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免、免职、撤职与辞职有什么区别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04
罢免、免职、撤职与辞职有什么区别?

免职和撤职有很大的区别一、两者性质不同“免职”不是一种处分手段,而是组织处理的一种方式。“撤职”是一种惩罚性行为,表明被撤职人员有重大过错,如违纪工作严重失误,甚至是有违法行为等。
免职,指依法享有任免权的机关按照法律或制度规定免去公职人员所担任的职务。需要注意的是,免职只是意味被免职人不再担任原职务,一般不具有惩罚性。撤职与免职的不同之处在于,是一种处分形式,分为撤销党内职务、撤销行政职务两类,分别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给予了详细的规定。
二、提出主体不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称为监督法)规定,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撤职案的主体有三类:
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提出。应由本级人民政府正职首长、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代表本机关签署,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对于由常委会决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发现有违法违纪、失职渎职等情况而需要撤销其职务的,可采取会议的方式决定问题。主任会议提出撤职案应由主任会议成员讨论,以少数服从多数通过;
3、常委会组成人员五分之一以上联名提出。常委会组成人员在集体行使监督职权的过程中,发出本级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撤职情形的,可以联名提出撤职案,联名提出撤职案的法定人数是常委会组成人数的五分之一,而且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联名提出撤职案,应当认真研究领衔人提出的撤职理由是否成立,相关材料是否充分,经慎重考虑后决定是否参予联名。  
而“免职”与“撤职”不同。免职与任职是对等的,一般情况下,由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人员需要免职,由“一府两院”“三长”提出免职案。如果属于人代会选举的人员辞职或需要免职的,由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免职案。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明确规定了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在闭会期间有决定本级政府副职的个别任免。
三、原因及构成要件不同撤职是因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犯有严重错误,不适应继续担任现任职务而作出的组织处理。免职是根据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的身体、年龄、能力和实绩等情况,对其职务进行调整的组织措施。
《监督法》规定,撤职案应当写明撤职对象和理由,即提出撤职案必须有充分的理由。这种理由大体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一是以为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二是认为有失职渎职行为的。提出撤职案还应当提供有关材料,也就是提出撤职案所依据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以支持撤职理由,主要是有关违法违纪、失职渎职的事实和依据等。而在免职案中一般只需简单说明免职理由,如工作调动、退休离休等。
四、处理程序不同依据《监督法》规定,撤职案处理程序有两种:
1、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由“一府两院”和主任会议直接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
2、对于撤职案指控的事实是否成立,证据尚不清楚的,由主任会议决定暂不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而是向常委会提议组织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此后的常委会议根据调查结果报告审议决定。
3、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撤职案,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可以就撤职案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理由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处理是否得当发表意见和看法。在表决前,被提出撤职的人员有权在常委会会议上申辩。就撤职案所提出的事实,证据和理由等提出反驳意见,为自己申辩和辩护,然后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将撤职案提请常委会会议采用无记名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免职案的处理程序简单,一般直接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后即予表决。
五、法律后果不同受撤职处分的,应当降低一个以上职务等级另行确定职务,并按照新确定的职务确定相应的级别和工资档次,并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而被免职的,按照考核、职务变化等情况,有的安排平级或者低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有的晋升职务。但除晋升职务的以及一些特殊情况外,一般原职级待遇不变。
六、决定机关不同撤职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作出处分决定;而免职一般由有关部门提出免职报告或者本人申请,由任免机关下达免职令或者通知。
综上所述,本案中被撤职的两个比免职的两个责任人后果严重的多。朱巨龙时任陕西省林业厅副厅长,在虎照风波时虽然遭免职,但风波过后担任了陕西省轻工业协会副会长,行政级别仍为副厅级。



罢免是相对选举而言的免职方式,依据《宪法》第65条第2款、第77条、第102条第2款、第103条第2款、《地方组织法》第26条、《代表法》第75条规定,被选出的人大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需免去其职务的,由原选举单位、选区、选民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罢免;同时《选举法》第九章专门规定了选民或选举单位都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并对罢免案的提出在人数、程序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免职是人大常委会对由它任命和决定任命的国家机关人员免去职务的方式。《地方组织法》第44条第9项、第10项、第1 1项规定了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三长的任免权的行使方式。同时,《宪法》也对免职案的提出,在免职对象、方式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撤职是指对人大常委会任命和决定任命的国家机关人员有违法违纪或严重错误行为的处置方式。撤职是一种行政处分,是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人事任免权的一种重要监督手段。《地方组织法》第44条规定了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其中第12项职权就是在闭会期间有权决定撤销个别本级政府副职,有权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两院副职以下人员的职务。《监督法》第八章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专章就各级人大常委会对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作出了更为明确的规定。明确了一府两院、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人大常委会五分之一以上组成人员书面联名也可以提撤职案,但要经人大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或由主任会议提议,经全体会议决定,组织调查委员会对拟撤职对象的问题进行调查。撤职案在提请常委会表决前,被提出撤职的人员有权在常委会上提出申辩意见。撤职案的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辞职,是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人大常委会任命、决定任命的人员,本人主动提出辞去自己所担任的职务。《地方组织法》第27条规定,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政府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由大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辞职,由常委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常委会决定辞职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辞职的,还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由大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选举法》第49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选举他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职。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书面提出辞职。 公文写作中的十个常见问题解答手把手教你成为公文写作高手

