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纳税义务时间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03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4、以出让或者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5、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6、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义务人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城镇的土地使用者应当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根据地区城市发展程度来确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购置存量房、出租或出借、出让或转让不同要求不同时间来决定,新征耕地满1年开始缴纳,新征非耕地,次月开始缴纳。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修正)》第三条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土地使用权转让营业税纳税义务时间是否适用孰先原则
    答:1、土地使用权转让营业税纳税义务时间适用孰先原则。2、“收讫营业收入款项”和“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的含义以及处理的原则,是“收讫营业收入款项的当天”和“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往往不一致,应适用孰先的原则,即如果“收讫营业收入款项的当天”在“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
  • 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时间晚于实际开发时间,如何确定土地使用税纳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规定,对纳税人自建、委托施工及开发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由纳税人从取得土地使用权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
  • 什么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答: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出让或者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 我国的土地使用权有义务人么?
    答:企业转让其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企业转让抵债所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采用预收款方式的,...
  • 拍卖土地卖方缴税期限
    答:关于土地出让金缴款期限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关于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
  • 征收土地使用税的起始时间怎么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15号)规定,征用的耕地与非耕地,以土地管理机关批准征地的文件为依据确定。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86号)关于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时间...
  • 房地产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核减时间
    答:以出让、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当由受让方自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没有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应当由受让方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纳税。纳税人由于土地的实物或者权利状态变化而依法终止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应当截止到土地的实物或者...
  • 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认
    答:法律分析:一、关于土地、房屋权属转移(一)征收契税的土地、房屋权属,具体为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二)下列情形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承受方应当依法缴纳契税:1.因共有不动产份额变化的;2.因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3.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监察机关出具的监察文书等因素...
  • 地税是以土地证取得的时间就算还是以土地转让合同的时间就算
    答:你好,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86号)关于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时间问题的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的次月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使用时间的,由受让...
  • 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
    答:【法律依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第十条纳税人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