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学一“典” | 第1221条诊疗义务判断标准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6-28

每日学一“典” | 第1221条诊疗义务解析


深入理解《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的诊疗义务判断标准,对于医疗纠纷案件至关重要。这一法典条文明确,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若未能尽到应尽的责任,导致患者损害,就需承担赔偿责任。


诊疗过错界定


医疗人员的过错认定并非单纯以其个人医学水平为标准,而是根据《侵权责任法》的指示,考察其是否违反了注意义务。具体来说,如果医疗行为低于行业标准,如未能达到医疗水准,就可能构成过失,引发医疗事故。判断标准以医疗水平为准,而非医学理论,同时考虑医疗机构的资质、地区间的医疗条件差异以及病情的紧急程度和个体特异性。


医疗水平的考量


在判断“当时的医疗水平”时,法规、诊疗规范与实际医疗水准、医疗机构级别和地域发展水平都需纳入考量。我国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因此在认定时,会综合考虑地区医疗条件的差异,如乡镇医院和三级医院的义务要求有所不同。


国际视角与学界共识


从国际比较来看,美国的医疗标准经历了从地方到全国的演变,日本区分了抽象和具体诊疗义务。我国台湾地区则在鉴定过程中充分考虑医疗资源和水平。学界普遍认为,医疗过失的判断应以当地医疗水平、医务人员的专业资质为基准,遵循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


审判实践中的应用


在实际司法实践中,法官会依据医疗机构等级、医疗条件,如宗某案中的乡镇医院和王某案中的三级医院案例,来判断是否违反了谨慎注意义务。医疗水平的参照点通常会参考当地同级别的医院和医务人员的能力水平。


总的来说,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判定既要尊重医务人员的专业判断,也要考虑法律框架下的客观标准和常规操作。同时,地域、资质和专业区分(如全科与专科)也是重要因素。在分析诊疗过错时,务必兼顾国家标准与地域差异,确保公正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