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召开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21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详细规定了会议的召开和运作流程。首先,每两个月至少有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需有超过半数的组成人员出席才能进行,由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负责召集主持。

会议日期由主任会议决定,主任会议负责拟订议程草案并提交给全体会议审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除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外,必须出席。会议召开前七日,将开会通知及相关材料送达给每位成员,临时会议可即时通知。

会议期间,市人民政府、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厦门海事法院的负责人列为列席人员。非常务委员会成员的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副秘书长、办事机构负责人以及参事也会参加。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根据需要可列席,而各县区的常务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也会出席,必要时可邀请全国、省、市代表及人民团体负责人列席。

审议议案或工作报告时,会通知相关人员到场听取意见并回答询问,可能还会进行分组讨论,以保证审议的全面性和深入性。

  • 我觉得这个话剧笑点不是很多,各位有什么好的建议多多回复!尤其是结局...
    答:王妈: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修正中第一张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猪:那...那...这可如何是好啊(戏曲音调)王妈:我有一个好办法,抛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