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个可能有关法律规定的问题, 一个人在商店里买的零食,后悔了想再退掉,商店有没有权利拒绝对方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08
GTA5在商店买零食按空格会干嘛?

购买食物并吃。

不知你在什么地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适用这条的前提是“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就是说,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质量问题。因此,如果您提供的零食没有质量问题,您与客户也没有其他约定,您可以拒绝退货,这与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是不一样的。

如果不是涉及到产品质量问题等原因损害到消费者合法权益 商店可以拒绝退货
消费者要求退货的行为可以根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出自己的请求。反过来商家同样可以适用

  • 我想问有关法律方面的问题?伐木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答:具体表现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的林木的;擅自砍伐他人依法承包经营管理的国家、集体所有的林木的;擅自砍伐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国家或集体所有的林木的;违反林业行政主管都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核发的采伐许可证的规定,采伐国家、集体及他人自留山上的或他人经营管理的森林或其他...
  • 我想问下有法律规定商铺不能住人吗
    答: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商铺不能住人。但如果经营的是易燃易爆的危险场所的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 我想问一个婚姻法的问题.
    答: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2项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人民法院应准予离婚。 以下是与离婚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离婚和离婚的基本要求 离婚,是指配偶双方在生存期间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双方自愿离婚,在财产和子女抚养方面取得一致的意见,必须双方亲自到...
  • 大家好!我想问一个关于离婚法律方面的问题。我有一个好姐妹,她今年43岁...
    答:不谈道德,只谈法律。想离婚,可以按我说的要点去做 1.离婚的办理除了上法院,还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能协商的尽量协商,协商不下需要诉讼的再考虑打官司,这样才省时省力 2.如果男方愿意离婚,可以和男方协商处理子女及财产的问题,写下协议书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领取离婚证即可发生法律效力。
  • 问一个有关法律的问题,关于赔偿的
    答:1、学校未尽到监管义务,应当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赔偿总额的20%-30%),但主要责任还是应由加害人及其监护人承担。2、把棺木放在学校门上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以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的处罚。3、一般而言场所与伤害行为无关,但所处场所有特定义务的除外,比如学校对学生、...
  • 我有一个法律问题,能解答一下么?
    答: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10. 小芳12岁时遭到性侵,她后来学了更多法律知识,20岁时想起诉索赔,诉讼时效...
  • 我想问关于法律方面的问题。
    答:中国国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罪”。中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参考...
  •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有关法律的问题
    答:现在看,法律程序已经走完。如果不服判决,只能申诉,如果申请再审途径解决问题。再审很难启动,必须要有法定情形。《关于申诉和申请再审的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申诉和申请再审:(一)原审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的;(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判的;(三)据以...
  • 问一个关于法律知识方面的问题,就是一个冷知识,甲不知道,之后甲没想过...
    答:我举个例子,甲不知道血友病人磕碰会流血而死,而乙有血友病,有一天甲意外将乙推到了血流不止而死。关于甲,属于意外事件。不属于犯罪。分析如下:客观上,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有因果关系;但主观上,甲并无杀人的故意,对乙的死亡也没有预见的可能性,故属于意外事件。
  • 问一个专利法方面的问题:
    答:按照专利法第六条的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导师的行为是违法的,但是需要你自己取证,会比较麻烦,也可能影响到你的毕业。先跟导师讨论一下这个问题,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