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后约谈家属是什么情况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17
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扩展资料:
人大会指出,制定国家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
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留置权的特征
留置权除具有担保物权的共有属性外,其独特属性表现如下:
1、留置权人事先占有留置物
2、留置权只能是动产
3、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
4、留置权具有留置和担保双重效力
留置权成立的条件
1、必须是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对方的动产
2、必须是债务人的债务因债权人取得占有的同一合同约定的应付给的款项
3、必须是债务人的债务已到履行期限
留置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留置权人享有下列权利:
1、留置标的物
2、收取孳息
3、优先受偿的权利
留置权人负有下列义务:
1、妥善保管留置物
2、返还留置物
根据《担保法》第82条[2]的规定,留置权属于法定担保物权,只适用于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合同。
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合同
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承揽合同的承揽人,运输合同的承运人,保管合同、仓储合同的保管人,行纪合同的行纪人依法可以拥有留置权。
对于留置是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无法进行债务的追讨所以相关的执法人员会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留置,但是对于拘留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进行配合协作,所以这两方面的知识是存在很多的区别,而且所执行的手段也是有很大的差别,希望大家明白。

  • 留置结束后通知家属吗
    答:法律分析:留置结束后如果确定拘留,会在24小时通知家属。监察委留置结束后,并不一定移送司法机关,而是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相应处理。经调查有证据证明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经调查未发现犯罪行为,则撤销案件,仅进行党内/单位处分,提出监察建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 留置人员的家属被约谈需要人陪同吗
    答:不需要。依据我国监察法的规定,被调查对象在留置期间的家属是不能会见被调查对象的。一般约谈时都是单独会面,不会要求有人陪同的。
  • 被纪检委滞留是什么意思啊
    答:事件的大小、严重程度就得等待纪委进一步的查实后才能有所明白。不过一般来讲被留置后多多小小都会有点不好的结果。 监察委留置后逮捕还会被释放吗 监察委留置后逮捕还会被释放,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
  • 留置4个月后会约谈家属吗
    答: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不会。监察留置是指经公安机关批准将当场盘问发现的违法犯罪嫌疑人留在公安机关继续查问的行为。具体相关信息最好查询当地相关机构获得第一手权威信息。
  • 被停职调查人员,其家属会被问话吗
    答:<strong>如果与案件无关的是不会被约谈的</strong>如果与案件无关的是不会被约谈的,但是如果知道案情,可能会被询问情况。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
  • 留置人员的情人会被约谈吗
    答:留置人员的情人会被约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有权对与案件有关的人员进行询问和调查。如果留置人员的情人与案件有关或者可能掌握相关信息,公安机关有权约谈他们以了解情况。这是为了确保案件调查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因此留置人员的情人会被约谈。
  • 留置人员家属被约谈,工作人员态度不好怎么投诉?
    答:1、向被投诉人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地方或中央纪检监察机关写信或打电话。2、可以到当地信访部门进行举报。
  • 什么是走读式谈话 关于走读式谈话的介绍
    答:1、“走读式”谈话,是指执纪审查工作人员在采取留置以外的,在函询约谈、信访调查、执纪审查、审理谈话等执纪审查过程中,与谈话对象进行不留置过夜的各类监督,执纪问责谈话方式。2、“走读式”谈话,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纪委制定谈话方案,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报领导审批同意后实施。3、谈话前,应针对谈话...
  • 留置点是干嘛的
    答:隐匿证据的;(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对被调查人员采取留置措施的,留置的地点是没有具体规定的,监察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留置的地点。
  • “走读式”谈话,是什么意思啊?
    答:一、“走读式”谈话,是指在函询约谈、信访调查、执纪审查、审理谈话等过程中,执纪审查工作人员采取不留置过夜的监督、执纪问责谈话方式。这种方式适用于除留置以外的各种情况。二、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纪委负责制定谈话方案,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报领导审批同意后实施。三、谈话前,需要对谈话对象的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