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和流程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19
怎么申请公租房申请条件,都有哪些手续

申请公租房申请条件与手续如下:一、申请条件:1、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要低于15平方米;3、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二、申请手续:1、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2、申请公租房应当将有关材料报市住房保障部门;3、经公示无异议,按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自行选定具体的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一、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二、公租房的申请流程
1、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和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形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补正申请和申报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
2、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或者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查。审查可以采取查档取证、邻里访问、入户调查等方式。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3、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拒不配合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复核。
4、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将审查合格的住房保障申请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公安、规划和国土、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以及有关金融机构、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5、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市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6、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照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
7、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可以在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住房范围内,自行选定具体的住房,并按规定签订租赁协议。

法律分析:一、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二、公租房的申请流程

1、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和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形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补正申请和申报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

2、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或者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查。审查可以采取查档取证、邻里访问、入户调查等方式。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3、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拒不配合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复核。

4、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将审查合格的住房保障申请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公安、规划和国土、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以及有关金融机构、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5、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市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6、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照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

7、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可以在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住房范围内,自行选定具体的住房,并按规定签订租赁协议。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 医保买在重庆江津,能申请重庆主城的公租房么?
    答:根据重庆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来看,只要是成年的人群,在主城区工作,但是没有住房或者是家庭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人群,还有普通的大中专毕业生以及高校毕业生就业人群,外地进城工作的无住房人群,其实都可以申请公租房。这个条件已经相当宽泛了,基本上所有人都可以满足,除非你在重庆主城区有一套自己的...
  • 江津公租房在哪里申请2022
    答:2020杭州公租房申请的具体时间可以关注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公租房消息。公共住房申请条件:公共住房的保障对象包括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下同)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人员: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住房...
  • 我在江津双福有一套住房,在江津能申请公租房吗
    答:能,只要在江津,德感 含德感工业园区无住房都可以,但是要在江津,德感 含德感工业园区上班 且买有社保6或住房公积金个月以上的。
  • 江津公租房在哪里申请2022
    答:江津公租房在公租房审批中心申请2022。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江津公租房2022年在官方网站贴出公告,介绍了申请公租房的条件与流程,持有关资料到公租房审批中心进行申请办理。
  • 关于重庆的廉租房和公租房,请教专业人士。
    答:据悉,今年我市要对低保家庭实施廉租房全覆盖,申请廉租住房的居民,全都是城市的低收入困难群体,这些人的生活来源,除了依靠政府的低保、救助外,很大一部分人还要依靠在城市摆摊、打零工。将廉租房尽量建在城市公交干线、轨道交通线旁边,就是为了给住户提供便利,减少他们的生活出行成本。
  • 在铜梁怎样申请公租房
    答:您好!根据规划,2010年远郊区(县)的公租房项目位于万州区、涪陵区、永川区、合川区、江津区、黔江区六个中心城市和长寿区、璧山县两个卫星城市。铜梁暂无公租房建设项目,也就是说,铜梁目前没有公租房。如果您打算申请公租房,请前往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租房申请点去申请。但能您必须达到下述条件...
  • 保险买在重庆江津,能申请重庆主城的公租房么?
    答:保险交到江津,可以在主城区来申请公租房,因为公租房没有规定哪个片区,只能申请哪里可以全是申请?你在申请的时候把你想住的那个公租房地址告诉那个,嗯嗯,申请的单位。
  • 江津区公租房一年摇号几次
    答:4次。根据查询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官网显示,江津区公租房申请是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摇号,这四个月的20号之前都可以申请。20到30日是准备摇号的时间,即使提交申请也只能下次摇号。一次没有摇中,不用再次申请,系统会自动轮到下一次参加摇号。所以江津区公租房一年摇号4次。江津区,位于重庆...
  • 江津公租房在哪里
    答:该区公租房的位置主要有两个:1、南华公租房位于重庆市江津德感片区,共计房屋217户。2、长征新村公租房位于江津老城区的太平街道,具体地址为太平街48号、50号、56号、58号、64号、66号、74号、76号、82号、84号、90号、92号、98号、100号、106号、108号、114号、116号、122号、124号、130号...
  • 重庆公租房有哪些
    答:重庆公租房申请点在哪对于经济条件相对困难的家庭来说,公租房更加能够解决他们的需求。那重庆公租房申请点在哪?日隆装饰带大家一起了解下吧。重庆公租房的申请点有三十多个,这里列举几个比较热门的公租房申请点:1、沙坪坝区公租房管理中心申请点,地址位于沙坪坝区石碾盘正街88号ARC中央广场6号楼。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