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知道的朱熹:第十八章 天理人欲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29
“存天理,灭人欲”是朱熹理学思想的重要观点之一,主张探寻万事万物的共同之理,消除人的私欲。朱熹提到的“人欲”,是指超出人的基本需求的欲望,如私欲、淫欲、贪欲等等。可后人却断章取义,批评“存天理,灭人欲”禁锢了人的自由。那么我们该怎样理解朱熹的“存天理、灭人欲”的观念呢?

在为母丁忧守孝期满后,朱熹还是不愿出仕,把所有的精力,放在他理学思想体系的建构上。

宋代,当时理学不叫理学,叫道学,因尊崇儒家传道系统而得名。理学家们认为,在儒家传道的脉络上,按尧、舜、汤、文王、武王、周公序列而下,至孔子形成儒家学派,传至子思、孟子后失传,北宋周敦颐、程颢、程颐等又接续孟子的学说。在《宋史》里,宋代儒家周敦颐、张载、程颢、程颐、朱熹等都另外列入“道学”传。

乾道八年(1172年)四月,朝廷再次催促朱熹入京就任枢密院编修,朱熹以俸䘵不及养家为由推辞。五月,朝廷再下旨,朱熹再推辞。

俸䘵不及养家,这应该是朱熹的借口。朱熹请祠闲居在家,只拿一半的俸䘵,岂有更能养家的道理。相对而言,与其入朝为官,反倒是理学世界的探索和游弋,对朱熹更具诱惑力。

乾道九年(1173年)三月,不想担上“遗贤在野”之名的朝廷,再次催促朱熹赴任,朱熹再以请祠推辞。

这时,朝廷中梁克家为宰相,他向宋孝宗建议,朱熹屡召不起,应该受到褒奖。

五月,朝廷将朱熹职级提升为左宣教郎,这是正七品文职官。朱熹一心求退,反得晋升,认为“于义不安”,便向朝廷请求继续担任祠官。朝廷无奈,只能差朱熹主管台州崇道观。

朱熹再把精力放在理学殿堂的架构上。在朱熹的思想体系中,用“理”贯穿天地人,提出“理气论”和“心性论”,重建了儒家的宇宙和人生两方面学术理论,对儒家思想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朱熹还提出“天理”与“人欲”的概念,用以维护道德价值,这就是朱熹的“天理人欲”论。

在朱熹看来,天理人欲同出一心,朱熹说:“有个天理,便有个人欲。盖缘这个天理须有个安顿处。才安顿得不恰好,便有人欲出来,人欲便也是天理里面做出来。虽是人欲,人欲中自有天理。”

朱熹认为,“人生都是天理,人欲却是后来没巴鼻生底。”所谓“人生都是天理”,这是孟子性善论的观点,恻隐羞恶之心皆由天生,故是天理。天理是天生的,人欲是后来生的。那人欲是怎么生出来的呢?朱熹说是“没巴鼻生底”,意思是说没来由生的,这是对性恶论的不认可。

因此,朱熹提倡“存天理,灭人欲”,要求人们遵行自然和人类社会的道理和规律,消除个人的私欲。

后人之所以批评朱熹的天理人欲论,最主要的一点,是把天理人欲对立起来看待,把朱熹的天理人欲论与禁欲主义划等号,这是一种望文生义、断章取义的理解方式。

对朱熹“天理人欲”论最好的注解,是朱熹自己说的一句话:

“饮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

朱熹的观点,认为要求饮食是自然的,每个人都有求解饥渴的需求,属于天理;要求美味是后来的,各人对美味的要求又各不相同,此中便夹有私欲,故属人欲。

但美味还是饮食,故朱熹说“人欲中自有天理”。为求美味,往往容易把饮食“安顿得不恰好”,便有人欲的产生。但也不是说一追求美味就是人欲,如饮食与美味兼顾,安顿得恰好,也就无所谓人欲。

通俗一点的说法,就是人的欲望要有一个度。理解这一点,我想大多数人都不会去批评朱熹的“存天理,灭人欲”观点。望文生义、断章取义,要不是别有用心,只能是学术不严谨的表现。

据清代褚人获所著《坚瓠集》记载,朱熹一日去找女婿黄榦,恰黄榦不在家。女儿朱兑留父亲在家吃饭,因家贫只有葱汤麦饭招待,觉得非常过意不去。朱熹看出女儿心思,于是留下一首广为传诵的诗:

葱汤麦饭两相宜,葱补丹田麦疗饥。

莫道此中滋味薄,前村还有未炊时。

     这首诗充分体现了朱熹“存天理、灭人欲”的观念,女儿以葱汤麦饭招待,安顿的恰到好处。朱熹自己不求美味,心系前村未炊人家,体现了朱熹安贫乐道、心忧黎民的儒者情怀。

这是朱熹践履自己提倡的“存天理、灭人欲”道德准则的一个典型例子。

正因人欲中有天理,天理中有人欲,践履“存天理、灭人欲”,要点在于度的把握,难点也在于度的把握。这不像冰与水,有个明显的临界点,零摄氏度以下为冰,零摄氏度以上为水。

