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金及附加 包括哪些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07
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哪些

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哪些消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一、营业税金及附加是什么营业税金及附加反映企业经营的主要业务应负担的消费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等。消费税是国家为了调节消费结构,正确引导消费方向,在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资源税是国家对在我国境内开采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种。二、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内容1、消费税消费税是国家为了调节消费结构,正确引导消费方向,在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消费税实行价内征收,企业交纳的消费税计入销售税金,抵减产品销售收入。2、资源税资源税是国家对在我国境内开采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种。3、城市维护建设税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国家开征了城市维护建设税。4、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是国家为了发展我国的教育事业,提高人民的文化素质而征收的一项费用。这项费用按照企业交纳流转税的一定比例计算,并与流转税一起交纳。三、营业税金及附加的计算营业税金及附加计算公式:当期的应纳税额=(营业税额+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税率×教育费附加税率×地方教育费税率。营业税税率:1、建筑业、邮电通信业、税率为3%;2、金融保险业、服务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税率为5%;3、娱乐业实行5%-20%的幅度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设置了三档:市区为7%,县城、镇为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为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有:17%、13%、11%、6%、0%等。教育费附加:3%,税法规定惟一税率;地方教育费附加:2%,税法规定惟一税率。


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五个税和二个附加。其中五个税种是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二个附加是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不包括企业所得税。

(1)消费税。

消费税是国家为了调节消费结构,正确引导消费方向,在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消费税实行价内征收,企业交纳的消费税计入销售税金,抵减产品销售收入。

(2)资源税。

资源税是国家对在我国境内开采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种。资源税按照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和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这里的课税数量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3)城市维护建设税。

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国家开征了城市维护建设税。

(4)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是国家为了发展我国的教育事业,提高人民的文化素质而征收的一项费用。这项费用按照企业交纳流转税的一定比例计算,并与流转税一起交纳。

扩展资料:

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

①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②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③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④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⑤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⑥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⑦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

除前款规定外,营业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营业税金及附加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改名为“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用法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
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
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等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税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企业收到的返还的消费税、营业税等原记入本科目的各种税金,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12.由于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核算方法与以前不同,新增加科目“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科目核算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和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产生的应收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承租人或购货单位(接受劳务单位)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长期应收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出租人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租赁款,应按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借记本科目,按未担保余值,借记“未担保余值”科目,按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的现值,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二)企业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产生的长期应收款,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借记本科目,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三)根据合同或协议每期收到承租人或购货单位(接受劳务单位) 偿还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长期应收款

一般不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而是记“管理费用”科目。原因是,一般地,土地使用权是作为“无形资产”核算,作为长期资产核算的科目,其税金是管理性质的,与其无形资产摊销额记入管理费用性质是一样的,税金也一般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但是,在下列情况下,记“营业税金及附加”。如果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改变了性质,变成了投资性房地产,则该资产的性质改变了,其收入变成了:“其他业务收入”,相应的,其摊销额,记入“其他业务成本”(成本模式下),公允价值模式下,其价值变动记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这种情况下,“土地使用税”就不应记入“管理费用”了,而应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

税金及附加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