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13
修改教师法何时出台

法律分析: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是1993年10月31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而修正,共九章四十六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权利和义务;第三章:资格和任用;第四章:培养和培训;第五章:考核;第六章:待遇;第七章:奖励;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近几年各省已经逐渐完善地方《教师法》实施的具体办法,目前湖南省、浙江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已经于2021年3月颁布了新的实施办法,湖北省于2016年颁布了新的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河南省、广东省于2010年颁布了新的实施办法,其他省份的时间更早。除了省级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上述地方性法规之外,深圳经济特区于2019年4月颁布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若干规定。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公布日期:[2009-08-27]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公布日期:[2021-03-31]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公布日期:[2021-03-26]4、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公布日期:[2021-03-26]5、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公布日期:[2016-12-01]6、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公布日期:[2010-07-30]7、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公布日期:[2010-07-30]8、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公布日期:[2010-07-23]9、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若干规定,公布日期:[2019-04-26]

登封2020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开展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河南省和郑州市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相关精神,结合上级工作安排和我市实际情况,现将登封市2020下半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欲在我市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一)户籍(户口本)在登封市;(二)居住地(须持有当地有效期内居住证)在登封市。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它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条件
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规定,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含)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四)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或本网站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时间:9月25日-10月15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在网页上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
上传个人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请申请人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如上传非证件照,现场确认将不能通过审核。
申请人需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签名后扫描或拍照,按程序要求上传。申请人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由于受疫情影响,证书领取一律采用邮寄送达方式(未做胸透者现场领取)。请申请人务必在系统中填写正确的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
报名成功后,显示正确状态为“网报待确认”,此状态一直持续到申请人现场确认。
报名成功后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A4纸),用于后期现场确认提交。
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认定系统对学历、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信息验证通过的,现场确认时则无需再提供原件。哪一项的信息验证没有通过,现场确认时则需要提供该项的原件。
提醒:1.填写正确的身份信息,错误后果自负;2.信息输入过程中字符之间不能有空格,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
(二)体检
体检医院:郑州市第十六人民医院。
体检时间:10月16日。
申请人必须到指定医院体检,否则无效。体检表双面打印到1张A4纸上,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填写完整,粘贴与网报同底版照片。
体检相关注意事项详见后面附件1。
(三)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温馨提示:申请人必须携带本人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提交材料,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请大家合理安排现场确认时间,避免拥挤。遵守现场确认疫情防控措施,佩戴口罩,测量体温,保持1米以上距离。
1.现场确认提交时间及地点: 时间:10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地点: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西13号教育局窗口。
2.申请人提交材料如下: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2)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原件:
①户籍在登封市的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②居住地在登封但户籍不在郑州的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
③驻郑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④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硕士另需补充提供教育硕士学位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①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②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6)指定医院出具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有效期在一年以内)。体检表双面打印,A4纸,体检结果显示为“合格”,加盖有体检医院体检公章。
《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可从本网站或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下载。
(7)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粘贴于体检表正面左上角空白处,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我中心向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9)自行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A4纸)。
以上要求材料均为原件。所有证件原件,现场确认审核完毕后退还申请人。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中国教师资格网对学历、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验证通过的,现场确认时则无需再提交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四)证书发放
由于受疫情影响,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一律采取邮寄送达方式。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规定: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邮政专营权是法律赋予邮政部门的特殊权限,受国家法律保护。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书寄递业务由中国邮政负责。
2.请务必在系统中再次核实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确保信息无误,能够及时准确接收证书。由于邮寄地址或联系电话不准确造成证书不能送达的情况,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3.教师资格证书邮寄免费。
4.邮寄送达的证书将于10月底寄出,请申请人做好签收准备。
温馨提示:怀孕暂未做X线(胸透))检查的申请人,请勿选择邮寄送达。待胸透补做后,持补做的检查结果到递交材料地方现场领取证书。
四、其它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体检和现场确认。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请妥善保存《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尤其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此表一旦遗失将无法补办,《教师资格证书》也将同时失效。
登封市教育局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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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第三条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教师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依法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教师工作的领导,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第五条 省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省教师工作。
  市(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分级负责、分工管理的原则,在各自权限范围内主管教师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财政、人事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依照国家规定,自主进行教师管理工作。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他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切实保障教师依法享有的权利。
  各级教育工会应当依法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第七条 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非师范毕业生取得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教师资格,必须经过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等教育基本理论的培训。第八条 教师资格按照下列规定认定:
  幼儿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初中、高中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教育资格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省、市(地)属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省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委托的有关高等学校认定。
  本省境内的部属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依照国家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委托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由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社会力量所办学校教师资格由办学的批准部门或者委托有关学校认定。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由认定部门或其委托的学校颁发统一制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第九条 受到开除公职处分或者劳动教养处罚的,以及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证书的,由认定部门或学校取消其教师资格,收回教师资格证书。被取消教师资格的自取消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教师资格。第十条 已经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中任教,未具备合格学历又未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的,由教育、人事行政部门和有关办学部门以及学校安排进修培训,培训合格者,方能任教;五年之内仍未达到合格学历或者未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的,调离教学岗位。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不得聘任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担保专任教师。第十一条 实行师范毕业生任教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为五年。
  师范毕业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任教服务期满要求调离教育教学岗位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离岗。第十二条 师范院校毕业生和非师范院校师资班毕业生应当按培养目标分配到教育教学岗位。
  鼓励取得较高学历层次的教师到学历层次要求较低的学校任教。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办好师范教育,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工作。
  实行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定期安排教师进修培训。
  本科师范院校和省教育学校负责培养、培训各类中等学校教师;师范专科学校负责培养初级中等学校教师;市(地)教育学院负责培训初级中等学校教师;中等师范学校负责培养小学、幼儿教师;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培训小学、幼儿教师。
  本省境内的部属院校和省属非师范院校应当承担培养、培训部分中学教师的任务,重点培养、培训职业技术学校、成人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各类中等学校实验实习指导教师。第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培训的原则,有计划地对各级各类学校校长进行培训,提高其政治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制定教师培养、培训规划和计划,并保障所需经费。
  教师进修培训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从每年的教育经费中划出一定比例予以安排。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实施日期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实施日期1994年1月1日。一九九三年十月三十一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教师享有下列权利: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
  • 郑州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
    答:即现场确认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告知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时间和领取方式请查阅各级认定机构官方网站发布的通知。认定条件(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 新教师法草案到正式实施需多久
    答:教师法草案公示后预计2022年下半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是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的法规。2021年11月29日,教育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
  • 2020上半年河南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中国教师资格网
    答:2020上半年河南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二)学历条件: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
  • 教师法修订草案到实施要多久
    答:正文:教师草案到正式实施需要一般需要几个月个月。修订教师法的主要原因,就是为了我们国家的教育发展的形式以及教师队伍发生变化才会出现修订教师法,也是为了加快推进我们国家的教育现代化教育强国,为了能够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所以说才会对于这些教师提出更高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得到了重新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应履行哪些义务?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颁布于那年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颁布于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93年10月31日通过,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公布,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共九章四十三条,是我国教育史上第一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适用于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一条: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1、各级各类学校,是指实施学前教育、普通初等教育、...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开始实施的时间是
    答:2、教育类法律颁布的具体时间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颁布时间:1995年3月18日施行时间:1995年9月1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时间:1986年4月12日修订时间:2006年6月29日施行时间:2006年9月1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颁布时间:1993年10月31日施行时间:1994年1月1日立法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于( )起开始施行。
    答:【答案】:B 本题考查教师法的实施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本法自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B项正确。A、C、D三项与题干不符,排除。故正确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