以向国家申请产假中的生育津贴补助。如果所在单位没有帮你缴纳社保,即便你已经生了孩子,也是无法领取生育津贴的,不过你可以申请费用由单位支付。2、2021年生育津贴发放的标准生育津贴按照...
  • 2022年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一览
    答:2022年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一览 ,下文就随我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1、参保女职工产假结束后或流(引)产后一年内,由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材料,于每月1~10日(遇节日顺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的申领。2、医保中心审核材料后,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按相关要求将生育津贴、...
  • 南京生育津贴2022年新规定
    答: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4、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有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女职工有42天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
  • 2022年南京生育津贴发放流程
    答:二、南京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材料 一、南京市生育津贴怎么领,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南京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如下: 1、参加生育保险并正常连续缴纳满10个月生育保险;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定生育条件。 (二)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按照规定用人单位为职工足额交纳生育保险; 2、职工...
  • 南京生育津贴2022年怎么领取?
    答:计发基数为职工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在年度,其单位1月份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新参保单位,为职工所在单位当年首次结算月份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已享受过晚育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领取条件: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2、符合南京计划生育报销条件。
  • 2022年南京生育保险报销要准备什么资料?
    答:2022年南京生育保险报销要准备什么资料 ,下文就随我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填写《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2、结婚证 3、独生子女证 4、出院记录 5、用药清单 6、所有发票 7、医保中心准予离开南京市生育的申请报告(离开南京市生育者需提供)另:男职工其配偶生育...
  • 2022年南京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基数一览
    答:2022年南京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基数一览 ,下文就随我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南京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企业按照职工缴费基数的0.5%缴纳生育保险费 南京生育保险缴费基数:2628元≤月缴费基数≤16200元(除溧水、高淳区)2497元≤月缴费基数≤16200元(溧水、高淳区)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费由市社会...
  • 南京生育津贴一般多久能报下来
    答: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可享受158天生育津贴。延长的津贴无特殊情况由南京市统一补发,时间待定。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