也正因为度的难以把握,所以我们更要“存天理、灭人欲”,经常注意摒弃超出人基本需求的私欲、淫欲、贪欲……让一颗依“天理”而生的自然之心,不受“人欲”的蒙蔽。这就是“存天理、灭人欲”积极意义之所在。

苏东城《浣溪沙·细雨斜风作晓寒》里有一名句,叫“人间有味是清欢”。清淡的欢愉,来自疏淡简朴的生活。而生活的根基,则在于有一颗顺“天理”而生的心。

与朱熹“存天理,灭人欲”相近的观点,即“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之说,这是历来批评程朱理学最多之处,甚至有“以理杀人”的说法。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出处在《二程全书》,当时程颐就男子继娶寡妇而言。在程颐眼中,男人娶寡妇为妻,是一种失节行为;寡居的女子改嫁,也是失节行为。“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这句,确实是程颐对寡妇说的。后来随着理学成为官方哲学,“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也成了明清两朝摧残迫害妇女的律条。因朱熹继承程颐的思想,这笔账自然也算到朱熹的头上。

看待历史,要用历史的眼光。在宋代,所谓“节”普遍理解是“气节”之义,这是每一个人都应遵守的道德准则。可以说,在宋代“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与孟子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没有本质意义上的区别。朱熹的理学思想当然也提倡要“守节”,这是对所有人提出的,更是对士大夫提出的要求。

在宋代寡妇再嫁是比较普遍的,与朱熹同时代的,李清照于赵明诚死后再嫁张汝舟,唐婉被陆游休掉后改嫁赵士诚,在当时并没有受到非议。士大夫尚且如此,何况平民。

朱熹认为,“女子要从一而终,不必拘泥”,“夫死而嫁固为失节,然亦有不得已者,圣人不能禁也。”可见,朱熹虽认为改嫁是失节行为,但态度是宽容的。

后来,朱熹在《书王印川广文诗注后》,对程颐“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之说作了解释:“宋承五季之后,世风靡靡,夫妇一伦,轻亵已甚。故伊川立此严峻之防,使士大夫有所矜式,非为愚夫愚妇言也。”朱熹的意思是说,五代十国之后,世上不注重夫妇一伦,程颐之说主要是为了让士大夫有所收敛,并非针对平民百姓,更不是专门针对女性。

在朱熹眼中,男人更应遵守“气节”。与李纲、赵鼎、李光并称“南宋四名臣”的胡铨,就是朱熹眼中“失节”的男人。

胡铨因反对议和、乞斩秦桧,被贬谪广州。胡铨在广州,与一个叫黎倩的有夫之妇发生私情,被其丈夫逼食一种叫莝豆的马料,否则要杀胡铨。胡铨不得已受辱,但也赢得美人心。

宋孝宗即位后,胡铨携黎倩北归,途中宿于湘潭胡氏园,胡铨酒后在墙上留了“君恩许归此一醉,旁有梨颊生微涡”诗句。这就是“梨涡”一词的出处,本指黎倩脸上的酒涡,现泛称所有女子面颊上的酒涡。

朱熹后来也宿于湘潭胡氏园,看了墙上胡铨留诗大惊,也题诗两首:

其一:

贪生莝豆不知羞,腼面重来蹑俊游。

莫向清流浣衣袂,恐君衣袂涴清流。

其二:

十年湖海一身轻,归对梨涡却有情。

世上无如人欲险,几人到此误平生。

许多人都把胡铨与黎倩,当作美丽的爱情故事。但朱熹认为,胡铨作为名震朝野的主战派人物,是受人尊崇的士大夫,其勾引有夫之妇在先,贪生受食莝豆之辱在后,回归后本应忧国为民,却沉湎女色,已是尽失士大夫的气节。因此,朱熹感叹人欲的可怕,有多少人正因人欲而误了一生。

由此可见,朱熹的“存天理、灭人欲”,以及“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是对所有人的道德要求,更是对士大夫阶级的要求。

在朱熹理学思想下长大的文天祥,用“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精神,大义凛然,宁死不屈,体现了一个男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节操意识。

可惜到了明清两朝,“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却被缩小化、片面化成女人为男人去守贞操。翻开各地的地方志,列女传中尽是明清两朝的记录。而在这记录之外,又有多少妇女因“失节”而付出了生命,这就是理学被诬为“以理杀人”的原因。

事实上真正的刽子手是男权主义者。明朝从胡惟庸被疑叛乱后,取消了宰相制,清朝承袭明制,明清两朝皇权登峰造极,相应地男权也达到顶峰。朱熹的理学思想,在他们手中只是统治工具,“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也自然被阉割成奴驭女子的道具。

将“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绾在女子的裤腰带上,这是中华文化的悲哀,更是明清时期中国男人的耻辱。作为社会上占主导地位的男人,不求自己恪守“气节”,却片面地要求女人坚守贞操,这难道不觉得可耻吗!

(未完等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