罢免、免职、撤职与辞职的区别:

罢免是相对选举而言的免职方式,依据《宪法》第65条第2款、第77条、第102条第2款、第103条第2款、《地方组织法》第26条、《代表法》第75条规定,被选出的人大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需免去其职务的,由原选举单位、选区、选民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罢免。

免职是人大常委会对由它任命和决定任命的国家机关人员免去职务的方式。《地方组织法》第44条第9项、第10项、第1 1项规定了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三长的任免权的行使方式。同时,《宪法》也对免职案的提出,在免职对象、方式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撤职是指对人大常委会任命和决定任命的国家机关人员有违法违纪或严重错误行为的处置方式。撤职是一种行政处分,是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人事任免权的一种重要监督手段。《地方组织法》第44条规定了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其中第12项职权就是在闭会期间有权决定撤销个别本级政府副职,有权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两院副职以下人员的职务。

辞职,是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人大常委会任命、决定任命的人员,本人主动提出辞去自己所担任的职务。《地方组织法》第27条规定,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政府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由大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



免职是一种正常的人事任免行为,可能因为工作安排,个人原因实现的职位调整。撤职属于行政处分,具有惩罚性,因为行为人存在违法违规违纪,因此给与的一种惩戒措施。



公务员的处分:免职、撤职、降职、辞职、开除。区别大了



  • 1,分析辞职、免职、撤职、辞退的区别?
    答:辞职指的是员工自行提出,因个人原因而提出的离职,免职指的是他胜任某个岗位,然后现在把他免了,这个职位撤直直的是原来有一个岗位,现在把他撤掉,辞退职的是员工,犯了错误,然后给他辞退
  • 公务员免职的公务员免职和降职、撤职、罢免的异同
    答:而免职的对象是公务员;最后,罢免具有一定的惩戒性质。在现实生活中,对免职存在一些偏差,有人以为免职具有贬义色彩,把它当作是惩戒手段使用,混淆了免职和降职、撤职、罢免的区别,免职后,长期不给公务员任新职。还有人虽不把免职当惩戒手段,但是为某种需要随意免职,...
  • 1,分析辞职、免职、撤职、辞退的区别?
    答:辞职是个人的行为,免职是单位的行为,免职可以去认别的职务,册子是撤销你现任的职务和免职差不多,辞退就是被开除的意思
  • 官员的“免职”和“撤职”有啥区别呢?
    答:“免职”和“撤职”的主要区别是,性质不同、原则不同、处罚不同,具体如下:一、性质不同 1、免职 免职,指依法享有任免权的机关按照法律或制度规定免去公职人员所担任的职务。2、撤职 撤职,是指撤销公务员所担任的职务的纪律制裁方式。二、原则不同 1、免职 免职,属于干部任用的一种组织措施,不...
  • 公务员辞职与自动离职、免职,开除比较
    答:免职者仍具有公务员的身份。(3) 辞职与开除的比较:开除是最严重的纪律处分,辞职与开除相比,其性质不同,辞职不是一种行政处分,而是公务员的基本权利。从法律后果看,两者都是终止与公务员机关的职务关系,解除公务员身份,但辞职的公务员可以享受法定的待遇,而被开除者则不能享受这些待遇。
  • 免职和撤职有什么区别
    答:“撤职”是一种惩罚性行为,表明被撤职人员有重大过错,如违纪工作严重失误,甚至是有违法行为等。免职,指依法享有任免权的机关依照法律或制度规定免去公职人员所担任的职务。需要注意的是,免职只是意味着被免职人不再担任原职务,一般不具有惩罚性。撤职与免职的不同之处在于,是一种处分形式,分为撤销...
  • 公务员的罢免、撤职、免职、辞退、开除,区别是什么?
    答:第三十九条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其所任职务即终止。罢免对应的是职务的,指选民或代表机关撤销所选出的人员的职务。撤职则是行政人事上的安排,取消某人的某个职务。(可能另有其他职务分配。)免职好像和撤职没有区别,电视上...
  • 撤职免职区别
    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十八条 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第三十九条 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其所任职务即终止。第四十条 委任制公务员遇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职务发生...
  • 免职和撤职的区别
    答:免职和撤职的区别 法律分析:免职和撤职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1、两者的性质不同,撤职是行政处分,而免职是法定的人事处理种类,无惩戒性质。2、两者的条件不同,针对违法记录情节较为严重导致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后果的公务人员,可给予撤职;而免职处理可以是免去现任职务,或者是职务自行免去。...