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裁决水库承包合同无效 有哪些法律条例依据。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6-28
申请裁定水库承包合同无效,可依据那些法律条例?

  首先,诉讼时效,我国未规定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但从法务上说一般认为申请法院确认合同无效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其次,合同无效的情形:(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知道你打算申请第一个租赁无效,还是后面一个转租无效。若是第一个就认定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若第二个直接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无效即可。
  再次,租赁合同:租期不的超20年 ,超过的部分无效。转租需要经过出租人(也就是你们村子)同意,否则转租无效。

一、水库承包合同的最高期限为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依据法律规定:《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三、依据《合同法》的具体条款:
1、《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2、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四、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具体条款:
1、第二十条规定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2、第四十四条 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规定(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
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具体条款:
1、第三条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2、第十三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有关工作。
3、第二十五第二款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其成员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集体土地或者承包土地上投资兴建水工程设施的,按照谁投资建设谁管理和谁受益的原则,对水工程设施及其蓄水进行管理和合理使用。

扩展资料
《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的新政:
一、农村土地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
根据草案规定,农户之前所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土地流转中,将分离开来,确定为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
二、农村土地可以用来融资
根据草案内容,第三方通过流转获得的土地经营权,经过承包方的同意,能够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的要求;换句话来说,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够直接等价成一定的金钱额度!
三、农村土地承包权限放宽
草案明确提出,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第四:农村土地承包期延长三十年
按照规定,第二轮土地承包关系将在2027年到期,也就是说,不到十年的时间里,农户将失去土地权益,不能再继续承包经营手中的土地。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农村土地承包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合同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水库属于农用地,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土地纠纷属于行政诉讼,需要先去政府要求处理,然后才能去法院起诉。你们先直接去找政府,依据看《土地管理法》法条,上面说得很清楚了。

  依据水库的权属来确定适用哪部仲裁法。如果水库是国家所有的,由国家相关部门发包的,适用《仲裁法》,如果水库是村社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村社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适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相关仲裁法律条款:
  1.《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适用本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包括:
  (一)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
  (二)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
  (三)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
  (四)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五)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我村有个水库,承包给个人,合同写着不能卖水,但是承包人和我村命小组组长给打井队私自卖水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