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6头猪罚21万!农民不能杀猪卖肉后,究竟谁获利了?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11
“没有核酸检测的人去不了外地,没有检疫合格的猪上不了餐桌。
”双疫情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巨大改变,例如“不戴口罩、没有绿码”的人员不能聚集,而一头猪的肉不经过屠宰场也不能被售卖,否则售卖者有被处以十万以上巨额罚款、甚至判刑的风险!因此也有不少人质疑,限制农户的“屠宰权、卖肉权”,究竟让谁获利了?
杀6头猪罚21万!依稀记得,在我还小的时候,农村里到了年底几乎家家户户都会“杀年猪、卖猪肉”。
而我家因为贫穷平时就很少吃猪肉,所以我每次喂猪都很馋地看着它,还瞒着我妈在猪食里多加米饭,就是盼着小猪快快长大。
但每次到了年底猪一杀,没多久功夫肉就被卖了个七七八八,急得我在边上直跺脚。
有一次,我甚至抱着妈妈的腿哭,不要卖了,多留点给我吃!
但是没奈何,为了给我凑来年的学费,一头大肥猪愣是被卖了个七七八八,只留下少数几块肉还要熏制——这几乎是明年一年的荤菜。
但现如今,农村里家家户户“杀年猪”的景象不见了,一方面大家养得少,另一方面也怕罚款。
例如近期有一个案例报道,一男子屠宰贩卖自家6头猪,结果被罚21万!
据媒体11月8日报道,某地区一男子杨某在自己家中私自宰杀六头生猪,在未经检疫的情况下将生猪肉运到某景区停车场进行批发售卖,结果刚好被检查猪肉市场的有关部门撞上,最终被依法没收尚未卖完的659.5公斤未检疫猪肉,并对其处以21.08万元的罚款。
这一新闻也让我村里的伯父犯了愁——难道家里的年猪,还不能杀了?
我告诉他,当然能杀,但不能卖,一卖就违反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食品安全法》。
但就像小时候的我家一样,对于大多数农户来说,“养年猪”就是为了赚点钱补贴家用,大多数农民赚钱方式有限,如果自家的猪不能卖肉,养它的意义又何在呢?
因此这也引发了我伯父和他农民朋友们的“愤慨”——自家的猪不让杀,都便宜猪贩子和屠宰场了!
咱不能否认也不能逃避的问题是——在很多农民眼里,“屠宰”变成了一种被“垄断”的行业。
那么这真的是一种“垄断”行为吗?统一经过屠宰场后售卖,又究竟让谁获利了呢?
屠宰场获利吗?在我伯父及其农民朋友看来,猪必须到屠宰场杀,就是他们获利了!
但真是屠宰场获利了吗?
中国最大的“屠宰场”经营者之一就是双汇,双汇集团2021年的屠宰分部对外营收高达344.8亿元!看起来很赚钱!但现实是,其营业利润只有0.93亿元。
0.93亿的利润,讲句不好听的话,恐怕还不够他们高管一年的开销。
实际上,双汇的业绩已经“全国拔尖”了,很多屠宰场甚至还要亏钱!
例如“猪王温氏”在本月初就表示“生猪年屠宰产能350万头左右,尚未实现整体盈利,略有亏损。

还有根据财联社报道,多位屠宰行业从业者表示,大多数企业9月还处于亏损中,其中规模企业头均亏损在20-30元,小型屠宰场甚至头均亏损能达到70-80元。
所以说,别看猪价好得很,屠宰场并不赚钱,并且现在屠宰场越来越多,内卷加剧导致经营压力更大!光活下来就很艰难了。
那究竟谁获利呢?
两类人获利毫无疑问,首先获利的就是每个吃猪肉的我们。
也许很多人都淡忘了,曾经市场上有种猪肉叫“注水猪肉”。
但随着生猪屠宰管理的加强,这个词已经淡出了我们的生活。
我想没人愿意买“注水肉”,更没人敢吃“病猪肉”。
然而就在之前,福建某地的陈某、郑某私自屠宰生猪贩卖,最可恨的是他们明明白白知道这些猪存在发病问题,其中有的猪甚至快发病死亡。
而两人最终也分别被处以罚金160万元和110万元。
所以你看,情节不严重的罚了20万,情节严重的直接上百万!为了守护咱“菜篮子”得安全,处罚力度确实很大,有的不法份子甚至被判刑!
其次,就是咱广大养殖户获利。
“非洲猪瘟”是任何养殖户都不愿碰到的,但是在严格的生猪管理条例之前,“非瘟病毒”简直是无孔不入,危害了大多数农村养殖户的猪场。
要知道在非瘟入侵之前,我国有2600多万生猪养殖户,其中中小规模养猪场数量占比高达80%以上,现如今生猪行业却主要以规模场为主,小散户的市场占比降到了26%以下!因此,现在才从“养殖、运输、屠宰”等全方位防范病毒传播,也使得国内非瘟极大地平息!
并且规范化屠宰,还有利于国家把控生猪产能数据,并据此对后续生猪生产做出判断与引导,最终有利于防止猪价大起大落、有利于养殖业稳定发展。
执法应当有温度总而言之,生猪屠宰的规范化管理对民生、对养殖安全都有极大的价值。
但我相信,在执法人员的手中,也可以在法度之内留有温度。
例如2019年某地有一位农户老杨,他杀了自家的猪,产出猪肉150多斤,然后他“习以为常”的对村民进行售卖,卖了130多斤收入2000多元。
结果不久后当地有关部门知道了,找上门来对老杨处以10万元罚款!
老杨听到这个数字都懵圈了,怎么杀自己家的猪来卖还违法了呢?他更不解的是,一下子还要罚款10万元!要知道,对于卖掉绝大部分猪肉只为收入2000元的农民来说,这10万是怎样的巨款!
讲句不好听的,有的人就是为了罚款而罚款!已抛弃了屠宰管理利民的初心!
实际上,根据当时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对涉案金额不大的只需没收生猪、生猪产品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也就是说,顶了天罚个1万元的罚款!
为什么最终处罚10万呢?因为执法人员是根据《食品安全法》来判罚的,这样也不能算是“罚错了”。
但就像咱讲的,法度之内必须得有温度!对于那种故意屠宰、售卖病猪,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处以重罚大快人心!但对于真的老老实实、啥也不懂的农民,他只是按照固有认知卖自家健健康康的猪,为啥要这么残酷呢?
并且除执法之外,各地有关部门更应该在农村地区积极宣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食品安全法》,咱最起码得让广大农户朋友知道“怎么样该做、怎么样不能做”,不能硬要花10万、20万来“买教训”,这是绝大部分农民都负担不起的!
附:本文未披露任何相关地区部门信息,志在为农民普及相关法律,切勿对号入座,高抬贵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